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学习使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现将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体系的优势是坚定“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决定》概括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优势,其所带来的制度红利显而易见: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书写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中国故事、改革开放新时期的中国故事、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历史性变革的中国故事,书写了创造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的中国故事,就是我国制度和治理体系显著优势的充分论证。正如《决定》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14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正如这次新冠疫情防控中,短短几天就建成的雷神山、火神山医院,10天就完成的武汉1000万市民的核酸检测,事实胜于雄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已被实践证明了的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
当今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新冠疫情蔓延全世界,中美贸易摩擦加剧,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空前严峻。坚定制度自信,既要充分认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和显著优势,知其来之不易,对之倍加珍惜;又要通过完善和发展,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我们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有机统一起来,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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