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1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u 支部书记
• 一般由支委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 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 主持支部全面工作
• 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u 副书记
• 一般由支委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 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 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
u 支部委员
• 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 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 出现空缺及时补选
• 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 出现空缺及时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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