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相花,来自新疆乌鲁木齐,2008年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我校担任教师,现任法学教研室主任。十余年来,她多次荣获 “优秀教师” “优秀课堂” “优秀个人”“ 师德标兵”等称号。先后主持和参加省市级课题8项、校级教研项目9项,校企合作项目3项,发表核心及省级期刊论文20余篇。荣获全省第六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文史组二等奖、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等。
爱岗敬业 启智树人
“刚看到张三的狗把李四咬伤了,张三拒绝赔钱,两个人吵的不可开交呢。” “李四要去告张三,问题是张三住洪山区,李四住江夏区,那李四去哪个区的法院呢?”在课堂上为了讲清楚“管辖制度”,邓相花采用情景式教学,创设典型场景,吸引学生兴趣。邓相花认为“学起于思,思源于疑”,学生有了解决问题的探索欲望,也就产生了学习兴趣。
“教师要尽可能的挖掘教材本身对于学生的吸引力,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如讨论法、演讲法、辩论法、表演法等,同时不断变换教学形式,把认知活动和情感活动结合起来,激发学生的学习情绪。”为了让学生专注课本知识,邓相花下了不小的功夫。她擅长将课本上的知识进行系统梳理,凝练教学思想和方法。她重视知识的逻辑性,通过定期分解、细化目录,来帮助学生从宏观上把握知识点脉络和逻辑体系。她更注重从思想上引导学生,通过分析中国法治社会的现状及进程,让学生认识到学习法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合格的人才,不仅要有深厚的文化知识,更要有高尚的思想品质。教师是学生人生路上的引路人,作为法学教师,要帮助每一个学生塑造人格、树立理想信念,为祖国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邓相花说。
关爱学生 良师益友
法考因为难度大,被大家称为“天下第一考”。为了帮助学生顺利通过法考,邓老师利用课余时间整理测试题给学生练手,并积极组织小组讨论例题,鼓励学生积极发表见解,让每一个学生都有发言的机会。每一次模拟考结束后,她都会花费大量时间给学生分析试卷,及时肯定学生的进步之处,增强学生信心。同时,邓相花和院领导一起联系培训机构,安排法考专题讲座或者培训。
邓老师课余时间是忙碌而又充实的。每年,邓相花都会指导多个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帮助修改申报书、提出建设意见,经常忙到深夜。她还指导学生参加了第一届“四校联合模拟法庭大赛”,并获冠军。她同时担任我校“法律协会”社团指导老师,热心地为我校师生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很多来找我求助帮助的同学被难题困扰,心情都很焦虑,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帮助学生解决法律难题和思想上的波动,邓相花主动加学生QQ或者微信,经常询问学生近况,主动找学生谈心,并给予相关帮助。她的善知善行被很多学生看在眼里,潜移默化中培养了一大批品学兼优的优秀毕业生,在已毕业的学生中有很多已经走上了重要岗位。
学为人师 行为世范
从教以来,邓相花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在教学、教研、教改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她在2014年和2018年优质课堂评选中被评为“优秀教师”;在2014、2016和2018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个人”;在2015年被评为“优秀女教职工”;在2016年武汉东湖学院第四届教师教学竞赛中荣获一等奖;在2016、2018年被评为“师德标兵”; 在2017年的武汉东湖学院“教育创新大讨论”征文活动中,荣获教师组一等奖;在2018年的全省第六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荣获文史组二等奖等等。她积极开展教研、教改工作,先后主持和参加省市级课题8项、校级教研项目9项、校企合作项目3项,任职以来发表核心及省级期刊论文20余篇。
作为教研室主任,在帮助新老师成长的同时,邓相花时常审视自己,警醒自己要不断向前。“作为一名专业课老师,要时刻专注学科知识,这样才能把握住学科前沿”。在教学时间之外,邓相花尽可能多做科研,将科研与教学相结合。她坚持阅读大量专著,将专著中的知识转化为自己的思想,不断地更新、补充教学内容。她一直谨记着陶行知老先生的“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并为之努力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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