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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法政系举办“对话法院院长:法院改革的现状与趋势”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3-06-12 16:47:48

5月28日上午,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华北电力大学区域法治与司法治理研究中心”、法政系在教八B200举办“对话法院院长:法院改革的现状与趋势”研讨会。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大壮,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保东,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海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晓静,北京市法学会研究员刘宇琼,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二级教授、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肖辉出席研讨会。法政系部分教师和研究生共50余人参加研讨,会议由法政系主任梁平主持。

马大壮从新中国的司法史、回归法院系统的感触、社会对审判机关的关注等进行讲解。他谈到从建国初期到1978年起恢复重建法院,我国司法得以确立,1997年民诉法、刑诉法等的修改带动了司法制度改革,此后经历了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以及人民法院五个“五年改革”,特别是进入新时代深入推进的司法责任制、法院员额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以及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改革,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同时也存在着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不相适应、审理模式与信息化发展速度不相适应、办案数量与团队建设不相适应等问题,人民法院需要创新机制,深化诉源治理,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待。

崔保东围绕司法改革的定位、坚持四个自信、中国式现代化三个方面,结合工作经历以及我国审判模式变迁,对司法改革“为什么改、怎么改”进行了深度讲解。他谈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法院案件少,法院建设依靠诉讼费,随着案件增多,法院职能部门也逐渐增加,开始加强审判管理,实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再到吸收西方模式实行诉辩对抗式庭审,老百姓却因不会打官司而败诉,开始改革实行诉前调解,目前坚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为中心”思想,推进“一站式”司法服务,反映了我国司法改革与社会变迁的调适过程。他结合“四个自信”,提出我国司法改革必须立足中国实际,吸收中华法系的精华,建构契合我国实际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他对法政系学生的学风给予高度肯定、希望同学们在未来工作中胸怀大志、立足专业,努力做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肖辉认为,传统的庭审模式和智慧法院之间的差异不是传统手段和现代手段的差异,政法工作的现代化绝对不能等同于科学化、技术化,而指的是观念、能力、体制机制的现代化。传统法庭所带来的庄严、神圣氛围是传统庭审不能被抛弃的重要原因,在案件的审理中会有法理的思考,还有政治的考虑、社会的考虑。他对各位院长的精彩、深度讲解表达感谢,认为法政系举办“对话法院院长”主题交流,让实务部门专家结合亲身经历讲解,形式新颖、内容生动,对于学生成长成才具有很大裨益。

在自由交流环节,针对同学们提出的目前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解决措施、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法院在线异步审理模式与传统审理之间的区别等热点前沿问题,各位专家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详细解答。

梁平在总结发言中表示,几位院长和专家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务经验,结合自身经历讲述了司法改革历程等,语重心长、激励同学们发奋学习。作为承载着未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维护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人,不仅要学好理论、加强实践,最关键的是要有为民情怀。作为输送未来法治人才的摇篮,法政系将继续加强与各司法实务部门的合作交流,锻炼学生的理论与实践能力,培养“理论、实践加情怀”的合格法律人。

此次研讨会以“对话”的形式,通过与法院院长“面对面”交流,师生们直观、深入了解了法院改革的现状与趋势,近距离感知了实践中的人民法院。今后,法政系将继续践行“厚德育、强专业、重实践”的理念,搭建平台邀请专家学者开展深度交流,推进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培养理论功底深、实践能力强、有情怀担当的新时代“德法兼修”卓越法治人才。

责任编辑:综合协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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