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6日,侦查系党课——《交纳党费----“微小”事以小见大》在教学楼109课室召开。本次党课由侦查系第二学生党支部书记陈清锋同志主讲,侦查系第一、第二学生党支部成员以及侦查系党务办成员参与了本次会议。
开宗明义,陈清锋同志引用党章第一条及第九条的内容:只有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先进分子,才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由此可见,交党费贯穿党员从入党以来的政治生活全过程。
陈清锋同志强调,交党费事关个人党性觉悟,作风问题都是从一件件小事开始的,蜕化变质堕落是有演变过程的。所谓“不以恶小而为之”,若忘记自己在党章、党旗面前的承诺与誓言,忽略诸如交党费之类的党内小事,则会造成恶劣影响。交纳党费,不是一种形式,而是一种仪式,它能加强党员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时刻提醒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自觉地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一名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也是一名党员党章意识、党员意识的具体体现。愿我们新时代的共产党员,在新的历史时期,不忘初心,能够用行动来证明,时刻准备着,为人民的利益,贡献出自己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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