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1日下午,药学系副主任、教工二支部书记徐娇带领药学系教师在2号教研楼201会议室开展教研活动,组织大家集体学习教育部发布的《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原文。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和《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发展“互联网+职业教育”,规范、引导职业院校在新形势下的信息化工作,教育部于2020年6月16日发布了《规范》,旨在促进职业院校数字校园从建设转向应用。《规范》共分为11个部分:引言、总体要求、师生发展、数字资源、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支撑条件、网络安全、组织体系、评价指标和附录。
会上,徐娇同志重点带领大家学习了《规范》第5部分“教育教学”内容。该部分规定了数字校园中教育教学的要求,包含总体要求、产教融合办学、信息化人才培养、信息化教学与培训(涉及课堂教学、实验实训、顶岗实习、职业培训、双创教育等)、信息化教研科研、信息化教学管理与评价,旨在推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以及教学管理与评价现代化,促进教学模式创新,提升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效率。
徐娇同志强调,党员教师要带头加强自身学习,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要,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构建基于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形成的新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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