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研究生院分党校第四十八期发展对象及新发展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培养学院研究生党支部: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委组发[2017]6号)和学校《关于举办党校(分党校)第四十八期入党发展对象及新发展党员培训班的通知》要求,研究生院分党校定于2021年10—11月举办第四十八期入党发展对象及新发展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研究生发展对象、近两年新发展的研究生党员
二、培训目标
以用十九大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学员,不忘初心,通过培训,使学员熟悉党章党规,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为培养和造就符合党和人民需要、符合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需求的好党员服务。
三、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党的纪律和作风建设等党的基本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
四、培训安排
培训班教学计划另行公布。
培训工作需在11 月底前完成。其中,发展对象培训不少于48 学时,新党员培训不少于16 学时。
五、发展对象的培训管理与考核
按照《党校(分党校)加强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管理办法》,研究生院分党校将安排专人负责培训期间学员的考勤。学员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结业:擅自缺课、旷课、旷考、考试违纪、考试作弊者。因病、因事请假课时达10学时(含10学时)者,取消考试资格。
培训结束,将由研究生院分党校于11月下旬统一组织结业考试,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六、近两年新发展党员的教育培训
各培养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应结合校党校要求以及研究生院分党校培训班教学计划,采取多样化形式,加强对近两年新发展党员的教育培训。培训结束,向所在研究生党支部提交一篇学习心得,不少于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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