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质量管理体系2

发布时间:2020-10-29 15:15:49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日期:2020年4月28日

建立部门: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批准部门:上海海事大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目录

1、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组织与保障  ( JY/SQ01

2、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专项工作平台建设 (JY/SQ02

3、交通运输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工作(JY/SQ-03

4、交通运输学院科研育人工作(JY/SQ-04

5、交通运输学院实践育人工作(JY/SQ05

6、交通运输学院网络育人工作JY/SQ06

7、交通运输学院文化育人工作(JY/SQ07

8、交通运输学院心理育人工作(JY/SQ08

9、交通运输学院管理育人工作(JY/SQ9.1

10、交通运输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育人工作(JY/SQ9.2

11、交通运输学院资助育人工作(JY/SQ10

12、交通运输学院组织育人工作JY/SQ11

13、服务育人工作(JY/SQ12

14、交通运输学院职业教育育人规程(JY/SQ13

15、交通运输学院学业帮扶育人规程(JY/SQ14


JY/SQ-01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组织与保障

1.目的

为使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规范有效开展,组织领导有力,资源保障到位,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3.定义

“三全育人”指: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工作体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养有坚定理想信念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接班人和建设者为目标。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关键,构建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一体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使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通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4.职责

4.1学校党委负责成立“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机构,整体规划、政策保障、干部和专职人员聘任、经费保障和统筹协调工作。

4.2 党委宣传部负责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制定,相关制度和机制建设;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指导、协调、督促“三全育人”工作推进,召集工作会议,负责校内外的联系工作。

4.3党委组织部负责对组织育人工作的指导和政策保障,学院干部队伍建设。

4.4学生处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度的保障和指导,辅导员配备。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的制定和学生各项工作的政策、制度保证。

4.5团委负责团建、学生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工作的制度保障和指导。

4.6教务处负责在专业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学评价等方面纳入“三全育人”相关标准要求。负责拓展网络教育平台的建设,并将网络教育纳入教师工作量。

4.7科技处负责将科研育人全面纳入科研团队建设全过程的制度、机制建设,并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院系科研成果统计。

4.8人事处负责教师选聘和奖惩,把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作为选聘教师的重要依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4.9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制度,建立科研育人导向机制。

4.10后勤、图书馆、保卫处、校医院等部门按照“三全育人”建设要求履行服务育人职责。

4.11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三全育人”工作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并纳入年度内审计划。

4.12学院负责具体实施“三全育人”工作

4.12.1学院党政班子负责落实学校政策和制度,负责学院组织领导和管理育人、组织育人工作,建立各育人模块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和长效机制。

4.12.2 学院教学副院长和系主任负责课程育人和实践育人工作,如:课程思政的建设和考核,实践教学改革和实践基地建设。

4.12.3科研副院长负责科研育人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建设并加以落实。

4.12.4学院学生工作部门负责文化育人、心理育人、资助育人工作落实,协助开展网络育人工作。

4.12.5 学院团委书记负责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配合学工部门开展文化育人。

4.12.6 院办负责与后勤、图书馆、保卫处、信息办等部门紧密联系,建立服务育人、网络育人协同机制。

5.工作程序

5.1组织领导

5.1.1学校党委成立“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为组长、负责宣传工作和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团委、科技处、人事处、研究生院、后勤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交通运输学院院长、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宣传部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交通运输学院成立工作组。

5.1.2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主要任务:

a.听取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并做出阶段性评价;

b.决定“三全育人”工作实施办法、重要制度和机制;

c.计划下一步工作;

d.协调各部门间的相互配合,解决推进中的难点、重点问题;

e.督促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落实“三全育人”工作;

5.1.3宣传部作为承载该项工作的主体部门,指导、协调、督促“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各项工作的开展,主要工作:

a.1—2个月召集一次“三全育人”办公室和工作组成员工作会,总结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评价工作效果,研讨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b.根据领导小组决定,具体协调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工作;

c.定期组织参加“三全育人”试点高校联盟的各项建设活动。

5.1.4 交通运输学院作为实施部门,党政班子紧密合作,将此项工作融入学科、专业、科研、师资培养和学生管理等各个方面,“打通育人最后一公里”。应完成以下方面工作:

a. 拟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责任书、实施路线和完成时间表。将“三全育人”纳入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

b. 开展全员“三全育人”工作宣传、办法举措培训,统一思想认识。

c. 遵循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原则和理念,正确把握“三全育人”内涵,梳理各项工作特点要点,制定内容完善、标准健全、操作性强的举措,做到重实效、运行科学。

d.学院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范,议事决策规则完善。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由党委会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e. 坚持党建带团建,扩展工作面,通过党建工作形成团建工作模式,成效显著。

f. 组织开展工作调研,分析育人工作特点,及时进行总结。

5.2条件保障

5.2.1学校全面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明确的政策要求和刚性指标,形成可操作的制度和机制。

5.2.2 学校党委应按照政治强、业务好,在师生中有威望的要求配齐配全学院党政班子。为全面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31号文件),保障各项党建工作有效落实,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为学院党委配备专职副书记和组织员,党员院长兼任党委副书记。

5.2.3 学生处按照师生1:200至少配备1名辅导员要求,为学院选聘、配置辅导员。

5.2.4 学校组织部、宣传部按照师生规模设立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学院经费预算。

5.2.5为有效推进试点工作的深入,学校相关部门对课程思政和教材开发、“三全育人”教学研究、实践基地建设、学生社会实践、学院文化建设等工作给予激励和经费扶持。

5.3评价与改进

5.3.1 宣传部召集的工作会,审核和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总结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评价推进效果,分析遇到的难点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5.3.2 质量管理办公室将“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内部审核范围,与学校质量管理内部审核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

5.3.3 人事部门将“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列入学校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工作成效与学院、部门考核结果挂钩。

5.3.4 与其他试点高校组成工作联盟,定期开展经验交流,促进项目的有效实施。

5.3.5 接受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专家组的评估督导,根据专家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6.支持性文件

6.1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和管理办法JY/SQ-01/01

6.2教育部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JY/SQ-01/02

6.3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JY/SQ-01/03

7. 质量记录

上海海事大学“三全育人”工作会议记录

上海海事大学“三全育人”试点工作报告,包括:上海海事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学期总结、中期书面进展报告、试点完成的工作总结报告

“三全育人”试点学校交流工作会议记录

教育部、上海市专家组现场评估督导意见和建议

上海海事大学内部审核报告

上海海事大学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情况报告表

上海海事大学学年度学院综合考核结果报告


JY/SQ-02

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专项工作平台建设

1.目的

为落实“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举措,打通育人“最后一公里”,形成育人协同效应,开展“三全育人”专项工作平台建设,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3.定义

“三全育人”微观育人体系,是指通过梳理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等工作的内在育人元素,按照育人逻辑有机结合,在学院层面构建相互联系和支撑的一体化育人体系。“三全育人”专项工作平台是微观一体化育人体系建设的工作载体。

4.职责

4.1 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专项工作平台建设方案、建设资源保障和效果评价。

4.2 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组负责专项工作平台的建设方案拟订、整体计划、实施评价办法制定;负责确定学院范围内的职责分工和资源保障,统筹推进建设工作。

4.3交通运输学院党委组织实施“三全育人”专项工作平台的建设,分工如下:

4.3.1 学院专职党委副书记负责市教委思政工作平台“卿云工作室”的建设;

4.3.2 学院教学副院长负责教学实践基地建设;

4.3.3 学院分团委书记负责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基地和团队等团建工作平台建设;

4.3.4团队负责人负责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工作。

5.工作程序

5.1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组拟订专项工作平台建设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方案批准后工作组制定工作计划、实施评价办法,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

5.2 各专项工作平台负责人按照计划和办法、建设目标和任务,将工作平台建设目标和任务具体化,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制度。

5.3分析、梳理十大育人功能建设的内在育人元素和育人逻辑,构建“3+”育人专项工作平台。

5.3.13+”育人平台建设以“卿云工作室”、教学实践基地和学院团建工作3个育人平台建设为重点,+上海市课程思政领航计划重点学院、国航系列课程市级教学团队典型建设为引领,形成可扩展、可融合的开放式育人平台模式。学院育人工作平台建设遵循育人元素的内在联系,按照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工作,成为开门办思政协同育人体系的载体。

5.3.2教委思政工作平台“卿云工作室”,组合实践育人、文化育人、心理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和服务育人元素,建设集文化传承与交流、社会交流、心理辅导、职业教育、就业指导、党员服务、生活和学业困难学生帮助等育人工作综合平台。

5.3.3 结合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教学实践基地建设,沟通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元素,建设专业教学实践育人、实践基地企业文化育人、实践基地同吃同住同劳动体验式教育等等的综合育人平台。

5.3.4团建工作平台,组合实践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组织育人、服务育人元素,建设集科研创新、创业创新、社会服务、社会实践基地和团队、党建带团建、学生社团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等建设的综合育人平台。

5.3.5 上海市课程思政领航计划重点学院建设是针对专业课程中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专门平台,通过2年的建设形成课程思政在覆盖面和质量上的全面提升,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

5.3.6树立“国航系列课程市级教学团队”教书育人先进典型,在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和“三全育人”试点工作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

5.4评价与改进

5.4.1各育人平台应建立阶段性工作的自我总结和评价制度,收集参与活动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召开工作会研究改进工作。

5.4.2“三全育人”工作组每学期对各育人平台开展工作进行效果评价,每年总结工作得失,研究改进措施,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5.4.3 学校质量办将平台建设工作列入每年学院内审计划,对平台运行的持续性、有效性、符合性实施验证性审核。

6.支持性文件

6.1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JY/SQ-02/01

6.2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组织与保障(JY/SQ-02/02

6.3 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专项工作平台建设方案(卿云工作室、教学实践和党建带团建)                                     (JY/SQ-02/03

6.4上海高校课程思政领航计划重点改革领航学院建设方案(JY/SQ-02/04

7.质量记录

7.1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专项工作平台工作计划

7.2 “三全育人”专项工作平台工作总结

7.3上海海事大学内部质量审核报告


JY/SQ-03

交通运输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工作

1.目的

通过专业课程有机融入育人元素的课程思政建设,实现“三全育人”的课程育人目标,特建立本文件。

2.适用范围

学院(系)以专业类课程为主的课程思政建设。

3.定义

课程思政指高校所有课程必须具备价值塑造、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教学目标,深入挖掘各门课程蕴涵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注重知识传授中强调价值引领,在价值传播中凝聚知识底蕴,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高校课程教学的全过程。梳理各门专业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纳入专业课教材讲义内容和教学大纲,作为必要章节、课堂讲授重要内容和学生考核关键知识。

