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校党委组织部与财务处共同深入到各学部(院)一线,走到教师身边,通过集中宣讲、一对一上门指导等方式,协助学校高层次人才开展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工作。
工作人员围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相关政策以及“个人所得税”APP软件操作流程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并就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等热点问题逐一给出了详细的解答。不仅帮助人才完成了2020年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同时通过细致的讲解让人才了解了个人所得税相关知识,避免了产生滞纳金等经济损失的问题。将“我为师生办实事,贴近一线服务人才”,落在了实处,取得了实效。
此项工作获得了被服务对象的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化工学院唐炳涛教授表示:“非常感谢组织部、财务处关于个税汇算与缴纳进行的点对点的服务,切实解决了个税缴纳过程中不清楚的问题。”机械工程学院宋学官教授评价:“工作很及时,讲解很专业,服务很周到。”
2019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改为按年累计征收,新增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环节,纳税人需在每年3月至6月期间完成汇算清缴工作。税务政策涉及每位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在此提醒广大师生于每年度6月30日前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上一年度汇算,避免因逾期未汇算而造成个人损失。如您对个人所得税年度清缴汇算操作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基金科,电话:84708881;党委组织部(党委人才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4707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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