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员组织关系及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3、每个毕业生党员在毕业离校之际都要将自己的组织关系迁出,学校要给每个毕业生党员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生党员本人在毕业之后要持介绍信去落实自己的组织关系。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一)采集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转移信息
对“党的组织关系接收单位”一项的特别说明:
1、由党员本人联系确认其拟转出党组织名称,需具体到第几党支部。
2、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单位建有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3、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村党组织;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社区)党组织。
(二)介绍信的办理
党委组织部门将依据毕业生填写的内容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发放给毕业生党员。
组织关系转往省内的毕业生,学院党委会根据登记的转移信息,登陆全国党员管理系统,将党员的组织关系按照操作流程转出。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学院党委还会同时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本人要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
注意:转往省外的党员在领取纸质介绍信之前,还应填写一份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具体内容如下图),打印填写完毕之后交由党委办公室予以盖党章,随后与介绍信一同交给所转往的党支部。
(三)介绍信的回执
毕业生离校前到学院领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认真核对介绍信上的各项内容,如发现有误请及时与组织部联系更换。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介绍信正文)、第三联(回执联)。第一联存于党员离开的党组织,第二联+第三联由党员自己拿到转入的党组织,转入的党组织收到介绍信的“第二联+第三联”后,会把第二联留下来存档,并在第三联上签字盖章交还给转出的党组织。
注意:需在有效期内将介绍信交给所去党组织,并及时将回执交还、邮寄或传真回原党组织;如是预备党员身份,应在预备期满前一至两周及时向关系隶属的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将回执联交还给转出党组织,党组织关系转出才算完成。)
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模板
注意:关于介绍信抬头
1、抬头不等同于写信的地址,如果填写不规范,对方将不予以接收。为了避免带来不必要的工作麻烦,在询问“抬头”时一定要认真负责,确保抬头准确。
2、因各地区各单位党组织隶属关系不相同,并且可能每年有变化,所以毕业生党员要向所去单位的组织部门咨询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名称(全称)。不要问人事部门,因为人事部门可能不了解组织关系接转的程序,容易将组织名称描述错误。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若组织档案和人事档案转移至同一地址,可捆绑邮寄;也可将组织档案由本人单独提走。
(二)妥善保管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唯一凭证,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千万不可遗失。
(三)毕业后工作暂未落实,需要等几个月才能落实,组织关系该怎么办?
毕业时暂时把组织关系签到家庭所在街道,或乡镇,或父母工作单位等,等工作落实之后,再从这个单位转往工作单位。前提是这些单位同意接收。
千万不要手里拿着组织关系介绍信不落,待工作落实之后,发现介绍信已经过期了。
(四)介绍信回执
拿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请本人在有效期内将介绍信递交给所往党组织负责人或组织部门,并请在有效期内将“回执联”邮寄/传真回学院党委组织部。
(五)学校不保留组织关系
各位毕业生党员要强化党员身份意识,树立纪律底线,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致使组织关系失效的,接收单位不予接转,学校也不再补转,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做自行脱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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