4.职责

4.1上海海事大学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整体规划和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校课程思政改革试点推进工作。

4.2上海海事大学课程思政指导委员会,负责全校课程思政改革指导、咨询、督查和评估工作。

4.3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具体负责开展全校课程思政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实施制度、办法。

4.4 交通运输学院学院按照“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和学校建设方案、制度、办法全面落实专业课程思政建设。

4.4.1学院党政联席会根据学校相关制度制定工作办法、举措和配套保障制度,统筹推进全员课程思政改革试点工作。

4.4.2学院课程思政项目建设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课程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教学活动、教学评价、教学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并负责组织检查、督促。

4.4.3专任教师负责将课程思政内容进课程大纲、教学章节和课堂。

4.4.4 辅导员(学工组长)协助专任教师将思政内容融入课程教学。

4.4.5 学院教学督导组负责检查、督察课程思政的实施。

5.工作程序

5.1课程思政建设

5.1.1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改革领导机构,包括:领导小组、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改革方案、实施办法,统筹推进改革工作的落实。

5.1.2教务处制定实施办法,将课程思政作为全校性教学改革的重要项目加以落实,每年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竞赛等活动。

5.1.3学校课程思政改革办公室会同指导委员会、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以下工作:

a.整体规划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教学内容,形成具有海事特色的教育指导。

b.分层设计课程思政教育内容体系,明确分学科分阶段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内容。

c.每年发布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要点,制定学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

d.对任课教师开展专项培训和指导。

5.1.4学院具体实施课程思政工作的开展,将此项工作列入教学质量检查评价的重要内容。

5.2课程思政实施

5.2.1根据学校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本学院实施办法、制度,并明确职责和责任。

5.2.2教学副院长、专职副书记组织设计课程思政教育内容体系,制订符合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的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内容,并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课程思政内容在课堂教学中得以有效实施。

5.2.2教学副院长按照学校和学院要求,召集各系专业主任、资深教师等讨论研究课程思政工作的开展,制定行之有效的学院执行办法和考核、奖惩制度等。

5.2.3各专业通过教研活动,认真研究本专业课程思政的内容、教学方法,开展教案撰写、课堂示范讲解交流,集体备课等活动。

5.2.4学校课程思政改革办公室组织课程思政内容、教学方法等专题培训;接受教师咨询,帮助和指导教师开展课程思政教学。

5.2.5 专任教师按照校院办法和要求,认真梳理思政内容,将思政内容有机融入专业课程中,应做到内容吻合、讲解自然、教学多样、吸引学生,不生搬硬套、照本宣科、简单说教。通过课程设计、教案、课堂教学和互动、学生考试考查等方式实施。

5.2.6通过教学激励计划,激励具有海事特色、专业特色的系列课程思政的研究和开发。

5.2.7 学院学工部门根据形势政策课教学大纲,结合当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点,制定学生形势政策课计划,并负责落实。

5.3评价与改进

5.3.1学院组织教学质量检查,将课程计划、教师教案、课程小结、考试考察卷等是否涵盖了课程思政内容列入检查内容,考评落实程度。

5.3.2学校、学院教学督导组随堂听课督查教师课堂落实情况和质量。

5.3.3收集师生评价意见,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a.每学期在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期间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意见;

b.年度上海海事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动态调查;

c.学生期末对任课教师评教。

5.3.4内部质量审核,以评价学校、学院执行制度办法的持续性、符合性、有效性。

5.3.5 每学年学院课程思政项目建设工作组对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尤其对存在的问题、难点、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改进措施,予以落实。

6.支持性文件

6.1上海海事大学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实施方案(JY/SQ-03/01

6.2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课程思政项目建设实施办法(JY/SQ-03/02

7.质量记录

7.1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工作计划

7.2 专任教师课程思政课程申报表

7.3系(专业)教研活动记录

7.4 专任教师课程教案、课程小结

7.5 教学督导组听课记录

7.6 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结果

7.7 上海海事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调查结果报告

7.8 上海海事大学内部质量审核情况报告

7.9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年度总结


JY/SQ-04

交通运输学院科研育人工作

1.目的

为落实“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举措,规范、有效开展科研育人工作,特制定本文件。

2.适用范围

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3.定义

发挥科研育人功能,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选题设计、科研立项、项目研究、成果运用全过程,把思想政治表现作为组建科研团队的底线要求。优化科研环节和程序,完善科研评价标准,改进学术评价方法,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培养师生至诚报国的理想追求、敢为人先的科学精神、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和严谨求实的科研作风。

4.职责

4.1“三全育人”工作组负责科研育人工作的计划、办法制定和落实;负责确定学院范围内的职责分工和资源保障,统筹推进建设工作。

4.2科研副院长负责组织、实施科研育人工作,负责研究生入学教育。

4.3学院分团委书记负责学生科创活动的计划和组织工作。

4.4科研项目或科研团队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组或团队的科研导向、诚信教育、科学精神建设等。

4.5研究生导师负责学生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教育,并督促学生遵守。

5. 工作程序

5.1 学院“三全育人”工作组应完成以下工作:

5.1.1按照“三全育人”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办法和制度。

5.1.2参照《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和《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明确科研育人工作职责,推进工作责任制。

5.1.3学院教师签订上海海事大学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5.2开展科研育人工作主要通过入学教育、专题讲座、导师责任制、课程思政和科创活动等途径进行,重点围绕科研导向、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科研诚信和科学精神教育和培育。

5.3科研副院长组织开展研究生入学教育,必须安排科研诚信、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专题教育。

5.4科研项目和科研团队负责人在科研活动中应坚持正确的科研导向和价值取向,培养师生至诚报国的理想追求、敢为人先的科学精神、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和严谨求实的科研作风;通过学术导航站、教授专项辅导等形式为师生开展学术诚信教育。

5.5研究生导师应对带教的学生经常开展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并督促学生遵守。学院鼓励研究生导师开设课程思政课程。

5.6分团委按照计划组织学生申报科创项目,进行汇总、组织评选工作,与科创学生导师保持密切联系。在科创学生中开展学术规范、道德和诚信教育。

5.7绩效评价

5.7.1通过内部质量审核、期中教学质量检查、专项检查,评价工作落实情况。

5.7.2研究生毕业论文查重和抽检情况。

6.支持性文件

6.1上海海事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JY/SQ-04/01

6.2 《上海海事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遴选办法》(JY/SQ-04/02

6.3《2019年上海海事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遴选办法》

(JY/SQ-04/03)

6.4 《交通运输学院课程思政工作》程序文件JY/SQ-03

7.质量记录

7.1研究生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专题讲座记录

7.2教师师德师风责任书

7.3 研究生毕业论文抽检记录

7.3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情况报告


JY/SQ-05

交通运输学院实践育人工作

1.目的

为贯彻落实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在大学生中规范并持续有效开展实践育人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3.定义

实践育人指遵循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和教育活动规律,以学生在课堂教学中获取的理论知识和间接经验为基础,以开展与学生专业发展和成才成长密切相关的各种实践活动为途径,以引导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和不断增强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为基本目标的一种教育实践活动。学校以学分为抓手,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课程教学实践、创新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活动,其中社会实践可分为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团组织社会实践等,引导大学生融入社会,知行合一。

4.职责

4.1校长办公室负责审批学院学生课外活动所需校内活动场所(如会场、体育活动场馆)的使用申请。

4.2教务处

4.2.1负责制定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管理实施细则,并检查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的管理与实施情况。

4.2.2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训和队伍建设。

4.2.3根据学生活动需求,管理并分配教务处所属资源(如:教学区多媒体教室等)

4.3校团委负责制定全校性的学生课外实践活动计划,负责计划范围内学生实践活动的申请、资源、管理、监督和考核。

4.4   学生处负责审核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4.5   保卫处审核并监督校园内设摊以及外来人员参与的校园活动,并指导、协助做好活动安全工作。

4.6   后勤中心负责学生课外活动场所提供后勤服务保障。

4.7交通运输学院负责实践育人工作的具体实施。

4.7.1学院党政负责本学院管理制度、实践育人工作的决策、监督、考评和改进。

4.7.2 学院教学部门、学工部门、学院团委等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履行责任范围内的实践育人职责。

5.工作程序

5.1组织与资源保障

5.1.1教务处做好实践学分评定体系的设计,应做到:

a.根据学校学生特点,制定适合学校学生发展的课程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制度体系。

b.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和教学实践学分的认定。

5.1.2校团委应规范学生课外实践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体系,为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资源和经费上的支持。

5.1.3学院党政应明确责任,组织落实实践育人工作,应做到:

a. 贯彻执行《上海海事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实践教学、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实践等三个方面作为实践育人建设范围。

b.学院实践育人列入党委的思想教育工作计划,责任明确,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

c.应给予完成实践育人工作任务的人力、财力保障。

d.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在研究党政和“三全育人”工作中,应重视实践育人工作,加强实践育人制度建设、平台建设、课程体系建设等工作。

5.2实践教学育人

充分发挥学院校企实践教学基地的作用,实现专业教学实践育人、实践基地企业文化育人、实践基地同吃同住同劳动体验式教育实践育人。具体开展:

5.2.1从各专业培养计划入手,结合各专业特点和校企实践教学基地的客观条件,设置相关实践课程。

5.2.2学院每年组织教学实践基地维系和拓展活动。包括:

a.定期走访、调研已建立关系的实践基地企业,加强与企业联系,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为教学实践收集第一手资料。

b.拓展教学实践基地,定期安排到港口、航运相关企业进行走访,建立新的教学实践基地。

5.2.3 每年根据各专业教学安排,由专任教师带队前往各教学实践基地开展专业实践教学活动。实践基地根据各专业实践课程要求,安排岗位,加强劳动教育,师生在实践基地同吃同住同劳动。

5.2.4 实践基地企业安排高级管理人员,为各专业学生开设专家讲座、企业文化教育,促进学生对企业了解。

5.3社会实践育人

5.3.1暑期社会实践充分发挥学院传统学生暑期实践团队的作用,结合国家和上海的发展战略鼓励学生成立新的学生团队,让学生在实践中认识社会、增长才干。具体有:

a.从服务社会、聚焦行业、关爱特殊群体三个主面建立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利用暑期时间组织学生团队前往各基地进行社会实践,具体组织“行浪锋帆”实践队暑期服务上钢街道,组织“E路同航”实践队开展航运和长三角一体化经济带相关调研,组织“云滇海燕”、“羽爱童行”、“雨路”、“筑星”等社会实践队开展山区留守儿童支教和残障儿童支教,帮助学生深入社会、体验生活、增长才干。

b. 在保证传统暑期社会实践队伍正常有效开展实践活动外,鼓励学生根据当年的社会热点成立新的实践队伍,激发学生参与热情。

c.建立学院、学校、校外交流协同机制,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d.定期进行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总结和展示。

