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的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7月2日下午,教务处党支部在支部党员活动室召开了纪法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关于聊城市冠县、东昌府区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调查处理及相关情况的通报》。支部全体党员、教务处各科室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会。会议由教务处党支部书记、教务处处长黄长征主持。
首先,黄长征带领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他指出,这部“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并将高等院校从事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及在工作中依法履行公权力的人员全部纳入公职人员范围,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读懂学懂法律法规,要与工作实际相结合,认真学习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学法、懂法、用法能力,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履职尽责,秉公办事,廉洁执纪。
接着,黄长征结合近期山东省纪委监委《关于聊城市冠县、东昌府区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调查处理及相关情况的通报》中的典型案例,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一体化学习。他要求,全体成员要以案为鉴,时刻保持自控力,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权为民所用;要充分领悟作为教育工作者肩负的重大责任和使命,做到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高度的行动自觉和行为自律,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始终依法依纪依规办事。
随后,支部党员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作学习发言,积极表态,表示要自觉加强纪法学习,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始终心存敬畏,警钟长鸣,秉承教务精神,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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