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约主要保证了缔约一方在战争状态时候,对缔约另一方进行全力军事及其他援助。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原则,在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互相援助和支持的基础上,决心尽一切努力,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兄弟般的友好合作互助关系,共同保障两国人民的安全,维护和巩固亚洲和世界的和平。
1989年,江泽民在中南海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基本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安子介等香港知名人士。
江泽民在会见时说:用“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香港问题,不只是外交上的需要,而是从香港和整个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的。这样解决,对香港、对整个国家有利,对英国和其他国家也有利。在处理港澳和台湾问题上,我们采取“一国两制”的方针,我搞我的社会主义,你搞你的资本主义,“井水不犯河水”,我不会在港澳和台湾搞社会主义,你也不要把资本主义的一套搬到内地来。
文编:李子玄
排版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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