5.3.2志愿服务育人依托学院满天星志愿服务队,开展日常志愿活动,在承接学校青年志愿者团队之家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任务外,重点推进滴水汇海志愿服务项目,实现学院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社区化、属地化,具体开展:

a.助学,组织品学兼优的志愿者为书院镇、大团镇两名残障家庭的小孩进行义务家教,定期反馈,提高小孩的学习成绩。

b.助幼,组织志愿者协助南汇新城镇的幼托机构和幼儿园开展文体活动,同时组织学生和老师参加相关讲座,提升开展相关服务教育的能力。

c.助老,定期组织志愿者前往学院敬老服务基地——邻港养护院开展打扫卫生、文艺表演、摄影、陪伴等敬老服务。

d. 助行,组织学院交通工程专业老师和研究生志愿者与南汇新城镇交警队进行交流,为临港的交通出谋划策。

e.完善学院大学生志愿服务体系,落实志愿服务认定、证书制作等工作,建立表彰制度,将志愿服务要求和积极分子考察、党员考核挂钩。

5.3.3学生社团组织社会实践积极动员学院老师担任学生社团组织的指导老师,组织和指导学院学生社团和学生组织进行注册和备案,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拓展学生课外活动平台。

5.4 创新创业实践育人

创新创业实践工作由学院团委具体负责推进,学工和教学部门积极配合。具体工作:

5.4.1及时宣传与学生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活动和科创比赛,鼓励学生结合所学知识进行实践探索。

5.4.2充分利用扶持学生创业比赛的机会培育学生创业项目,促成科创项目的真正落地。

5.4.3聘请专业老师作为兼职辅导员协助学院学生科创工作,建立好学院老师、高年级学生、低年级学生纵向的科创传帮带机制,保证学院科创活动的活力。

5.4.4建立创新创业活动评价体系,及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提升工作水平。

5.5实践育人效果评价

5.5.1学校一年一次的质量管理内部审核,评价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和学院实践育人组织与管理情况。

5.5.2校团委对学院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情况的意见反馈。

5.5.3学院每年开展实践育人工作落实情况的总结与考核考评,各方面工作应有客观证据做支撑。

5.6持续改进

5.6.1针对内部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内审组将验证整改情况。

5.6.2学院每学年至少一次应全面分析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实践育人工作的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

5.6.3重视研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关于实践教育工作的新政策、新要求,及时改进工作。

6.支持性文件

6.1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管理与实施(SMU/B/教务02

6.2学生课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SMU/B/团委02

6.3上海海事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沪海大委〔201747号)JY/SQ-05/01

6.4上海海事大学关于制定(修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沪海大教〔201722号)JY/SQ-05/02

6.5上海海事大学实践教学管理规定(沪海大教字〔201036号)JY/SQ-05/03

6.6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沪海大教〔2017215号)JY/SQ-05/04

6.7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沪海大教〔2017216号)

JY/SQ-05/05

6.8上海海事大学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沪海大教〔2015239号)JY/SQ-05/06

6.9上海海事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管理实施细则(沪海大教〔2017178号)JY/SQ-05/07

6.10上海海事大学社会实践开展办法(C3/团委02001

6.11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暑期社会实践管理条例JY/SQ-05/08

6.12交通运输学院学生科创与实践相关工作实施方案JY/SQ-05/09

6.13交通运输学院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JY/SQ-05/10

6.14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专项工作平台建设【JY/SQ-02

7.质量记录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学生大型活动竞标书

交通运输学院学生学科竞赛统计表

上海海事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申请表

交通运输学院团委工作总结

上海海事大学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


JY/SQ-06

交通运输学院网络育人工作规程

1.目的

为贯彻落实“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在大学生中规范并持续有效开展网络育人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3.定义

网络育人,是指统筹应用网络资源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发挥育人功能。强化网络意识,明晰职责,提高建网用网管网能力。加强师生网络素养教育,引导师生增强网络安全意识,遵守网络行为规范,养成文明网络生活方式。发挥全国高校校园网站联盟作用,推动“易班”在线共建。开展大学生网络文化建设,注重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的挖掘与展示,将优秀成果列为师生评聘评奖评优依据。

4.职责

4.1学校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校园网络平台建设、网络资源保障、管理制度建设和技术支持。

4.2学校宣传部负责校园网络信息传播、网络舆情的管理制度制定和监管。

4.3学生处负责网络思政教育工作、网络育人的指导和平台搭建、学生网上事务中心的管理

4.4教务处负责网络在线教育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4.5交通运输学院负责网络育人工作的具体实施。

4.5.1学院党政负责本学院管理制度、网络建设以及网络育人工作的决策、监督、考评和改进。

4.5.2 学院教学部门、办公室、学工部门、共青团及学生组织等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履行责任范围内的网络育人职责。

5.工作程序

5.1组织与资源保障

5.1.1学校信息办切实承担起校园网络建设、运行和安全责任,应做到:

a.组织实施信息化校园的整体建设与维护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各类网络通讯、信息、数据服务。

b.代表学校制定网络安全、信息保密的规章制度并加以落实,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网络安全工作,保障信息化校园的稳定、有效运行。

c.指导学院网站建设和维护,开展信息化推广工作、宣传指导和技术培训。

5.1.2学校宣传部建立网络信息传播、网络舆情管理制度和监督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网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强化监管责任,及时发现网络舆情并进行跟踪、干预和处置。

5.1.3学校学生处负责网络思政教育工作,负责学校易班工作的具体推进和指导工作;各学院易班工作站负责本学院易班的建设与推进。

5.1.4学院党政应明确责任,组织落实网络育人工作,应做到:

a.学院网络育人列入党委的思想教育工作计划,责任明确,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

b. 应给予网络建设的人力、财力保障,适应学院网络育人工作需求。

c.党政联席会议每年应研究网络育人工作,不断加强网络育人制度建设、网络平台建设、网络文化建设、网络教学、网络舆情等工作。

5.2网络育人实施

网络育人应贯彻执行《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从网络管理、文化、课程和服务四个方面予以实施。

5.2.1网络管理育人

通过明晰责任分工、规范管理,引导师生增强网络安全意识,遵守网络行为规范。具体:

a.网站、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监督分工:学院办公室负责校园网和学院建设的网络平台;学工部门负责学生辅导员自建和学工系统使用的公共网络平台;学院团委负责团委自建和学生社团、学生组织、团支部等网络平台。

b.学院信息发布:学院决定、行文、各类通知、公示、新闻讯息等等必须通过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发布;学院党委系统的相关信息、党务公开网信息经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核、授权后可由党委专职组织员发布;学工部门信息应经过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后发布;学生社团发布信息由学院团委书记负责审核。各项信息发布,不仅要符合信息发布的规范要求,还应符合保密要求。

c. 转发上级组织信息:因工作需要,工作责任人可以转发上级组织公开发布的信息;如转发非公开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d. 学院办公室和学院团委、学工办每年应做好负责管理的网站、微博和微信公众号、易班等其他新媒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及时清理僵死网站和公众号。

e.各部门根据分工和信息管理职责加强网络平台信息管理,及时处理不良信息。如发现网络舆情,应按照《上海海事大学意识形态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进行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院主管领导。

5.2.2网络文化育人

通过网络平台经常性地开展有主题、有组织的思想教育和文化交流活动。具体开展:

a.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结合重大纪念日、节日和校园日等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线上思政主题教育、先进文化交流活动。

b. 完善学院易班分站建设,通过班级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易班线上活动。

c.发挥团委微信公众号、易班、红帆支部、交运红帆支航学生党建工作室等网络宣传教育优势,持续开展大学生思政教育,形成有影响力的育人网络平台。

d.应用学院、学工、团委和学生社团组织的网络平台,经常开展身边的典型事迹、先进人物等传播活动,推送学校及教育网络平台文化教育内容。尤其要加大“星力量”微信推送的力度,宣传弘扬正能量。

e.组织和发动师生参与网络文化建设,建设有影响力的学生为主体的网络文化项目。挖掘“朗读者”线上项目文化内涵,形成可以推广的文化成果;充分运用网络传播的优势,通过线上线下互动,扩大网络育人活动的覆盖面。

5.2.3网络课程育人

在网络课程平台上开展思政课和专业课程教学。学工办和团委利用好易班开展主题班会、云团课、云党课、辅导员微课等思政课教育;学院配合教务处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推进网络课程建设,形成传统教学与网络教学相结合的综合教学形式。通过应用MOOC、超星学习通、雨课堂等网络学习平台课程和自建课程,开展网络教学。形成网络课程的建设、开展、管理机制与办法。

5.2.4网络服务育人

利用校园网络为学生提供学习、生活、就业及相关信息等服务,发挥网路服务关怀学生、促进学生行为规范的育人作用。学院学工办老师了解并向学生介绍学校学生事务中心、就业信息网、心理咨询中心等学校各职能部门为学生提供的网络服务项目和功能;学院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微信群等网络传播形式,做好学生学业帮扶、心理咨询、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发布、资助育人、实践育人等服务功能。

5.3网络育人效果评价

5.3.1学校一年一次的质量管理内部审核,评价信息办、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和学院网络建设与管理情况。

5.3.2信息办对学院用网管网和宣传部对学院网络宣传、网络舆情监管情况反馈意见。

5.3.3学生处对学院易班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5.3.4学院开展网络育人工作落实情况的总结与考核考评,各方面工作应有客观证据做支撑。

5.3.5通过师生座谈会、学生思想状况调查、网上办事中心调查进行评价育人工作的落实情况。

5.4持续改进

5.4.1针对内部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内审组将验证整改情况。

5.4.2学院每学年至少一次应全面分析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网络育人工作的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

5.4.3及时向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反馈网络育人中的改进要求,帮助学校改进工作。

6.支持性文件

6.1《校园网建设与管理》  (SMU/信息办04

6.2 《学生思想教育》(SMU/B-XS/7048

6.3上海海事大学信息技术安全管理办法               (JY/SQ-06/01

6.4上海海事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管理的实施办法(沪海大委〔201747号) JY/SQ-06/02

