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2020-09-26 08:38:29 高兴武

教工第三支部

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为加强教工第三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职责:(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支部决议(草案)、讨论支部工作总结和决议“三会一课”具体方案。(2)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4)研究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及其他相关工作。(4)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决议的问题。

二、支部委员会组织与会议日程

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有关党员干部参加。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

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安排在月末最后一周周五下午。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召开会议。

三、支部委员会程序

(一)会前准备阶段

支部委员会要在会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1)确定好议题。议题根据工作需要而定,中心要突出;(2)尽可能提前将会议议题、时间和要求通知全体委员,让委员做好准备工作;(3)各委员提前准备好会议资料。

(二)正式会议阶段

支部书记或副书记组织会议并履行以下会议程序:(1)书记统计到会支部委员人数并记录;(2)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宣布开会,并提出议题;(3)展开讨论,委员发表个人意见,其他委员不作评论;(4)书记归纳集中意见并讨论;(5)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并记录;(6)书记宣布闭会。

四、会议相关规定

委员如果对会议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在下次会议上继续提出,但决议没改变之前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委员对讨论决定的问题不了解情况,难以发表意见,可以弃权。弃权的委员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服从党员大会决议。

会议决议形成后,每个委员都要坚决服从,认真执行,不允许散布同决议相违背的观点,也不允许消极对待集体决议,更不得进行非组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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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4)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决议的问题。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时。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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