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委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24-11-19 21:43:05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1113日,法学院党委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专项活动。

本次专题活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为什么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的领导如何影响我国法治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以及面对新时代挑战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等相关问题展开。由教工一支部宣传委员姜曦同志领学。通过系统学习,全体党员充分领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优势,确保了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是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的最大区别。‌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这深刻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中。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决定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的首要问题,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本次专题学习交流活动是法学院党委积极宣传法治思想、践行使命担当的充分体现。通过活动,全体党员不仅深刻领悟了党的领导与法治建设的关系,还在交流分享中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有了新理解、新感悟、新体会。

责任编辑:赵奕彤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为什么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的领导如何影响我国法治体系的构建和完善”等问题展开
法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支部共有14人,占教工总人数的35%,其中,4人具有高级职称,11人为博士。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