6.5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沪海大〔201922号)(JY/SQ-06/03

6.6上海海事大学意识形态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沪海大委〔2019〕23    (JY/SQ-06/04)

6.7上海海事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线上教学实施方案(JY/SQ-06/05)

6.8上海海事大学本科2020年春季学期部分课程在线教学实施方案(JY/SQ-06/06)

6.9交通运输学院在线教学质量保障方案 (JY/SQ-06/07

6.10交通运输学院学生在线学习要求和课程微信群管理规定(JY/SQ-06/08

7.质量记录

学校质量管理内部审核报告

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申报和信息发布审批表

交通运输学院网站、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登记表

交通运输学院网络媒体报道与成果汇总

交通运输学院网络育人工作总结

交通运输学院大学生思想状况年度调查报告


JY/SQ-07

交通运输学院文化育人工作

1.目的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正确的文化观,挖掘和凝练学院文化育人元素,把握好第一课堂、第二课堂、第三课堂的文化阵地建设,持续规范、有效开展文化育人工作,特制定本文件。

2.适用范围

交通运输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

3.定义

文化育人指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以课程思政、形势政策课、讲座为重点的第一课堂,以各级各类学生活动的开展为主要形式的第二课堂,以网络交流互动为主的第三课堂等三个文化阵地的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牢牢掌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通过建设优美校园环境,利用视听媒介(如展板、显示屏)进行文化宣传,滋养师生心灵。不断推广展示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典型案例,不断开展具有学院航运物流特色的文化育人活动,引领社会风尚。

4.职责

4.1宣传部负责学校文化建设工作的计划实施和制度建设,负责校史馆建设和运行。

4.2学生处负责构建学校第二课堂一体化主题教育活动体系,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负责网络思政教育和形势政策课建设。

4.3 校团委负责全校性各类艺术文化活动的策划部署和监督管理。

4.4 图书馆负责航运物流节的场地和图文信息资源保障,负责系列活动的协调与服务工作;负责海大人文沙龙活动的报备和信息发布。

4.5 体育部负责运动会的策划、组织协调和管理。

4.6后勤中心负责校园内道路、公共设施、学生生活园区绿化和公共设施设备等环境建设和维护。

4.7学院负责文化育人的具体落实。

4.7.1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文化育人工作决策和资源保障。

4.7.2学院党委负责制定育人工作计划并予以落实,领导学院团委和学生工作部门、工会等组织开展工作。

4.7.3学院各部门教职员工和学生组织根据学院分工履行责任范围内的文化育人职责。

5、工作程序

5.1文化育人运行机制

5.1.1宣传部根据职责要求应完成以下工作:

a.每年制定党委思想文化宣传工作要点,明确文化建设工作的计划并落实到各学院。

b.每年初制订精神文明创建计划,组织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开展创建活动。

c.组织精神文明单位、处室、科室、窗口的评比和“十佳好事”评选。

d. 主动挖掘先进事例,推广展示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典型案例。

e.应用校史馆和校训校歌资源开展宣传。

f.组织开展传统节庆日、重大活动和新生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的宣传工作。

5.1.2学生处根据职责要求应完成以下工作:

a.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理想理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学校第二课堂一体化主题教育活动体系。

b.加强第二课堂管理队伍和组织队伍的培养,定期开展培训和交流,强化队伍开展思想教育的育人意识。

c.每学期对学院第二课堂组织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d.安排和指导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e. 结合传统节庆日、重大活动和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f.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文明寝室的评比。

g.明确网络思政教育工作要求并指导、推进,重点落实学校易班工作。

h.每年初制定大学生形势与政策课的计划,并组织和实施。

5.1.3团委根据职责要求应完成以下工作:

a.艺术团活动和各类大学生文化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b.各类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和校内外文化艺术展演的具体组织。

c.组织传统节庆日、重大活动和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的文艺汇报演出。

d.对学院各类文化活动的管理、监督和评价。

5.1.4交通运输学院负责文化育人工作的具体实施。

a.学院党政根据文化育人建设的计划和要求,做出决策和资源投入,并开展监督、考评和改进工作。

b.把文化育人纳入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

b.学院学生工作部门、青年协会、共青团及学生组织等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具体落实责任范围内的文化育人工作。

5.2 文化育人实施

文化育人应贯彻执行党委宣传思想文化要点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从建设文化育人阵地、精心打造学院文化项目、营造文化环境三个方面予以实施。

5.2.1第一课堂文化育人阵地建设

a.通过课程思政建设,专业教师认真梳理思政内容,将思政内容有机融入专业课程中,在专业知识讲授的过程中,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文化观,增强文化自信,实现价值引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教育学生始终把实现个人价值同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培养时代新人。学院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建设、“航运强国”、“交通强国”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国(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建设,让学生深入了解国家发展战略和所学专业发展前景,加深对航运文化的理解和对航运行业的认识和热爱。

b.制定学院形势政策课工作计划,紧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坚定“四个自信”贯穿教学全过程,重点讲授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重点讲授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通过“大国航路”和“走向深蓝”课程的课程,讲好中国故事,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

c.在加强对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的基础上,牢牢掌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每学期至少组织2场学院哲学社会科学讲座,丰富师生精神生活。

5.2.2第二课堂文化育人阵地建设

a.发挥交通运输学院青年协会的作用。青年协会每学期至少组织1-2场学院青年教职员工和青年学生骨干交流互动、学术学业研讨、社会实践活动和联谊活动等,激发青年教职工和学生参与学院教育事业发展、文化文明建设和服务社会的热情,为青年师生发挥才智、增进友谊、共同进步搭建平台。

b.发挥团委活动育人的优势。积极组织社团和学生组织参加学校组织的“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文化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学生处、团委和体育部组织的校园开放日、新生辩论赛、集体舞大赛、五四歌会、高雅艺术进校园、运动会等文体活动;学院结合传统节庆日、重大活动和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学院组织学生通过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调研和支教,深入理解和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每年组织开展主题摄影展、海潮音乐节、学生成长论坛等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每学期团委组织的文化活动不少于10场。

c.支持和鼓励学生各类班团活动。学院鼓励学生以班级和团支部为单位开展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题的各类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依托新生入学教育,结合形势政策课和党团教育,开展校史校训院史的学习和大学精神的讨论,加强爱校荣校教育。每学期辅导员组织的文化活动不少于50场次。

5.2.3第三课堂文化育人阵地建设

a.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结合重大纪念日、节日和校园日等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线上思政主题教育、先进文化交流活动。

b. 组织和发动师生参与网络文化建设,建设有影响力的学生为主体的网络文化项目。挖掘“朗读者”线上项目文化内涵,形成可以推广的文化成果;充分运用网络传播的优势,通过线上线下互动,扩大网络育人活动的覆盖面。

c.应用学院、学工、团委和学生社团组织的网络平台,经常开展身边的典型事迹、先进人物等传播活动,推送学校及教育网络平台文化教育内容。尤其要加大“星力量”微信推送的力度,宣传弘扬正能量。

5.2.4精心打造学院文化项目,通过挖掘学院育人元素,深化文化育人内涵,形成学院品牌项目。

a. 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学院重点开展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内容的“朗读者”文化讲座,提高师生文化素养,继续和图书馆与大隐书局合作,承办海大人文沙龙活动;开展“腹有诗书气自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名篇荐读、诵读和读书活动。

b. 开展革命文化教育。学院党团支部重点开展以党的历史“寻访”主题征文和短视频征集活动。以新时代大学生的视角,通过寻访党的足迹,如遗址遗迹、人或事等,用征文和视频重温和再现党的历史,讲好党的故事,抒发对党的感情。

c.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学院育人元素,动员专业教师牵头组织学生,开展“航运人”口述采访,凝练“航运人精神”,发扬传播航运奋斗精神,传承发展校园航运文化。每年举办航运物流节活动,完善创新航运物流节内容,紧紧围绕海洋强国、交通强国、绿色和智能航运物流等确定活动主题,联系校外航运物流企业等优质资源,广泛组织动员学院师生参与活动。

d.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案例“星力量”的建设力度。“星力量”作为学院宣传身边师生典型事迹、先进人物等重要文化品牌,要继续利用好网络平台,挖掘身边的正能量,通过报道师风师德标兵、自强之星学生、优秀志愿者等弘扬正气,营造良好师风和学风。

5.2.5营造文化环境育人氛围,发挥环境文化育人作用。通过校园环境和学院内外环境建设、主题文化展示如雕塑、图片展、展板和橱窗宣传等营造文化氛围,发挥教育功能、示范功能、凝聚功能、创造功能、熏陶功能等。

a.学校后勤部门依据上海市绿化先进单位和花园单位建设标准,制定绿化美化校园的中长期计划并每年推进,在改善校园环境中应有意识地渗入文化元素;及时修缮和维护公共设施、提升物业服务水平。通过校园环境建设,形成优美、舒适、安全的校园环境,起到熏陶人、教育人的作用。

b.学院定期对室内外环境进行布置。建好校友之家,适地展示校友捐赠的大型雕塑、船模和纪念品;定期更换楼道图片和宣传板的展示;每年举办摄影展,展示优秀作品;学院大厅展板根据学校各类教育活动定期进行更换;充分发挥学院电子显示屏在迎新、毕业季和校友返校日中的育人作用。

c.学院加强学生社区文化建设,宣传和动员学生积极参与文明寝室评比;社区宣传橱窗展板每学期进行至少更新一次。

5.3文化育人评价与改进

5.3.1学校一年一次的质量管理内部审核,评价职能部门和学院文化育人相关工作。针对内部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内审组将验证整改情况。

5.3.2 学校一年一次学院工作考核,宣传部评价学院精神文明工作;学生处评价学院第二课堂开展情况、易班工作和形势政策课开展情况;团委评价学院社团和学生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5.3.3学院每年召开党委会研究和总结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研究文化育人工作的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

6、支持性文件

6.1《精神文明创建和评比》(SMU/B/宣传04)

6.2 《学生课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SMU/B/团委02)

6.3第二课堂主题教育活动规范化建设方案(JY/SQ-07/01

6.4 《学生思想教育》(SMU/B-XS/7048)

6.5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青年协会章程(JY/SQ-07/02

6.6《交通运输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工作》(JY/SQ-03

6.7《交通运输学院课程网络育人建设工作》(JY/SQ-06)

