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也为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学院全体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型、学习型党支部,结合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理论学习是党支部的基本职责和功能,是提高支部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的重要途径,必须紧紧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要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学院改革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思路举措。
第二条 支部理论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
第三条 支部理论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规;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知识;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教育管理业务知识、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四条 支部理论学习形式主要是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原文解读与研究讨论等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工作安排相结合,线下学习与线上学习相结合,常规学习与主题党日、党课教育、组织生活会、专题讲座、辅导报告、参观考察等主题活动相结合,不断丰富理论学习形式,提升理论学习效果。
第五条 支部的理论学习由学院支委统一具体负责制定本支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 支部书记是支部理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调查研究,努力成为理论学习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和自觉实践者。支部委员要积极支持支部书记工作,争做理论学习的先锋模范,协助支部书记,营造全员学习、全员参与的良好支部氛围。
第六条 支部理论学习的时间为每周五下午,组织全体思政课教师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或组织开展集体备课,将党的创新理论有机融合到思政课教育教学,强化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
第七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按照要求高质量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次主题党日理论学习规范化,确定第一议题,由支部组织委员结合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资料和近期学习重点内容,提前两天发布学习通知,提前安排2名党员做好会上发言交流准备,支部全体党员自学,会上支部书记领学第一议题和重点内容,2名党员作交流发言,支部书记作总结和要求。同时,利用重要时间节点与学校包保社区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在互学互鉴中进一步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
第八条集体学习由支部书记主持或由书记委托委员主持,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开会,宣传委员负责集中学习研讨的会议记录和考勤工作。支部开展集中学习和主题党日等活动,都利用“云岭先锋”APP进行签到,全体党员无特殊情况均需参加,一般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或早退。对因事因病未能参加学习者,要挤时间补课。对迟到、早退、旷学的除要补课外,要提出严肃批评,因公不能参加学习,要提前向支部书记请假。
第九条 支部党员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学用结合,讲究学习实效,切实把学习的过程变为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实际问题、开创工作局面的过程,真正做到学思践悟、学用相长、学以致用。
第十条 支部成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按照支部的统一部署,自觉参加支部组织的学习活动,包括各种外派培训、网络学习、在线测试、考核等,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学习教育任务。
第十一条 每年度支部要对本支部的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对支部成员的学习表现进行评议、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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