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教育考察。(1)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2)集中培训内容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3)学校党校统一安排培训,各学院党委组织落实。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学校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没有经过集中培训的或考试不合格的,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4)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学院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党支部对表现一般的,要有针对性地谈心谈话,指出不足,帮助改进;对不符合条件的,经支委会研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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