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学生党支部研究确定学生发展对象基本条件

2021-01-27 13:24:47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金融学院学生党支部研究确定学生发展对象基本条件。

(2020年10月20日金融学院学生党支部2020秋学期第6次支部委员会通过)

为严坚持标准,进一步提高发展学生党员质量,按照党章党规,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指示要求,结合金融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实践,制定金融学院学生党支部研究确定学生发展对象基本条件。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才有可能考虑被确定为发展对象。
一、学习成绩情况
(一)入学以来参加所有教学活动无旷课记录;
(二)入学以来所有必修课考试成绩合格;
(三)学期平均分排名在班级前50%;
(四)思想政治课成绩不低于80分;
(五)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PRETCO证书;
(六)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二、工作和日常表现情况
(一)入学以来无违纪、无处分记录;
(二)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财贸素养90分以上;
(三)担任各级学生干部职务至少一个学期以上;
(四)获得至少一项校级(含)以上奖励;
(五)至少独立组织策划学院级(含)大型活动一次以上。
三、党支部培养教育情况
(一)确立积极分子一年以上,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积极完成党支部分配的工作;
(二)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宿管老师、班级同学等无反对意见;
(三)按时在党员E先锋提交有关材料;
(四)按时参加党支部组织的积极分子集中汇报;
(五)按时参加党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
(六)积极分子量化考核成绩排名前20%。


金融学院学生党支部
2020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孟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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