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毛泽东第一次进入党的中央领导核心层
在党的三大会址恢复和重建过程中,有学者撰文指出,在调查党的三大会址时发现,三大中央局秘书并非原来所说的毛泽东,而是罗章龙。此文一出,立即引起广泛关注。
三大中央执行委员会所选的秘书到底是谁?
根据当年辗转传到苏联的档案等重要资料显示,毛泽东是党的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选出的秘书,这种说法是学术界的共识,且广为人知。但上述学者指出,从苏联复印回来的材料有可能是一篇错误很多的回忆录,理由是 :该文没有完整反映三大通过的党纲、党章、组织法及各项决议,不是大会记录,更不是共产国际代表马林的报告。三大通过的党的中央组织法规定党的主要领导人称委员长,但该文仍称陈独秀为总书记。该学者还认为,罗章龙的回忆,也有失实之处。在罗老记忆中,他一直记得是毛泽东或其他人任秘书,自己没有担任过秘书。直到看到中共中央委员会于 1923年 12月 25日发出的第十三号通告复印件,上面有自己的德文签名,才忽然“醒悟”:原来自己确实是秘书。由此,得出结论:
“以上种种说明,‘三大’中央委员会选出的中央局秘书是罗章龙。”事实究竟如何呢?由中央档案局提供的珍贵文件中共中央《通告第五号》复印件揭开了谜底。1923年 9月上旬,中共中央机关从广州迁回上海。10日,中共中央发出通告第五号,宣布中央局自广州迁回上海后的人事变动:
“中局组自迁沪后略有更动,即派平山同志驻粤,而加入荷波同志入中局。又润之同志(即毛泽东——引者注 )因事赴湘,秘书职务由会计章龙同志兼代。”
由此说明,在 9月 10日以前,毛泽东确实是三届中央委员会选出的中央局秘书,而罗章龙是他的接替者。至于 12月 25日发出的第十三号通告,上面的签名自然是罗章龙而不是毛泽东了。
三大选举陈独秀、蔡和森、李大钊、谭平山、王荷波、毛泽东、朱少连、项英、罗章龙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邓培、张连光、徐梅坤、李汉俊、邓中夏为候补委员,组成新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由陈独秀、蔡和森、毛泽东、罗章龙、谭平山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为委员长,毛泽东为秘书,罗章龙为会计,负责中央日常工作。李大钊、王荷波、项英、朱少连则分别为中央驻北方、上海、湖北、湖南委员,指导当地党的工作。
委员长主持一切中央局及中央全会会议,与秘书共同签署一切公文函件。
“中央局秘书”一职,是第三届中央委员会特设的,实际上相当于后来设中央主席时的总书记,并不等同于党中央“秘书长”,因为“中央局会计”的职责也属于秘书长工作范围。对于秘书的职责,《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秘书员[负]本党内外文书及通信及开会记录之责任,并管理本党文件。”此外,组织法还特别规定:“本党一切函件须由委员长及秘书签字。 ”“执行委员会之一切会议,须由委员长与秘书召集之,附加会议之日程。 ”[17]这既说明了作为中央局秘书的毛泽东在党内的地位,也体现了新生的中国共产党开始尝试通过制定党内法规的形式,制约最高领导人的权力。
在党的三大上,毛泽东被选入中央局,并担任秘书,这是毛泽东第一次进入党的领导核心层。事实上,他成为党中央领导核心的第二把手。后来,毛泽东兼任中央组织部部长,从而使党中央真正有了负责全党自身建设、特别是党务工作的专职主持者。事实也证明,党的三大后,全党组织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
“中央局会计”一职也是第三届中央委员会特设的,负责管理全党财务行政,并负中央机关和各区各地方机关财政、行政审议之责,主持审计财务和决算有关事务,稽查现金出纳等项工作。这一职务,到 1924年秋即改为由非中央局委员担任。
与第二届中央领导机构组成相比,第三届中央领导机构组成分工更加明确合理,既有利于坚持集体领导,又分工各负其责,加强了党中央的领导工作。负责“总理党务”的委员长陈独秀,不再兼管行政事务性工作,原来承担的许多工作分别由中央局秘书和会计负责,从而能够集中精力主持开好集体决策的中央局会议和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主抓事关全党的大事。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全部评论 (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