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法志愿服务党支部成员聆听 谢晖教授“(法律)合理性的四重内含”专题讲座

2025-04-12 23:02:55

2025年4月8日晚,受南昌大学法学院邀请,知名法学家,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国家人权基地)谢晖教授莅临法学院A433,为学院全体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法律)合理性的四重内含”的专题讲座。讲座由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蓝寿荣老师主持,邓建中教授、邱本教授及融法志愿服务党支部成员在内的二十余名师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谢晖教授从“合理性”“合事理性”“合道德性”“合情感性”“合法理性”等概念在学界实际运用比较混乱这一现象出发,引出本次讲座的主题。他指出,合理性与其他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并非并列,而是包含,合理性应内含四重方面。首先,合理性内含合乎客观规律性即合事理性。谢晖教授通过分析买卖合同这一常见的法律活动的本质以及举例说明人类违背客观规律导致生态环境被破坏的现象,指出法律尤其是立法活动应当遵循自然规律,要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由此创设出来的法律才具备合理性。其次,法律的合理性还体现在反映主体的情理要求,也即合理性内含合情理性。随后,谢晖教授旁征博引,指出法律的合理性还要合乎人们交往的规定性即合道理性。最后,合理性还要合乎法理。他指出社会规则虽然是多元的,但法理是一元的,所以争议的解决最终都要归回法理。

 

本次讲座内容丰富,气氛热烈,与会师生与谢晖教授进行了积极互动,就讲座中提到的问题进行讨论,大家收获良多。蓝寿荣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高度评价了刘教授的分享,同时强调法学基础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勉励同学加强学习。最后,本次学术讲座在全场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IMG_1686

IMG_1687



责任编辑:刘毅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全部评论 ( 条)

    谢晖教授为学院全体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法律)合理性的四重内含”的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