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心教研室党支部充分利用和开发支部党员教师的专业优势,以专业解读分享与学习分享交流相结合的方式,于2020年11月12日中午,以在线学习的形式通过企业微信会议,进行了《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法》的学习,具体情况如下:
党支部小组结合支部党员教师的专业特点,推荐从事法治教育研究的支部党员教师肖宝华老师为支部各位党员教师做《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法》的解读,肖老师认真准备了题为《教师应心中有纪律——〈监察法〉与〈政务处分法〉介绍》的微讲座内容,向各位党员老师较具体、深入地介绍了:《监察法》与《政务处分法》的立法宗旨;《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法》的适用范围;配合监察与诚实接受监察;给予政务处分坚持的原则;政务处分的种类和期限;给予政务处分的量处情节;违法行为及适用的处分等。肖老师特别结合老师们的日常生活(如交通违法问题、家庭美德问题等),强调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关键点。
各位党员老师对肖老师的微讲座充分肯定、反响热烈,并展开积极的交流和讨论。
夏鹏翔老师谈到:“肖老师报告所言非常受用,党员教师,坚持党性最重要。任何时候任何场域都应该是正能量的发源地。今天学习了两个政策,今后可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最好的党员教师。”
魏戈老师分享:“肖老师的报告有高度、有现实,高校党员教师应坚守底线,抵制诱惑。做四有好老师!”
张志坤老师谈到:“肖老师的讲座,从依法执教、依法工作的角度,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和指导,尤其是讲座的及时性、针对性很强,高校老师也不能是‘两耳不闻窗外事’,需要不断学习,尤其是非专业外的法律学习也是十分必要的,这种支部内的学习交流,效率好,氛围好,收获大!”
李敏老师分享:“肖老师言传身教,铿锵有力的报告,让人能迅速把握出报告的主线。知道教师的底线与使命担当。照镜子,知不足,促我反思和进步。”
张俊老师谈到:“肖老师的讲座拓展了我对高校教师职业素养的认识——党员教师应当时刻保持党性,严于律己,坚守底线,通过学习和交流不断进行自我提升!”
钟晓琳老师谈到:“通过对肖老师的微讲座和PPT的学习,我了解到《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法》的适用对象,法律边界和相关后果,对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有了更清晰一些的法律意识,既是对自己的监督,也是工作中的相互监督。”
邓艳红老师谈到:“肖老师关于《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法》的讲座让我们全面了解了两法的基本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意识以及自察、监察的责任意识,明确了党员尤其是教师党员应时时处处谨言慎行并应为群众和学生做出表率,不说无党性的话、不做损害党的形象、国家利益的事情。”
毛新瑞谈到:“聆听了肖老师关于《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法》的讲座,使我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增强,能够自觉地遵守法律,为学生做出榜样,并且向学生传播法律知识。感谢肖老师的精彩讲授!”
欧群慧谈到:“肖老师关于《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法》的讲座让我们全面了解了两法的基本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意识,明确了教师党员应时时处处谨言慎行,不说无党性的话。谢谢肖老师的精心准备,谢谢支部组织的活动。这样的活动很接地气,很受益! ”
张新风谈到:“肖老师关于《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法》的讲座,不仅让我对这两个法律本身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及原则等从一无所知到有了初步的理解,而且使我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增强,教师作为公职人员,时刻生活在法律的监督之下,一定要谨慎行事,依法执教!”
李玉华谈到:“感谢肖老师带领大家学习关于《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法》,初步了解到两个法律的宗旨适用范围及原则等知识,打开了视野,说实话以前总觉得这些和自己没啥关系,不会自觉关注。这次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一定依法执教,教师自觉地遵守法律,也是为学生做出榜样。”
苏萌萌谈到:“今天在肖老师带领下学习了关于《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法》的相关规则等,肖老师的讲解深入浅出,十分生动,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教师要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严谨守法,为学生以及周围的人做出表率。”
徐爱杰谈到:“今天在肖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学习了这两个非常重要的法律,给我们很多的启发。我们作为公职人员一定要谨言慎行,做遵守法律的表率。其中肖老师给我们提到几点,我们经常会忽视的可能会出现疏忽的地方,比如说转发微信,一定要检查,在政治立场上要站得住脚;另外驾车是我们的日常,一定要遵守国家的交通法规;第三,发日常的视频要有正向价值观的体现!”
总体来看,通过这次学习活动的组织,教心教研室党支部的老师们对《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法》有了明确的、比较深入的了解和认知,后续,我们支部还将继续从不同方面、以不同形式推进相关内容的深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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