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员积分制考核实施细则

2020-10-21 08:05:37 易晓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整体提升党员队伍素质,根据党员管理工作需要,结合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制度,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意识、模范意识和争先意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执行力强的党员队伍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推进部门和学校事业发展

二、考核标准

(一)考评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考评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量化考核、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做到党员评价有尺子、党员处置有依据。

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每一年度为一个积分考核周期。

(三)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和奖励积分两部分构成。具体积分内容与积分标准见下表:

积分类别

内容

标       准

评议标准

基础分

(80)

政治标准

(40分)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在事关政治方向和重大原则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凡出现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情形的,本项不得分

党内活动

10分)

积极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各类学习培训等各项党内活动

无故不参加每次扣3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因特殊情况请假每次扣0.2分

缴纳党费

5分)

认真执行党费相关制度,按时、足额纳党费

无故延期3天内纳的,每次扣1分;无故延期3天以上纳的每次扣2分,经教育拒的本项不得分

遵纪守法

(10分)

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及各项法律法规

凡有违法违纪情形的查证属实本项不得分

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情形造成不良影响的,查证属实并经支委评议每次3-7造成严重影响的本项不得分

职尽

15分)

爱岗敬业,熟悉业务,认真完成教学、科研等方面本职工作

工作拖拉、推诿扯皮,有抵触情绪、不积极主动的,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经支委评议认定每次扣5-15

团结同志,相互配合。

有不团结、不配合工作行为的,经支委评议认定每次扣5-15

认真完成“三全育人”、“463”行动计划相关任务、下沉社区任务和党组织分配的其他任务。

不积极主动的,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经支委评议认定每次扣5-15

奖励分

(20分)

模范作用

积极参加理论宣讲活动,传播好党和政府的声音

校内宣讲每次加2分,校外宣讲每次加4分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传播社会正能量

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每次加2分,自发参加的每次加4分,个人志愿服务事迹受到校内外媒体报道宣传的加5分;在突发事件、危急情况面前能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的,加20分

在党建工作、教育教学工作等领域表现突出、敢于创新、主动作为

教学质量评价排名全校前5%加5分,前10%加4分,前20%加3个,前40%加2分;获校级、社区表彰的加3分,获区、市、省级表彰的加5分,获国家级表彰的加10分;对支部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经支委评议认定每次加1-2分,对总支建设、本单位和学校事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经总支委员评议认定每次加1-5分

积极进行科学研究,加强思政课改革创新和党的创新理论研究

发表核心论文一篇加5分,申报省级课题每项加2分,申报国家级课题每项加5分;立项省级课题每项加5分,立项国家级课题每项加10分;在地方主要媒体上发表理论文章加10分,在中央主要媒体上发表理论文章加20分。

“价值留驻”活动完成情况

经支委评议认定优秀的加5分,良好的加3分

说明:

1.基础分中每个单项扣分扣完为止,凡出现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触犯刑法情形的,一票否决,直接排在末位。

2.同一表彰或贡献只能加一次分,取最高奖励分最高加至20分

3.项目加分主持人加单项满分,其他成员加分为单项满分/成员人数

4.其他应加减分的情况,由总支委员会议研究决定。

三、积分程序

按照党员个人申报、支委初评、党员大会每学期评定并公示、党支部年度计算积分的流程评定积分,积分评定后报马院党总支审核备案,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个人申报。每学期末,党员如实向所在支部申报积分。

2.支委初评。召开支委会,根据支部掌握的情况,按照确定的积分构成和评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需要总支委员会认定的积分提交总支委员会认定。

3.通报初评积分。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申报、支委初评的积分情况。

4.积分公示。支部公示党员个人积分,接受群众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向党员通报。

5.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根据党员学期积分情况,计算出党员年度积分,党员年度积分=党员两学期积分之和÷2,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党支部及时将党员年度积分情况报马院党总支备案。

四、积分结果运用

1.党员的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党员等次的主要依据。民主评议党员时,原则上在积分排名前列的党员中评定优秀等次。

2.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优先作为推荐参加上级党组织各类评先评优的对象。

3.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评优资格,由所在党支部负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限期内未完成整改提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作出组织处置。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本制度,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成效。

2.建立管理台账。党支部要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台账,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及时反映党员基础分、奖励分,以及加分理由、扣分原因。同时,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完善党员基础信息、建立党员名册、规范党员档案,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

3.公开透明操作。党支部要运用办公网络、公示栏等,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并接受党员查询,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积分位次、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020年9月

责任编辑:陈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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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建立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制度,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意识、模范意识和争先意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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