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典型,宣传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促进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支部党内评先评优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更好推进支部各项工作,制定本制度。
1.带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3.党性强,遵纪守法,公正无私,廉洁奉公,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4.具有奉献精神,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困难和危险面前能挺身而出。
5.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6.在学习、教学和教研科研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信赖和称赞。
7.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务工作,在党建工作中成绩比较突出。
8.候选人原则上是上年度党员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党员。
9.候选人的“学习强国”日平均积分原则上不低于35分。
10.一年内未完成撰写两本学习笔记的党员原则上不能参评。
11.一年内无故不参加支部活动3次以上或缺席支部活动6次以上者不能参评。
12.受到学校、学院、党支部、教研室批评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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