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第二党支部健全支部管理制度汇编(一)
本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等制定。
一、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经常对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的传统作风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党员,经常了解党员的意见建议,尊重党员的合理化建议,维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丰富党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五)充分发挥党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提高工作。
(六)坚持党员标准吸收积极分子入党,收缴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缺点和错误,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保障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主要途径。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对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结合我校基层组织工作实际,特制定“三会一课”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又称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党员大会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在支部大会闭会期间,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
1.会议频次。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两个月召开1次,凡属支部的重大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如遇紧急事情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可随时召开。
2.参会人员。支部党员参加。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可视情况列席。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可开会(有选举任务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方可开会)。大会决议必须经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3.会议内容。(1)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支部的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2)讨论和批准支委会的工作报告和提议,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4)讨论和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5)选举支委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6)讨论决定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7)开展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等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8)讨论决定关系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需经全体党员研究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程序。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或其他委员主持),议题由支委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基本程序如下:(1)统计到会人数;(2)宣布会议议题;(3)围绕议题组织学习、讨论等;(4)适时归纳意见;(5)形成会议决议;(6)做好会议记录。
5.其它说明。支部党员大会是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形式,要充分开展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作决议,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
(二)支部委员会
党的支部委员会,是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党支部的领导机关,简称支委会。党的支部委员会要对支部大会负责,定期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它的审查和监督。同时要向上级党组织负责,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
1.会议频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遇特殊情况或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参会人员。支部委员参加。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参加方可开会。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主要内容。(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2)讨论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3)研究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的问题;(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5)开展以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谈心通气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6)研究讨论支部大会的内容和前期准备工作;(7)研究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办法和措施。
4.会议程序。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基本程序如下:(1)统计到会人数;(2)宣布开会;(3)围绕主题展开讨论;(4)适时归纳意见;(5)形成会议议题决定;(6)明确落实支委会决定的分工;(7)做好会议记录。
5.其它说明。支部委员会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议题,有所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督促检查,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会委员赞同方为有效。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一级党组织,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
1.党小组划分。党小组的划分一般根据党员数量、工作需要和党员分布情况决定。为有效发挥党小组作用,应尽量与行政、教学、科研组织相一致,如机关的科室、学生班级、教研室、科研团队等。党小组人数不少于3人。
2.会议频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3.参会人员。党小组党员参加。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方可开会。
4.会议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2)传达支部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4)开展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等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
5.会议程序。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基本程序如下:(1)党小组长做好发言引导;(2)党员充分发表意见;(3)党小组长集中大家的意见,提出具体措施;(4)做好记录。
6.其它说明。会前要与支部委员会充分沟通,确定会议内容,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会中要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方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基本方法,是党的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形式。党的各级组织通过党课,定期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党性、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1.党课频次。每季度至少上1次党课。党支部要将党课教育列入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对党员以党课形式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以提高支部党员的整体素质。
2.参加人员。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
3.党课内容。党课教育要立足于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党员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一般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党和政府重要会议的精神及文件;先进模范事迹;时事政治等。
4.党课教师。党课教师一般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职党务、学生工作干部担任,也可聘请上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有关专家学者、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及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党员担任。
5.党课形式。党课教育以集中授课为主,可结合实际创新形式,探索微型党课、网络党课、流动党课,也可开展实践走访体验、接受警示教育、主题沙龙、网络主题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党课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6.其它说明。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好党课教育,每年制定年度计划,安排好党课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党课形式等。要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提高和改进党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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