7、质量记录

7.1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工会工作总结

7.2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妇委会工作总结

7.3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青年协会工作总结

7.4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精神文明工作总结

7.5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星力量”汇编

7.6 上海海事大学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审批表


JY/SQ-08

交通运输学院心理育人工作

1.目的

为贯彻落实“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在大学生中规范并持续有效开展心理育人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交通运输学院研究生、本科生。

3.定义

3.1心理育人,是指从学生的身心健康实际出发,遵循个人心理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通过多种方式实施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对教育对象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积极心理引导,纾解心理困惑,开发心理潜能,提升心理品质,促进人格健全,最终实现培育有理想、有能力、有担当的时代新人这一目的。在过程中,要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需求,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义和利、群和己、成和败、得和失,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

3.2心理健康教育,是指教育者根据大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运用心理学、教育学乃至精神医学等各种学科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多种途径与方法,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学生心理调适能力,充分发挥大学生潜能,促进大学生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和学生个体和谐发展的教育。

3.3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危机当事人尽快恢复心理功能,安全度过危机。

4.职责

4.1 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4.2 学校保卫处负责在必要时介入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

4.3 交通运输学院负责心理育人工作的具体实施。

4.3.1 学院党政负责心理育人工作的决策、具体落实、考评和改进。

4.3.2学院学工部门搭建专业团队配合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落实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具体负责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同时夯实心理四级网络的建设,确保预警系统的快速响应。

4.3.3学院团委负责心理育人过程中学生开展实践活动的审批和指导。

5.工作程序

5.1 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

5.1.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学院与保卫处按照学校质量文件《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C2/XS-7048)履行职责和开展工作。包括:心理健康教育与维护,心理危机预防、发现和干预,心理性疾病的处置和重点人群的关注、跟踪等程序工作。

5.1.2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应完成以下工作:

a.每学年初制定本学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纲要,指导各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b. 开通24小时心理咨询热线。

c. 开展预约制心理咨询。

d. 落实心理健康普查制、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心理危机评估制、心理危机干预制、后期跟踪制等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

5.1.3 学院应明确责任、保障资源,配备具备相应资格的专兼职人员,落实学生心理教育、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重点人群关注和跟踪工作。

5.1.4 学校保卫处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和学院开展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5.2 心理育人工作

5.2.1 学院应贯彻执行《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依托“卿云工作室”和心理类学生组织“抒心坊”工作平台,明确从教育教学、实践活动、预防干预三个方面开展心理育人工作。

5.2.2 教育教学育人

通过系统培训和资格审查,组织有资质人员开设心理教育教学课程、讲座等,通过理论课程开展心理育人工作,具体:

a. 学院学工部门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选修课,在课程预申报开始后及时将信息转发学院学生辅导员并组织报名。

b.组织学院教师和学生辅导员面向师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讲座,并做好资质审核,确保讲座内容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充分发挥如“交通运输学院青年协会”等学院内教师交流平台的作用,开展心理学知识科普活动,帮助教师们在日常课堂教学和课后师生交流中更好地关注、识别学生心理状态。

c. 发挥学院全体教师力量,利用好一切课程载体广泛开展育人工作:学院教师在课程中穿插心理教育相关内容,引导学生们养成健康积极的学习心态;学院辅导员利用晚点名向学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们关注心理健康专业知识;班导师利用班会时间向班级学生传达积极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们更好地审视自我。

5.2.3 实践活动育人

学院应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活动体系建设。具体:

a. 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利用学校“心理活动月”的平台,全程设置,纵横覆盖,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介地开展贴近学生需求,在学生中形成有较大影响力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所有活动开展前要形成具体的策划方案并报备学院团委,待学院团委审批后方可开展具体活动。

b. 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开展符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打造诸如:交通运输运输学院心理情景剧大赛、交通运输运输学院心理知识竞赛、“倾力协作超越自我”交通运输学院大型新生适应性团体辅导活动、交通运输学院心理教育工作坊等品牌活动,营造积极、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

c.重视并深度挖掘学生组织的力量,以学院心理类学生组织“抒心坊”为活动载体,支持学生利用各类学生组织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心理类活动,提高学生的心理自助及助人能力。活动开展时,社团指导老师要做好活动内容的指导,确保活动效果。

d. 利用微信公众号、学生社区橱窗、学院办公楼展板等多种媒介,积极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所有心理教育相关内容的发布均要通过学院团委审核,确保内容的正确性。

5.2.4 预防干预育人

通过具体工作加强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配合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以此加强学院在心理危机工作中预防和干预能力,形成早预防、早发现、早评估、早干预的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具体:

a.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学生寝室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其中,学院学工部门负责组织和落实本学院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相关工作,设立心理专项工作辅导员负责工作的统筹部署;班级层面和学生寝室层面工作由带班辅导员进行工作分配和安排;工作中需要充分发挥学生骨干、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等基层力量的作用,一年内开展2次专题培训。

    b. 落实心理健康普查制,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完成新生心理普测工作。对于筛查出需关注的学生名单,学工部门需通过学生辅导员逐个访谈,如确定学生为重点关注人群,需加入学校和学院的重点学生心理档案库。

c. 遵循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和后期跟踪制:学院心理专项工作辅导员负责了解本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每月收集信息,填写《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存留本学院备案,同时每月填写一次《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交至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并存留本学院备案;四级危机干预网络成员识别发生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收集信息及时报告给学院心理专项工作辅导员并及时上报到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于度过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定期跟踪,学院心理专项工作辅导员每月汇总上交学院《重点学生心理档案记录表》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d. 建立寝室、班级、学院、学校心理危机四级预警系统。学生发生异常情况后,寝室心理联络员、班级心理委员等各级学生骨干应及时向辅导员、学院报告并寻求支持。学院领导、学生干部及广大教师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心理、行为;出现危机情况时要按照《上海海事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立即向学院副书记和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汇报,并在指导下及时对学生进行快速、有序地干预。学院师生要牢固树立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意识,如发现处于危机状态需要立即干预的学生,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e. 执行心理危机干预制。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要予以重点关注,并根据心理状况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辅导员要及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做好监控工作,并及时按有关规定将学生转介给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进行处理,转介过程应详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5.3 心理育人评价与改进

5.3.1 学校一年一次进行质量管理内部审核,评价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学院心理育人相关工作。针对内部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

5.3.2 每年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效果的评价和分析,落实改进措施。

5.3.3 学院每年汇集学生处对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情况、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学院心理育人工作情况反馈、学院师生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结果,对心理育人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和总结,针对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

6. 支持性文件

6.1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C2/XS-7048

6.2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JY/SQ-08/01

6.3 《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2016〕77号(JY/SQ-08/02

6.4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的通知》(教党〔201762号)(JY/SQ-08/03

6.5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教社政厅[2003]2号)(JY/SQ-08/04

6.6 《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JY/SQ-08/05

6.7 《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试行)》(沪教委德[2005]24号)(JY/SQ-08/06

6.8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JY/SQ-08/07

6.9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思政厅[2011]5号)(JY/SQ-08/08

6.10 《上海海事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沪海大学字[2011]103号)(JY/SQ-08/09

7. 质量记录

7.1 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C4/XS-7048/008

7.2 重点学生心理档案记录表【C4/XS-7048/009

7.3 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C4/XS-7048/010

7.4 交通运输学院心理工作计划

7.5 交通运输学院心理工作总结


JY/SQ-9.1

交通运输学院管理育人

1.目的

为营造学院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以其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和行为教育人、培养人,实现管理育人目标,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交通运输学院内部管理和“三全育人”工作。

3. 定义

3.1  管理育人

指学院办学中应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育人导向,依据《上海海事大学章程》和《上海海事大学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学院管理体系和制度,形成党政集体决定、院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管理模式;以科学规范管理和严谨治学态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以良好的管理模式和管理行为教育人、培养人。

3.2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副书记和工会主席等人员组成,根据需要学院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3.3 学院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是学院内最高学术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规章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维护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保障教师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治理中发挥主体作用。学术委员会主要由学院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组成。

3.4 民主管理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学生会是代表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生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

4.职责

4.1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学校党政部署,集体讨论决定学院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负责“三全育人”岗位职责和制度体系的制定与落实。

4.2 学院党委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内监督三大主体责任;负责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专项工作平台建设,全面推进“三全育人”工作。

4.3 院长负责学院的研究生和本科生教学工作、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国际交流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

4.4 院学术委员会依据《交通运输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履行学院内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责。

4.3 学生工作办负责落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等工作,协助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

4.4 学院分团委负责学院团建和学生社团组织建设工作。

4.5 学院二级教代会和学生会组织依据相应规章制度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职责。

4.6 学校考核工作组、质量管理办公室和学生处依据相应工作职责负责考核、评价学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5.工作程序

5.1  学院管理与决策

5.1.1学院依据《上海海事大学章程》建立并不断完善管理与决策机制;贯彻执行《上海海事大学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管理行为和持续改进管理过程。

5.1.2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定学院办学方向、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等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

5.1.3院党委在学院发挥政治核心和协调作用,落实“三大主体责任”工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推进“三全育人”工作。

5.1.4院长及副院长全面落实学院教学、科研、国际交流及行政工作;主动将教学研工作融入“三全育人”大格局。

5.1.5学院学术委员会依据《交通运输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和学术事务中发挥主导作用。

5.1.6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院建设中依法行使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权利。学院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审议学院发展规划和各方面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决定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政策和制度,评议学院领导班子和成员。

5.1.7工会、团委和学生会等组织在党委领导下形成合力、积极工作,在教职工、青年师生中发挥作用。

5.2 “三全育人”工作决策与制度落实

5.2.1按照《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组织与保障》程序文件,每年初学院“三全育人”工作组制定“三全育人”工作计划后提请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落实到学院各部门。

5.2.2学院党政班子将“三全育人”工作列为学院的主要工作,与其他党政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相关工作,年终全面总结“三全育人”工作。

5.2.3为保证“三全育人”工作得到规范有效开展,学院党政依据“三全育人”工作计划和上级建设精神,建立针对性强、符合学院实际的岗位职责和各项制度,并将职责和制度参照学校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原则形成专项工作质量体系。

5.2.4学院党委规范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督促教师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潜心学术和教书育人。落实以下制度:

a.每学期初制定教职工政治学习计划,各系(专业)在教研活动中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会议,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到各专业参加教研活动。

b.学院每两年一次的教职工岗位聘任按照学校人事部门聘用制度进行,先考核、后聘任,教师思想政治表现作为考核的首要标准。

c.录用新员工,首先应进行政治状况和政治表现的审核。

d.教职工职务职称晋升聘任,先应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评定,由学院党委负责建立考核小组进行评定,通过后才能进入教学能力、学术能力评审。

e. 建立师德师风考核制度,聘任前教师应签署教师师德师风责任书,每一个聘期结束学院党委应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f.开展多形式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加强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的宣传。

