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原告”出击:《民法典》普法剧本杀火爆开庭
“网购时未满 14 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我方主张合同无效!”“3・15” 前夕,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望春法庭内,一群身着法袍的 “小原告” 与大学生 “代理律师” 展开激烈辩论。这场由宁波财经学院与海曙区法院联合打造的 “3・15 特别庭审”,吸引了各级人大代表和法律工作者围观。

走进第一审判庭,小学生们变身 “小原告律师”,神情认真。他们手持网购订单、支付记录等证据,清晰陈述:“被告未设置年龄验证,未尽到审核义务。” 对面的大学生 “代理律师” 则反驳:“家长未尽监护责任,账号管理存在漏洞。” 双方围绕《民法典》相关条文你来我往,精彩的质证环节赢得旁听席阵阵掌声。
“这样的普法太有意思了!” 海曙区人大代表、望春街道清风社区党委书记张琼称赞道,“孩子们通过角色扮演,将法律条文转化为鲜活案例。”
走出法庭,“对话法律人” 活动随即展开。来自海曙法院、市场监管局的专家开设 “维权门诊”,针对 “特价商品不退换”“直播间买到假货” 等问题,以 “案例 + 漫画” 形式进行解读。宁波财经学院大二学生谢沁庭表示:“这种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方式,让我真切理解了‘纸上得来终觉浅’的含义。”

据悉,这一系列沉浸式普法活动,是宁波财经学院、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携手中国少年报少年新闻学院宁波分院、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曙区人大、浙江和义达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依托 “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联建平台开展的青少年法治研学活动。
“这种朋辈结对的学法、用法实践教学机制,为基层普法工作开拓了新思路。” 海曙区人民法院望春法庭庭长丁洁蓉介绍,通过打造大学生与小学生协同参与的 “模拟法庭”,既激发了青少年学法兴趣,提升了他们的用法能力,也为高校法律课程实践提供了有效载体。
宁波财经学院党委副书记吴勇表示,学校将以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为契机,以全国高校 “双带头人” 教师党支部书记 “强国行” 专项行动为新起点,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法治育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法治育人工作,打造具有宁财特色的法治教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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