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成果八:四川工商学院图书馆年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021-01-19 15:02:48

四川工商学院图书馆年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领导在全校迎接教育部教学合格评估动员培训会上的讲话精神,激励图书馆教职工积极参与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做到真抓实干,比成绩比贡献,经图书馆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学校评选年度先进个人的基础上,图书馆将对年度工作业绩突出的(因指标有限没有评上学校先进的)教职工,评为图书馆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特制定如下评选管理办法。

一、评选先进的称号、名额和评选条件

1、图书馆优秀共产党员(8名)

评选条件:(1)全年没有违纪违规(含会议、活动缺席);(2)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积极,竞赛、评比都在前十名;(3)创建成果优秀。有一定影响。

2、图书馆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

评选条件:(1)全年没有违纪违规(含会议、活动缺席);(2)认真组织各项活动,对所负责的创建工作完全得到落实;(3)创建成果优秀,受到专家认可。

3、图书馆阅读推广先进个人(10名)

评选条件:(1)全年月考核没扣分。(出勤扣分在外);(2)按要求参加了校内外阅读推广活动;(3)超额完成了自己的阅读推广册数或者点击率。

4、图书馆社会服务(含校企合作)先进个人(6名)

评选条件:(1)全年月考核没扣分。(出勤扣分在外);(2)有一项2000元以上的横向课题或者有一项实质性合作的校企合作项目;(3)或者参加社会文化活动,效果好、有影响(有成果报告或者受到当地文化部门表彰)。

5、图书馆教学科研先进个人(8名)

评选条件:(1)全年月考核没扣分。(出勤扣分在外)无教学事故;(2)获得一项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者科研成果奖;(3)积极参加科研和教改,在一个方面成效显著(凭论文和报告)。

6、图书馆雷锋馆员(5名)

评选条件:(1)全年月考核没扣分。(出勤扣分在外);(2)在馆内外坚持做好事,群反映良好;(3)开展雷锋志愿者服务成效显著;(4)工作主动积极,勇挑重担,不分分内分外。

评选条件:

二、评选办法

1.个人依照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填写个人申报表。

2.部室推荐(主管、主任具名推荐)

3、图书馆党政联席会组织评审,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4.公示、表彰。

三、评选说明

1、凡是当年评为学校先进(含学校部门先进)的人,不再参加图书馆先进评选。

2、图书馆先进一年只能评选一种,不能重复评奖。奖励以精神奖励(证书)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4、评选名额,每年由党政联席会根据当年学校工作计划和图书馆工作任务,研究确定,并公布。

四、本评选办法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图书馆先进个人申报表

图书馆党支部

2019年2月18日

附件: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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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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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工商学院图书馆年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3、图书馆阅读推广先进个人(10名) 评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