5.3建立“三全育人”质量管理体系

   5.3.1学校质量管理办依据“STCW”公约和《交通部船员培训与船员管理质量管理规则》,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建立《上海海事大学质量管理体系》,予以实施并持续改进。

   5.3.2学院应用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以2018年《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和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为依据,建立《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工作质量管理体系》(以下简称育人质量体系)。通过体系的运行以保障“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得到规范、持续、有效开展并不断改进。

5.3.3育人质量体系作为一套规范和行之有效的文件体系应达到以下要求:

a.内容应覆盖学院层面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十方面育人建设任务,包括: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网络育人、文化育人、心理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b.文件体系应包括:质量方针与目标、岗位职责、程序文件及支持性文件。

c.重视将标准融入学院港航和物流为特色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管理与服务之中。

d.成为工作指南和手册,每项工作的程序完整,要遵循PDCA原则(计划、实施、检查和改进);具体的程序工作应清晰、职责分明,执行“5W1H”原则(明确who谁做、where在哪里做、 when什么时间做、what做什么、why为什么做、 how怎样做)。

5.4学生教育与管理

5.4.1学院作为培养学生的主体,承担了教育、管理的主要职能。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中,学院应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行政部门法规制度和学校规章制度,形成学院的长效管理机制和方法。

5.4.2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学生学籍管理——学业管理》《学生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生社区(宿舍)管理》的工作程序与具体要求,学院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注册、学习过程、考试、学业结论和学籍保留、休复转退学、社区生活管理和安全予以规范管理。

5.4.3 学院通过多方位、多途径落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至少包括:

a.学院学工部门按照学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程序和党委年初制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b.专业教师按照《交通运输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工作》要求,在专业课程中开展润物细无声的课程思政教育。

c.学院分团委通过党建带团建工作、组织青年协会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贴近学生的思政教育。

d.学院关工委分委会依据学院党委学生思政教育计划和任务,通过培训、讲座、座谈、帮扶、共建等形式开展学生思政教育。

5.4.4 严格执行学生奖惩制度,公正、公平、透明地开展各项评奖评优活动和违纪处分。学院组织评审组按照《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和《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工作程序开展奖助学金的评审;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考核与违纪处分》程序要求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和违纪惩处。

5.4.5 学院党政领导应联系基层、了解情况,在一线开展工作,每位班子成员应完成以下基本任务:

a.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系(专业)教研活动;

b.每学期随堂听课:本科生课不少于5次,研究生课至少1次;

c.联系1名少数民族学生;

d.每学期到学生寝室检查卫生和安全至少1次;

e.检查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每学期不得少于1次;

f.定期在分管工作范围内与教职工开展座谈和个别交流;

g.党员干部必须联系1个教工支部和1个学生支部,每学期应参加联系支部活动至少1次。

5.5评价与改进

5.5.1 学院每年组织座谈会、书面问卷调查、个别交流听取师生对学院管理工作的评价和建议,汇总、分析各项意见后制定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主要有:

a.每学期期中组织四个专业学生座谈会;

b.每年底组织一次教师座谈会(与会人员占比15%),发放不少于30份书面意见征询表听取教职工意见;

c.召开一次民主党派、无党派教职工座谈会;

d.每学期结束前学院党政负责人与教授、民主党派教师、青年骨干教师、辅导员等各方代表个别交流、座谈。

5.5.2 学生处按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质量文件对学院学生工作的一日生活制度、社区管理、资助管理、教育活动(包括思政教育、心理教育、职业发展教育)、辅导员到岗、团委工作以及奖惩等进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作为对学院学生工作的评价。

5.5.3学校质量管理办组织一年一次的质量管理内部审核,评价学院质量管理体系执行与运行情况,并形成内审报告。学院对内审中发现的书面和口头不符合项必须制定措施,完成整改。

5.5.4每学年结束前,学校组织考核组依照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对学院一学年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评价,并形成考核报告和结论,并与奖惩挂钩。学院将认真分析考核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

5.5.5 学校党委每年底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三大主体责任”工作评议 。

6.支持性文件

6.1《上海海事大学章程》         (JY/SQ-9.1/01)                        

6.2 交通运输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JY/SQ-9.1/02

6.3 交通运输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JY/SQ-9.1/03

6.4《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组织与保障》(JY/SQ-01)

6.5《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专项工作平台建设》(JY/SQ-02

6.6 上海海事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JY/SQ-9.1/04

6.7上海海事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JY/SQ-9.1/05

6.8《研究生学籍管理》(SMU/B/研院05)

6.9《学生学籍管理——学业管理》(SMU/B-JW/7034

6.10《学生学籍管理——日常管理》(SMU/B-XS/7044)  

6.11《学生社区(宿舍)管理》(SMU/B/XS-7051

6.12《学生思想教育》  (SMU/B/XS-7048)          

6.13《交通运输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工作》(JY/SQ-03

6.14《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SMU/B/研院04)

6.15《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C2/XS-7046/003

6.16《学生综合素质考核与违纪处分》(SMU/B/XS-7046)

6.17《学院学生工作考核》(SMU/B/XS-8009

7.质量记录

7.1 交通运输学院年度“三全育人”工作计划

7.2  交通运输学院年度“三全育人”工作总结

7.3  交通运输学院教职工学习计划

7.4  上海海事大学师德师风责任书

7.5  交通运输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

7.6  交通运输学院学生思想教育活动简讯

7.7  研究生、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结果公示表

7.8  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7.9  学生违纪处分记录

7.10 上海海事大学听课记录表

7.11 安全工作检查表

7.12 师生座谈会记录

7.13上海海事大学学院学生工作月考核表【C4/XS-8009/001

7.14上海海事大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学年汇总表【C4/XS-8009/002

7.15 年度交通运输学院质量管理内部审核报告

7.16 学年度交通运输学院目标责任考核结果

7.17 学院党委落实“三大主体责任”工作报告


JY/SQ-9.2

交通运输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育人工作

1.目的

为贯彻落实“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在大学生中规范并持续有效开展日常管理育人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3.定义

3.1学生日常管理育人   是高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在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处于重要地位。具体是指学校管理部门及其人员把育人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系列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管理行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施加影响,使之趋向于学校育人目标的达成。

3.2 晚点名制度  指我校长期实施的利用周末晚学生集中考勤学习的制度,一般由辅导员组织。利用晚点名时段可开展专题教育讲座和主题班会活动,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渠道。  

4.职责

4.1学生处负责构建学生日常管理育人工作的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制度。

4.2交通运输学院负责学生日常管理育人工作的具体实施。

4.2.1学院党政班子负责日常管理育人工作的决策、监督、考评和改进。

4.2.2 学院办公室、学工部门、共青团及学生组织等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履行责任范围内的日常管理育人职责并具体落实。

5.工作程序

5.1组织与资源保障

5.1.1学校学生处对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制定总体体系框架及相关制度文件。按照上海市教委有关规定配备满足学生教育和管理要求的辅导员队伍。

5.1.2学院党政班子应明确责任,组织落实学生日常管理育人工作,应做到:

a.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育人工作列入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计划,责任明确,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

b. 应给予日常管理育人建设的人力、财力保障,适应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育人工作需求。

c.学院党委专职副书记领导学工部门组织实施学生日常管理育人工作,应明确辅导员职责分工、管理范围、工作任务和规范要求,在实际工作中积累经验,不断提高日常管理育人水平。

5.2日常管理育人实施

日常管理育人应贯彻执行《上海海事大学学生社区(宿舍)管理条例》、《学生一日生活制度管理》、《上海海事大学安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及《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学生诚信守则(试行)》等制度文件,从社区管理育人、安全教育育人、诚信教育育人和晚点名主题育人四个方面予以实施。

5.2.1社区管理育人

通过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大学生社区管理工作,真正做到学生社区育人职能的本位回归。

a. 学院党委在《上海海事大学学生社区(宿舍)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制定《交通运输学院免检寝室申请及管理办法(试行)》,以学生主动签署承诺书的方式,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的作用,进一步优化了社区管理模式。

b. 辅导员不定期通过晚点名或主题班会的形式,向学生普及社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防范意识。

c. 辅导员每周定期走访学生寝室,与学生进行日常交流并排查是否有安全隐患。

d. 学院学工办每学期根据不同主题对社区展板进行布置,丰富社区文化内涵,营造和谐社区氛围。

5.2.2安全教育育人

以人为本,安全最重。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是日常管理育人中必不可缺的一环。

a.通过新生消防演习、组织学生参加大学消防公开课及相关安全知识竞赛、辅导员晚点名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向学生普及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b.学院学工部门组织成立交通运输学院安全员社团,并要求每班配备一男一女两名学院安全员。在日常管理中,会为新加入安全员颁发聘书,并定期邀请民警、交警、保卫处老师等对所有安全员开展培训类讲座。在安全员掌握相关知识后,引导其积极做好本班安全宣传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安全情况,协助学工部门、保卫部门维护校园安全秩序,共创平安校园。

5.2.3诚信建设育人

营造公平的学习环境和优良的学习风气,弘扬“忠、信、笃、敬”校训,使学生不忘诚信初心,牢记做人根基,树立良好形象,展示文明风采,充分发挥育人作用。

a. 学院党委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上海海事大学学生手册》等文件的基础上,制定《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学生诚信守则(试行)》。守则共分为政治信用、信息与资料诚信、经济诚信、学习和学术诚信、出国升学就业诚信、社会公德、网络诚信、人际交往诚信等多个板块。

b. 开展“学习《诚信守则》”主题班会或团支部团日活动,带领学生学习每条诚信守则内容,帮助学生理解并规避无意识下的失信行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c. 基层党团组织依据《诚信守则》不同板块内容,在不同阶段和年级中组织学生开展各有特点的诚信建设和承诺活动。

d. 建立学生不诚信行为惩戒机制。学院设立诚信委员会,对学生不诚信行为进行认定并归档。学工部门对诚信委员会认定为违反诚信守则的行为,应给予学生批评教育,严重者可报请学院和学校给予处分。

