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 新作为 新担当——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专题组织生活

2020-07-03 11:02:20

时值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恰逢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发布。为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教育,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2019年9月11日,马克思主义学院以“新时期 新作为 新担当”为主题,开展了中心组政治学习和全院教职员工学习和交流活动,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本次集体学习和交流分为两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何玲院长带领大家再次学习和领会了李劲松书记在在中国共产党成都工业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题为《坚持立德树人 坚持内涵发展 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努力奋斗》报告精神。何院长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学校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所处的历史方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学校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要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与自身的工作实际密切结合起来,以敦本务实、攻坚克难的精神面貌和舍我其谁、久久为功的战略定力,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改革创新;将“成工精神”百年办学传统和“陈毅精神”红色文化基因两种精神与思政课教学紧密融合,为尽早将学校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做出积极贡献。

何玲院长就如何进一步学习和贯彻落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向全员教师提出了几点希望与要求:第一,希望各位党员和老师,结合本人和本教研室工作学习实际,认真阅读和思考李劲松书记所作的党代会报告,并写出个人的学习体会和心得要点;第二,希望各教研室在本学期教研活动中开展“党代会报告和精神”的专题学习交流会,并探讨如何将党代会报告精神与本教研室课程教学与改革实践具体落实;第三,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一定要结合自己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实际,并把它努力融入到日常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去; 结合李劲松书记在报告中对青年人的期望,希望学院的年轻教职工能够虚心向老一辈理论工作者学习,刻苦钻研,忘我工作,奋力拼搏,以优异的作为赢得自己的地位,以卓越的成绩赢得自己的尊严。

会议第二阶段,何院长带领学院教师领学了2019年9月4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具体规定。她首先就《问责条例》中问责目的和依据、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执行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地介绍。她指出,《问责条例》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是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具有突出尊崇党章、突出政治责任、突出问责对象、突出问题导向的鲜明特色。

何院长指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要求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全院教师弄清、记牢条例的规定,并以实际行动加以贯彻落实。就此,她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学深悟透精神、细化执行办法。逐条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吃透条例的精髓要义,提高学习贯彻条例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要强化日常督查,维护制度权威。发挥好民主生活会、政治学习、提醒谈话、述责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作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伸长耳朵、瞪大眼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制度,着力建立有效规范权力运作的机制,依靠制度规范正确行使职权,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三是要“严”字当头,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用好问责“利器”必须“真枪实弹”,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规定层层传导压力。问责的责任不仅是学校党委,领导的事,马克思主义学院每一位党员要以身作则,强化管理监督,对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严肃问责,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何院长嘱咐学院全体教职员工,作为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一份子,要把旗帜扛在肩上,把行动落到点上,把成绩写在教育的初心上,按照习总书记关于思政教育的系列讲话精神,在新的时期,努力做出新的作为,勇于担当重任。与会同志针对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实际畅谈了自己认识和体会,纷纷表示作为一名党员,要对党负责,努力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在学校党委,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入党时的“初心”,不忘自己的责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责任编辑:龚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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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与自身的工作实际密切结合起来。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问责的责任不仅是学校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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