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的实施办法

2021-01-19 15:45:49

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关于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烟党建组发〔2017〕5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强党性、提素质、严纪律、树形象,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问题导向、务求简便易行,全面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做到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履行党员义务、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有记录、有评价、有奖惩”,进一步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党组织的组织力、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推动学校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适用对象。积分量化管理对象为全校所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因年老体弱、疾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经支委会研究、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报党总支备案后,可不列入管理范围。流动党员在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参与积分量化管理,每季度向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提供在外参加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可参照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的做法进行管理。

二、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积分三部分构成。总分为 100 分,其中基础积分为 70分,民主评议积分为 20分,贡献积分为10分。

1.基础积分。主要是按照党章党规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对党员在落实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等方面应做的工作、应尽的义务情况进行评定积分,具体包括按时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学习培训、自觉执行党组织决议、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履行“双管双责”要求等情况。对该项内容的设计安排,应是“做合格党员”的底线要求。

2.民主评议积分。各党支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员民主评议,评议前要征求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的意见,评议时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每名党员表现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计入党员积分。

3.贡献积分。党员立足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学校发展、维护校园和谐稳定、联系服务师生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给予相应积分。

党员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违反法律法规、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信仰宗教或者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年度积分为零,并根据党内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各党总支要对照上述积分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根据不同类别党员特点,进一步细化量化,分类制定党支部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具体标准(格式见附件1),。

三、方法步骤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由各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中要积极搭建平台,设计积分项目,引导党员主动作为、发挥作用。党员积分量化管理以1个年度为周期,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上一年度积分清零,历史积分存档以备党组织和党员查询。具体方法步骤为:

1.个人申报。党员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向党支部申报积分,根据情况也可随时申报。党支部对党员申报事项以及群众反映情况要及时进行了解核实,认真做好记录。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由党支部及时进行登记。各党总支要指导每个党支部为每名党员建立党员积分台账(格式见附件2),建立支部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公示栏或公开榜。

2.组织审核。党支部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对每名党员的积分情况逐一审核确认,可吸收部分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

3.积分汇总。每个积分周期结束后,党支部将每名党员的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积分进行汇总,确定党员年度积分。党员年度积分要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并视情况通过公开栏、微信群等途径进行公示。党员、群众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无异议后报党总支备案;若党员仍有异议,由党总支进行专项查核认定。

四、结果运用

1.星级评定。根据党员年度积分和一贯表现,每年年末或次年初,党总支要指导各党支部对参与积分量化管理的党员进行0-5级星级评定,其中五星级党员年度积分不低于90分,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总数的 20%;四星级党员年度积分得分89-85分,三星级党员年度积分得分84-80分,二星级党员年度积分得分79-75分,一星级党员年度积分得分74-70分,0星级党员年度积分得分69-60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每年党员星级评定工作结束后,各党支部要通过适当形式,及时将每名党员年度得星情况进行公示。

2.激励奖惩。对评定为五星级党员的,要大力表彰和宣传,并作为评先树优的优先对象,党总支可结合实际探索其他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对星级评定为两星及以下的党员,党总支要进行警示谈话,安排专人结对帮教,督促其抓好整改和转化工作。对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根据《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要求,稳慎进行组织处置。对预备党员表现较好、星级评定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转正,较低的按照有关规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较好、星级评定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接收为预备党员,较低的予以谈话诫勉、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五、组织领导

1.严格落实责任。要把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落实,以上率下推进工作开展。各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作用,大张旗鼓地宣传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立足实际积极探索,用基层经验推动基层工作。要及时总结上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学校通过一定形式择优刊发推广。

3.加强督查指导。学校将通过定期调度、专项调研、随机抽查等方式,突出党支部这个重点,对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于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并跟踪督促纠正;对工作组织不力、敷衍应付导致工作流于形式的,约谈党组织负责人;对于工作推不下去甚至出现纰漏、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的,要按照“建设过硬支部”的要求,对支部班子进行集中整顿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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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由各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党支部将每名党员的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积分进行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