新闻与传播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考核办法

2020-12-16 22:18:30 新播支部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 2016 年本科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通知》(教务处〔2016〕69 号)要求,依据《安徽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修订)》(校教字〔2014〕43 号)文件精神,为了严肃公正地做好本科专业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工作,推进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建设一流本科专业、一流学院,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学院由学校统一聘任的本科专业负责人

二、考核程序

1. 专业负责人在认真总结本年度主要工作的基础上,填写《安徽师范大学 2016 年度本科专业负责人考核登记表》,并及时上交给学院学校。

2. 专业负责人在全院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全院到会教职工对专业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评定。

3.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教授委员会主任、教学督导组和相关科室秘书组成考核组,根据专业负责人年度工作情况和述职材料,对专业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最终评定,确定考核等级。

4. 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依据《安徽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修订)》(校教字〔2014〕43 号)中的“职责与权利”、以及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 2016 年本科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通知》(教务处〔2016〕69 号)所附的本科专业负责人考核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

而定,具体包括:

1. 专业发展规划与设计。负责组织制(修)订本专业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撰写专业年度质量报告、专业发展史、课程教学大纲等事关专业总体发展的文件、方案;对本专业每一年度的工作做好谋划;组织专业建设经费年度预算的论证工作。

2. 专业教学任务组织与实施。负责本专业的课程、教材及师资安排工作;审定考试试卷,组织试题库建设;负责落实本专业日常教学检查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组织与实施,包括组织本专业学生见习、实习工作,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与检查工作,开展实习基地联系和建设工作,开展实验室设计论证和建设工作。

3. 专业教学研究活动与教师发展。组织开展专业教研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方法改革,进行教育质量工程项目、振兴计划等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总体规划与设计,积极探索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出具体方案。制订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培养计划,拟定年度进人计划,参与本专业教师的接收或引进考核。积极做好教风建设、教师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职称晋升等相关工作。

4. 专业人才培养。根据国内外的行业、专业、学科发展情况,开展调研,制定本专业的招生计划,组织编写本专业招生宣传材料,开展现场招生宣传工作等;组织实施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工作,参与设计、审定本专业第二课堂活动项目和社会实践活动项目;通过辅导员

等相关人员,或直接走访学生,了解学生学习动态和心理健康状况,并组织做好帮扶工作;进行本专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本科生论文(设计、创作)培育项目、本科生论文大赛等项目的谋划与组织;组织实施学风建设、评优评先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学生就业等相关工作。

5. 材料报送及时。在完成上述各项工作的过程中,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提交各项材料,不拖延。

四、考核结果及待遇

1. 优秀比例为 40%。

2. 考核合格、良好的专业负责人,由学校在年终津贴分配中核发工作津贴。

3. 考核不合格者,停发工作津贴并取消专业负责人资格。

4. 考核优秀的专业负责人,学院依据学校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津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新闻与传播学院行政办、教学办负责解释。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7 年 1 月 2 日


责任编辑:林建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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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严肃公正地做好本科专业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工作,推进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建设一流本科专业、一流学院,特制订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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