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最新发布,“十三五”期间,中央持续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十三五”期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前1年实现比2010年翻番目标。2020年,农民收入达17131元,5年增加5709元。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较快。2020年达到12588元,5年年均增长7.87%,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十三五”期间,农民收入结构更加优化:从经营收入看,随着乡村休闲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农产品增值空间不断拓展,家庭经营净收入5年增加1573元。从务工收入看,工资性收入5年间增加2374元,对农民增收贡献最大,达41.6%。从财产收入看,农村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带动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5年增加66.3%,成为农民增收新亮点。从转移性收入看,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断加强,农村居民医疗、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转移性收入占比提高3.3个百分点。“十三五”期间,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农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6%,比城镇居民收入增速高1.2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由2010年的2.99:1缩小到2020年的2.56:1。
农民的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农民的生活也越来越富裕。“十三五”期间,农村的基础设施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农村居民的交通出行、安全保障、娱乐等方面得到显著改善。农村都修起了柏油马路,农民不管是日常出行,还是运送农产品都变得越来越方便。农村与城市的联系更加紧密,不再像从前那样如此闭塞。乡间的路上都安装起了路灯和监控摄像头,村民在夜晚出门时的安全也有了一定的保障。每个村子都修起了供人们娱乐的小广场,小广场的周围还有供人们阅读的报栏,角落里还有健身器材供人们锻炼身体。
同时,国家的许多政策也向农村有所倾斜。一些助农企业在乡村建起了厂房,给一些有劳动能力的人提供了一定的就业岗位。国家相关的贷款政策也为农村企业提供了相应的便利,降低了贷款门槛,进一步拉动了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
另外,农村地区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切实保障了每一位村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也取得了重大进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完成,“三权”分置体系初步确立,《农村土地承包法》完成修订,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三十年,让农民群众吃上了长效“定心丸”。
“十三五”期间,推动出台了一批顶层设计的改革方案,实施了一批纵深突破的改革试点,建立了一批成熟定型的法律制度。通过改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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