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全面部署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强调“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组织推进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经过8年持续奋斗,现行标准下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进入新发展阶段,面对国内外发展环境深刻复杂变化和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严峻形势,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从基本国情来看,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发展不平衡仍是我国最大实际。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局来看,农业仍是“四化同步”的短腿。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来看,农村仍是发展不充分的集中体现。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来看,农民持续增收的基础还不稳固。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要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发挥好“三农”在应变局、开新局中的“压舱石”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支撑和强大推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这为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脱贫攻坚艰苦卓绝,必须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地区产业帮扶还要继续,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把握好这次会议提出的脱贫后5年过渡期,也即在“十四五”时期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下好乡村全面振兴这盘大棋,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做好“三农”工作,关键在党。必须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新征程上党领导“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要扛起政治责任,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农”向好,全局主动。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党全社会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确保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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