5.2.4晚点名主题育人

学院学工部门将周末晚点名制度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载体和重要途径,通过创新教育模式,构建针对性、时效性强的主题教育体系,发挥育人作用。应做到:

a. 根据晚点名制度的特点,针对不同年级,定制专门的教学计划予以实施。

b. 重点围绕学生安全教育、心理教育、职业教育、诚信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创建文明校园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开展教育工作。

c.注重实效,创新教育形式和教育方法,获得“见缝插针、滴水成河”的育人效果。

5.3日常管理育人评价

5.3.1学校一年一次的质量管理内部审核,评价学生处和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育人开展情况。

5.3.2学生处对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育人活动开展情况反馈意见。

5.3.3学院开展学生日常管理育人工作落实情况的总结与考核考评,各方面工作应有客观证据做支撑。

5.3.4通过师生座谈会、日常管理工作满意度调查进行评价育人工作的落实情况。

5.4持续改进

5.4.1针对内部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内审组将验证整改情况。

5.4.2学院学工部门每学年至少一次全面分析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学生日常管理育人工作的改进措施,经学院党政班子审核后加以落实。

5.4.3及时向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反馈日常管理育人中的改进要求,提请学校改进工作。

6.支持性文件

6.1学生社区(宿舍)管理 (SMU/B-XS/7051)

6.2学生一日生活制度管理(C2/XS-7046/002

6.3上海海事大学安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沪海大安字[2007]280号)(JY/SQ-9.2/01

6.4交通运输学院免检寝室申请及管理办法(试行)  (JY/SQ-9.2/02

6.5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学生诚信守则(试行) (JY/SQ-9.2/03

7.质量记录

上海海事大学辅导员工作手册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学生寝室免检承诺书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安全员名单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学生诚信承诺书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诚信委员会投票纪录表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晚点名主题安排


JY/SQ-10

交通运输学院资助育人工作

1.目的

为贯彻落实“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在大学生中规范并持续有效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交通运输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参照执行。

3.定义

3.1资助育人工作是指“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相结合工作机制,通过“奖、贷、助、补、减”等多样的资助体系为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同时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通过管理、服务、文化三个方面影响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

3.2 学生帮困工作是指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帮困资助服务。

4.职责

4.1学生处负责资助育人的指导、“奖、贷、助、补、减”等资助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4.2交通运输学院负责资助育人工作的具体实施。

4.2.1学院党政班子负责资助育人工作的决策、监督、考评和改进。

4.2.2 学院办公室、学工部门、共青团及学生组织等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履行责任范围内的资助育人职责。

5.工作程序

5.1组织与资源保障

5.1.1学校学生处对学校资助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并落实资金,对学院“奖、贷、助、补、减”等资助工作进行审核并发放相应资助金。

5.1.2学院党政应明确责任,组织落实资助育人工作,应做到:

a.学院资助育人列入学生工作计划,责任明确,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

b. 应给予资助育人建设的人力、财力保障,适应学院资助育人工作需求。

5.1.3学院学工部门每年应研究资助育人工作,根据学生处和学院资助育人要求具体组织落实。包括:

a.建立和完善资助育人制度;

b.加强资助育人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

c.困难学生认定和帮困工作落实;

d.开展资助育人文化活动等工作。

5.2学生帮困工作

5.2.1学生帮困工作应贯彻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及《上海海事大学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办法》。

5.2.2学生帮困依据学校《学生帮困工作》(SMU/B-XS/7047)质量文件实施。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和临时帮困等帮困工作的计划申请、评审、处置、费用发放等活动。

5.2.3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是学生帮困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机构,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帮困工作的实施管理机构,各学院是帮困工作的具体执行实施机构,是帮困工作的责任主体。

5.3 资助管理育人

5.3.1学院应明晰责任分工、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大学生资助工作,做到精准帮扶。

5.3.2 学院党委在《上海海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交通运输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以指导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规范贫困生认定程序。

5.3.3学院学工部门严格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组建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组对各年级上报的贫困生名单进行综合审查,并根据贫困生申请人上交的证明材料,最终确定全院贫困生名单及贫困类型。做到认定流程合规透明,认定结果公平公正;建立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进行动态追踪管理。

5.3.4 学院辅导员通过助贷补政策说明会和晚点名平台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的宣传,并且在学校学生处的指导下统筹开展“奖、贷、助、补、减”资助工作。工作中遵循“先贷款、再助补减”的资助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统筹资助项目。

5.3.5学工部门结合评选结果,举办各类奖助学金颁奖仪式,提高学生荣誉感,弘扬“向学”之风。

5.4资助服务育人

5.4.1学院在进行经济补助的基础上,应给予人文关怀,开展形式多样的资助服务,提高资助工作的温度和精度。

5.4.2学院学工部门组织成立学院资助社团——交通运输学院“同心互助社”,招募本学院优秀贫困学生参与资助管理工作,打造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平台,树立学生自立自强意识,实现学生从“受助者”到“助人者”的身份转变。该社团利用暑假时间开展“羽爱童行”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活动。

5.4.3学院积极开展“帮困结对”活动,由学院党委牵头,国航系党员教师和辅导员捐资设立国航教工党支部助学金和卿云助学金,通过两个助学金项目,在资助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开展“帮困结对”工作,为学生答疑解惑,引导学生成长。

5.4.4学院重视拓展奖助学金项目,通过金钥匙企业走访、校企联盟等工作,鼓励企业来院设立企业奖助学金。

5.5资助文化育人

5.5.1学院党委从教育人、培养人目的出发,每年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有主题、有组织的思想教育和文化交流活动。教育活动由党委审核,学院学工部门组织实施。

5.5.2每年开展“自强之星”评选和宣传活动。学工部门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表现,分年级评选出交通运输学院“自强之星”,并由学院资助社团“同心互助社”对这些学生进行采访,通过学院展板或者“同心互助社”微信公众号对其先进事迹或者学习经验进行宣传,以便于发挥朋辈群体的力量,弘扬正能量。

5.5.3每年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征文比赛活动,由学工部门具体实施,主要工作:

a.重点动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尽量扩大活动的覆盖面与参与度。

b.举办征文比赛颁奖仪式,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文章选段进行诵读,将颁奖仪式作为一个主题教育课程来策划,传达和挖掘每个人心中“诚信、自强、感恩”的坚定力量。

c.挑选出具有代表性的部分征文汇编成册,在学生中进一步扩大宣传。

5.6资助育人评价与改进

5.6.1学校一年一次的质量管理内部审核,评价学生处和学院资助育人开展情况。针对内部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

5.6.2学生处每学年对学院资助工作以及育人活动开展情况考核反馈。

5.6.3学院通过师生座谈会、学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育人工作的落实情况。

5.6.4学院每学年至少一次全面分析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总结资助育人工作,研究资助育人工作的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

6.支持性文件

6.1学生帮困工作(SMU/B-XS/7047

6.2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

(JY/SQ-10/01)

6.3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沪财教〔201456号)(JY/SQ-10/02

6.4上海海事大学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办法(沪海大学〔2018134号)(JY/SQ-10/03

6.5上海海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沪海大学〔2017147号)(JY/SQ-10/04

6.6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沪海大学〔2018209号)(JY/SQ-10/05)

6.7上海海事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沪海大学〔2017138号)(JY/SQ-10/06

6.8上海海事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沪海大学〔2017327号) (JY/SQ-10/07

6.9上海海事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试行)(沪海大学〔2017147号)  (JY/SQ-10/08

6.10上海海事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沪海大学〔2014281号)(JY/SQ-10/09

6.11交通运输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JY/SQ-10/10

7.质量记录

交通运输学院资助工作月报表

“诚信、自强、感恩”征文集

交通运输学院资助育人工作总结

交通运输学院资助工作满意度调查报告


JY/SQ-11

交通运输学院组织育人工作

1.目的

为落实“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举措,规范、并持续有效开展组织育人工作,特制定本文件。

2.适用范围

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3.定义

统筹学院各类组织育人资源,将组织建设与教育引领相结合,明确育人职责,发挥学院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和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的联系服务、团结凝聚师生的桥梁纽带作用,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各项工作和活动,促进师生全面发展。

4.职责

4.1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和学院组织育人工作的指导和考核。

4.2学院党委全面负责组织育人工作的实施,执行上级工作部署,制定工作制度和计划,监督落实、组织考核考评。

4.3 学院各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和学生等组织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履行责任范围内的组织育人职责。

5.工作程序

5.1组织与资源保障

5.1.1学校党委组织部工作:

a.每年34月发布学院党建工作和组织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党员数核拨专项党建和凝聚力工程建设经费。

b.每学年至少对学院进行一次工作考核,年终组织学院党委书记述职评议工作。

c.为学院党委配备专兼职组织员,9月份完成一年一聘的兼职组织员工作。

d.组织校一级党校学习班、支部书记和党员培训工作。

e.批准学院发展党员的指标。

5.1.2学院党委每年根据学校党委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育人要求。具体有:

a.每学期通过党委会、支部书记会议研究和布置工作。

b.制定党支部和党员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三全育人”作为考核内容。

c.组织育人工作的经费、场地等资源保障。

d.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深入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

e.领导和协调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5.2党建育人工作

5.2.1每年有计划、有主题、有总结

5.2.2开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并形成长效机制。

5.2.3发挥发展党员工作的育人作用,大学新生中开展教育、吸引学生向党靠拢。开展积极分子教育培养,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二级党校培训班和新任党支部书记、支委及入党联系人等业务培训工作。

5.2.4认真贯彻上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科学、规范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5.2.5在学院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中广泛开展“五带头示范行动”活动,通过《交通运输学院入党申请人成长记录卡》《交通运输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成长记录卡(本科/研究生)》《交通运输学院党员示范记录卡(民主评议表)》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进行动态跟踪培养与针对性教育。

5.2.6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丰富和创新党员教育方式方法。

5.2.7建设党员志愿服务站,积极推动党员志愿服务,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

5.2.8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线上开展易班“红帆支航”党支部建设。

5.2.9 建立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基层支部制度,每位党委委员每学期至少联系支部并参加2次联系活动。

5.2.10“三大主体责任”工作向基层支部延伸,每年终对支部书记进行落实“三大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评议。

5.2.11做好党员、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考核,以评促建,以评促改。

5.2.12发挥“红帆支航”学生党建工作室作用,加强学生群体在学生党员培养、发展与教育中的作用,通过“寻访”等主题活动,搭建学生党建交流平台。

5.3“三全育人”团建平台育人工作

5.3.1平台建设有工作方案,每年有计划、有主题、有总结。

5.3.2以党建带团建,建设交通运输学院团建育人平台,整合文化育人、组织育人、网络育人、实践育人、科研育人以及协同机制的育人元素,建设集团学干部交流、志愿服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科创平台、联盟交流等育人项目的综合育人平台。

