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8日晚,应教育部第三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语言学教工党支部的邀请,澳门大学人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袁毓林教授做了题为《形容词的极性程度意义及其完句限制条件》的学术讲座。根据防疫要求,讲座采用线上腾讯会议的方式举行,由支部书记张邱林教授主持。来自文学院、语言所近90名师生参加了此次学术讲座。
讲座伊始,袁毓林教授基于朱德熙(1956)对性质形容词和状态形容词做谓语在语义表达和完句限制方面的重要差别的观察,对性质形容词谓语句的另类表现提出了四个尚待解决的问题,并以此作为求解的目标。
袁教授首先指出性质形容词本身包含比较强烈的对比性意义,包括性质取值上的二元对立和语义蕴涵上的两极对立,所以由性质形容词做谓语构成的句子会表示对比性意义。接着指出因为性质形容词做谓语构成的小句表示对比意义,所以需要对比性语境来明确具体的比较对象和比较性质;而且,正因为性质形容词谓语句自身表示对比意义,所以跟对比性语境天然有一种亲和性。接下来,袁教授从程度语义学的角度审视性质形容词的完句性功能,他指出性质形容词表示事物的有关属性的程度的极性值,但其极性区间模糊等语义上的限定不足,使其单独做谓语后造成了一种表达不足的语句形式;并从属性量级的广域与窄域等测量背景上解释了正反形容词使用上的一些不对称现象,比如“高八尺”“*矮八尺”。最后,袁教授还进一步指出性质形容词的上述语义特点受制于人们对于事物的属性的维度、属性所达到的程度的认识与相应的量级标尺和测量方式等认知结构的限制,从中可以窥视认知结构的根须如何扎穿语言。
讲座结束后,张邱林教授做了简要总结。他指出,袁教授的讲座以问题为导向,引入程度语义学、逻辑语言学、认知语言学等丰富的理论知识对形容词的极性程度义及其完句限制条件做了鞭辟入里的分析,整个讲述内容详实、逻辑清晰、论证严密、环环相扣,为与会的老师和同学日后的学术研究带来了新理论、新方法与新思考。在互动环节中,部分同学针对讲座中存在的疑问向袁教授请教,袁教授耐心地给予了解答。至此,本次学术讲座完满结束。
审读人:张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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