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历史与时代高度,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主题为统领,高屋建瓴地强调: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我们必须站稳人民立场、紧紧依靠人民。站稳人民立场、紧紧依靠人民,既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的鲜明底色,又是在新征程上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重大任务。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就是我们党在新时代新阶段紧紧依靠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一个伟大创举。这一伟大创举,是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场全新社会变革。这场社会变革,根基是亿万民众的磅礴之力,核心是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关键是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民性。因此,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建设行动,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运用新的发展方式和改革措施解决历史遗留的城乡发展问题,提升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农民问题和乡村建设。新中国成立后,针对当时中国遗留的积贫积弱、愚昧落后的乡村状况,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推动以土地所有权为核心的农村生产关系改革,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有效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使广大农民彻底摆脱了封建生产关系的羁绊。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头号工程,取消农业税,改革户籍制度,在打破城乡壁垒、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方面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乡村建设进入新阶段,党和政府以精准扶贫、整体脱贫为总抓手全面解决“三农”问题、推进乡村振兴,在中华大地上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
仍然需要注意的是,受历史因素长期影响,我国城乡差距依然较大,新时代乡村建设依旧任重道远。在一定程度上,广大农村在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市场机制、服务标准、资源享有、制度保障等方面,仍然存在着差距。我国城乡发展带来了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等现象,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城乡发展条件的不平等和城乡居民发展机会的不公平,这些与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相适应。这正是党中央决定“十四五”时期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历史背景和国情依据。因此,新时代乡村建设行动,不是在现有“城乡二元结构”之内的修修补补,而是在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之后,一场以缩小城乡差距、彰显公平正义的又一次伟大革命,是更广范围和更高层次造福农民的一项伟大壮举。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随着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国“三农”工作重心发生历史性转移,乡村建设重心开始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转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无疑为新时代乡村建设行动锚定了方向、指明了重心。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一个重大现实任务就是紧紧依靠广大农民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我们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中果断选择并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个根本性导向就是在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基础上,激励和带动更多地区和全体人民走上共同富裕道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进而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在新发展阶段,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短板在农村、重点也在农村,这就需要切实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贯穿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建设行动全过程。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脱贫攻坚取得重大成效的基础上,今后一个时期,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必将进一步丰富和提升,越来越多地表现为对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中高端、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因此,新时代乡村建设行动不能仅确保“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标准,还必须进一步将“实现个体自尊、自信而体面的人生价值”作为价值取向,不断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使广大农村成为人们共享美好生活、实现自由发展的美丽家园。
在新时代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和体制革命,要求我们必须从国家战略的高度,站稳人民立场、紧紧依靠人民,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均等化发展格局,为实现共同富裕补好农村短板。在行动理念上,将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视为一个整体加以统筹谋划,在“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理念指引下进行乡村建设规划、乡镇空间布局、资源要素配置与公共服务供给。在行动目标上,要明确指向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充分满足和基本权益的实质实现,努力形成确保农民主体地位与参与权利的“治理有效”、凸显公共精神的“乡村文明”、统筹经济发展与留住乡愁的“生态宜居”。在行动过程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主体意愿,注意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农民权益”的关系,实现“注重效率”与“维护公平”的平衡,努力促进城乡居民权利公平、机会平等和分配正义的充分实现。
始终坚持共建共治共享为人民
“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新时代乡村建设行动,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为了广大人民利益、依靠广大人民力量实施的一项重大工程,是新发展理念的一次重大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根本指导原则,也是新时代乡村建设行动的根本理论遵循。坚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是确保乡村建设行动的人民立场、深入破解影响乡村振兴的发展难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新时代乡村建设行动不是纯粹技术性的政策执行过程,而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靠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力量共同参与,更高水平造福亿万农民,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在乡村建设行动中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完善共建共治共享制度安排,需要进一步构建起系统科学的运作机制。一是构建党的领导和党建引领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对乡村建设行动的领导,确保乡村建设行动的公共性价值导向。二是构建德治、自治、法治相结合的治理机制,实现农村基层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最大限度激发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成就感的乡村建设生动局面。三是构建村务监督机制,重点针对乡镇空间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等领域,全程监督新发展理念与共建共治共享制度落实状况,并对可能出现的背离农民意愿的现象进行及时纠偏。四是构建人才培育机制,以培养公共精神、提升治理能力为导向,重点培育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建设行动中的骨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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