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从一九八三年下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党的作风和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十二届二中全会讨论了如何贯彻执行这一重要决定的问题,确定从今年冬季开始全面整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1983年10月11日—12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201人,候补中央委员136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50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24人,中央机关和地方党委的负责人11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主持。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这个决定,体现了党的十二大精神,明确规定了这次整党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基本政策和基本方法。《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分9个部分:(一)整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二)整党任务;(三)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四)整党的步骤和基本方法;(五)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六)必须防止走过场;(七)整党工作的领导;(八)巩固和发展整党的成果;(九)各级党组织要坚决地、创造性地执行本决定。这次整党的任务是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决定指出经过这次整党,必将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水平,必将使党获得更加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必将出现全党奋发图强、紧密团结的新气象,更好地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去夺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胜利。
为了保证整党工作的日常领导,全会还选举产生了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
此外,全会号召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积极参加整党。全会相信,经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胜利地完成这次整党的伟大任务,一定能够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一定能够把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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