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落实2023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按照校学生工作部《关于评定2023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通知》要求,哲学学院严格依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黑龙江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等规定于2023年11月3日—7日严肃认真完成评定工作。
哲学学院高度重视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学院党总支书记孙美晖主持召开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会议,按照学生工作部划拨的名额,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学院各年级名额分配方案。各年级辅导员以召开大会等形式及时将国家助学金评审要求、程序传达至每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资助政策应知尽知。学生本人根据评选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划拨名额进行评审,并及时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下一阶段,哲学学院将持续做好资助育人工作,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资助育人主题系列活动,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励学院受助学生奋发自强、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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