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处(室)文件
绵职管发[2018]19号
管理工程系系务委员会章程
为了发扬民主,建立和健全管理工程系的管理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学院有关制度,结合管理工程系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 系务委员会的性质:管理工程系系务委员会是管理工程系重大事务的审议机构,是在系务委员会主任的主持下对系里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监督执行。
第二条 系务委员会的宗旨: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第三条 系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审议管理工程系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2、讨论管理工程系的专业设置、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条件建设等问题,并向系领导班子提出建议。
3、审议管理工程系重大改革与发展方案、管理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4、审议管理工程系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条 系务委员会的组成:
1、系务委员会主要由管理系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部分教师代表组成。
2、系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民主选举产生,由主任委员提名副主任委员两名,任期两年,可连任。
3、系务委员会中应有一定影响力的教授(副教授)参加,在比例上兼顾有丰富治系、治学经验的老教育工作者和在教学与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代表。
第五条 系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1、系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由系领导班子成员或半数以上系务委员集体提出,提交系务委员会审议后通过。对拟审议的事项,有关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并将讨论文稿事先分发给各委员。审议结果要记录在案,执行情况应通报各委员。
2、系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2次,必要时可及时召开。
3、系务委员会应有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方可召开。
第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应经系务委员集体讨论通过。
第七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管理工程系负责解释。
管理工程系
2018年12月15日
抄送: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工程系 2018年12月1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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