5.3.3 学生干部、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培养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5.3.4 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推进团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丰富和创新团员教育方式方法。

5.3.5形成内外联动机制,内部着重建设一个集青年师生一体的青年协会理事会,外部参与并共建多校联建的校际团学联盟。重视工作策划,保证每学期至少有一次主题活动。

5.4学生组织自我育人工作

5.4.1在学院团委领导下,开展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组织建设和活动,强化社团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实行注册登记制,保证每个社团有教师或辅导员联系并形成规范制度。

5.4.2 发挥学生会、海博学社、国航风学术团、大学生职业发展协会、同心互助社、抒心坊等学生组织的作用,开展思想引领、学业发展、职业生涯教育、帮扶助困、心理疏导等工作。

5.4.3 推进“滴水汇海”志愿服务项目,积极推动团员青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5.4.4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纪念活动开展爱党爱国、文化传承、理想信念等主题文化活动。

5.4.5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做到实践活动有导师、有主题、有总结,紧贴社会实际、重视创新发展,形成多样化成果,确实起到锻炼人、教育人的作用。每年组织社会实践团队57支。

5.4考核评价

5.4.1每年学校质量管理内部审核评价。

5.4.2学校组织部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

5.4.3学院党委对支部考核,述职评议。

5.4.4学校团委对学院团委工作的考核。

5.4.5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年度调查报告。

6.支持性文件

6.1关于加强高校院(系)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沪教卫2018378号文)(JY/SQ-11/01

6.2 《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意见》(JY/SQ-11/02

6.3《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JY/SQ-11/03

6.4《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组织与保障》程序JY/SQ-01

6.5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教职工党支部考核办法(试行)(JY/SQ-11/04

6.6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学生党支部考核办法(试行)(JY/SQ-11/05

6.7  2019年交通运输学院教职工党员考核办法(试行)(JY/SQ-11/06

6.8  关于2019年交通运输学院学生党支部党员民主评议工作通知(JY/SQ-11/07

6.9  交通运输学院党委关于2019年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通知(JY/SQ-11/08

6.10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团委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实施办法 (JY/SQ-11/09

6.11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党员发展质量提升方案(JY/SQ-11/10

6.12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团委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实施办法(JY/SQ-11/11

6.13关于交通运输学院学生党员发展考察培养工作的补充要求(JY/SQ-11/12

6.14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党员发展操作指南(JY/SQ-11/13

6.15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在学生党员中开展“共产党员五带头示范行动” 实施方案(JY/SQ-11/14

6.16交通运输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师生党支部方案  (JY/SQ-11/15

6.17交通运输学院关于教工党支部书记享受工作津贴的通知(JY/SQ-11/16

6.18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团建平台建设方案JY/SQ-11/17

6.19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学生科创与实践相关工作实施方案JY/SQ-11/18

6.20上海海事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     JY/SQ-11/19

6.21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暑期社会实践管理条例(JY/SQ-11/20

质量记录

7.1交通运输学院党委工作计划

7.2交通运输学院党委工作总结

7.3交通运输学院团建平台年度计划

7.4交通运输学院团建平台年度总结

7.5交通运输学院学生党建工作计划

7.6交通运输学院学生党建工作总结

7.7交通运输学院二级党校总结

7.8学校党委对学院学年度考核结果

7.9交通运输学院党支部及支部书记考核结果

7.10交通运输学院党委“三大主体责任”工作任务清单

7.11交通运输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基层支部记录单

7.12《交通运输学院入党申请人成长记录卡》

7.13《交通运输学院推优入党学生名单》

7.14《交通运输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成长记录卡(本科)》

7.15《交通运输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成长记录卡(研究生)》

7.16《交通运输学院党员示范记录卡(民主评议表)》

7.17年度交通运输学院学生思想状况调查报告


JY/SQ-12

服务育人工作

1.目的

为保障服务育人真正贯彻“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在服务活动中发挥引导人、教育人的作用,特制定本文件。

2.适用范围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3.定义

3.1  服务育人指后勤中心、保卫处、校医院及图书馆通过资源配置、规范管理、满意服务,对接育人要求、突出育人功能,将服务质量与育人效果相统一,从而达到引导人、感染人、教育人的目的。本文件选取四个服务育人项目形成工作程序,包括:后勤中心的“六T”实务现场管理、保卫处的平安校园的安全网络建设、校医院组织的无偿献血、图书馆开放资源举办航运物流节。

3.2 “六T”实务现场管理指后勤中心为持续保证服务质量,实现“三服务三育人”(为教学、科研和生活服务,服务、管理和环境育人)目标,在后勤管理和服务中应用的科学管理方法。该管理法目前应用在食堂管理和学生公寓管理,“六T”是“六个天天要做到”的实务管理的缩写。食堂现场管理的“六T”包括: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学生公寓现场管理的“六T”包括:天天安全保障、天天人性服务、天天规范管理、天天行为育人、天天检查评估、天天反馈提高。

3.3  航运物流节  全称为“海大人文”航运物流节,由宣传部、学生处、图书馆、团委主办,交通运输学院、物流工程学院承办,图书馆作为“海大人文”系列活动组委会秘书处提供资源支持和活动服务,面向在校学生(本科和研究生),以航运、物流专业知识传播与人文交流为主的学术性文化活动。航运物流节每年举办一次,历时11.5个月时间。

4.职责

4.1后勤中心负责餐饮管理与服务工作,开展“六T”食堂建设;协同学生处、保卫处、物业企业等多元参与,推进“六T”学生公寓达标创建。

4.2  保卫处负责平安校园建设的计划、组织实施与检查工作。

4.3  校医院负责上海市无偿献血工作的计划、组织、联系工作,学生处负责协调、协助献血工作。

4.4  图书馆负责航运物流节的场地和图文信息资源保障,负责系列活动的协调与服务工作。

4.5  交通运输学院负责对接各服务部门,并组织学生参与。

5.工作程序

5.1 组织保障

5.1.1  后勤、学工、保卫、医院和图书馆等部门每年将服务项目列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资源落实,有序实施。

5.1.2  交通运输学院每年初主动对接后勤、保卫、医院和图书馆,了解服务项目的计划和开展情况,找到育人结合点,开展共建、积极参与。

5.2 “六T”现场管理

5.2.1后勤中心应用“六T”现场管理法,确定年度创建目标;制定饮食服务、学生公寓工作流程和实施办法,岗位要求与考核评价标准;协调统筹相关资源。

5.2.2 餐饮管理办公室和物业管理办公室根据后勤中心的要求,制定年度计划、细化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并将考核检查落实到具体班组和岗位;对岗位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与培训,确保正确履行岗位职责。

5.2.3 餐饮管理办公室根据《餐饮管理办公室创建6T星级食堂工作实施方案》,每年开展“六T”达标和示范食堂建设,按照评价标准考核各食堂,以评分结果确定食堂星级(最高五星)。各食堂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现场管理工作,做到: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保证饮食安全和就餐环境有序、整洁、舒适。

5.2.4物业管理办公室按照《上海高校学生公寓“六T”实务现场管理实施标准》开展“六T”学生公寓创建申报,制定推进计划,对各楼宇安全保障、人性服务、环境建设、规范服务等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各学生公寓服务班组按照要求做好现场管理工作,做到:天天安全保障、天天人性服务、天天规范管理、天天行为育人、天天检查评估、天天反馈提高。

5.2.5学工部门组织学生参与“六T”公寓建设活动,开展日常生活劳动,自觉遵守社区管理要求,开展文明寝室创建。做到:保持公共部位清洁,保持寝室整洁干净,杜绝使用违章电器,按照要求分类垃圾,礼貌对待楼宇物业管理人员。学院倡议学生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在社区发挥“五带头”作用。

5.2.6学院和服务部门应教育和引导学生文明用餐,按餐厅要求保持餐厅整洁、清理残余食物和正确处理餐盘。鼓励学生参加食堂勤工助学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组织开展“光盘行动”;每年组织学生参观食堂“六T”管理建设,参与食堂民主管理和监督。

5.3平安校园建设

5.3.1 保卫处与学院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自责任并加以落实。主要工作:

a.与学院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平安校园建设六个方面:防火、防汛、防盗、治安、防骗以及交通等安全责任。

b.学院建立下属各部门到学生班级的三级安全网络,明确工作责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c.学院聘任部门安全员,学工部门在每个班级聘任1名学生安全员;组建安全员微信工作群,邀请保卫处和校园警所专职人员参与。安全员按照学院要求,开展部门和班级的安全宣传教育、日常工作和检查督促工作。

d. 学院师生在教学、科研和生活中应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法规和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始终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学院党委“五带头”要求,在课堂、社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3.2 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有:

a.保卫处每年组织全校性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如:“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1.9消防安全日”教育。学院积极配合,提供场地,组织师生参加。

b.根据《上海市大学生安全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院组织开展大一年级学生安全教育网络学习和标准化考试,参与率应达到100%,通过率应在90%以上。

c.保卫处和学院协作,每年至少组织学生安全员专题培训会一次,在安全员微信群中开展经常性的安全信息发布和安全教育。

d. 辅导员每年至少组织各班级开展以平安校园建设为主题的班会一次。

e.在保卫处指导下,学院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公寓和实验室消防疏散演练。

5.3.3保卫处和学院贯彻落实安全责任的监督检查工作,主要有:

a.每年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暑寒假前,保卫处组织全校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存在隐患的区域进行覆盖式检查。

b. 学院在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暑寒假前组织对实验室、教师办公室、教室等处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不整改不放过。

c. 学院党政负责人每学期至少一次、学工部门负责人每月一次、辅导员每周一次检查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发现问题按照学校和学院规定处置。

d. 安全员应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开展现场监督工作,及时反馈信息。

5.4无偿献血工作

5.4.1  每年初校医院根据上海市血液管理办公室和市教委下达的献血任务,制订我校无偿献血计划。根据总计划数与各学院的师生总量,确定各学院年度献血计划人数。献血计划与具体安排确定后发送学生处,由学生处转发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

5.4.2  校医院与市血液管理办协商集中献血时间,一般每年安排67次到学校进行集中采血,每次一天。成分献血则不定时、不定指标。校医院提前2周将集中献血时间通知到学生处,由学生处通知各学院。

5.4.3  学院收到正式献血通知后,院长办公室通知到教师,学院学工办负责通知到2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辅导员。

5.4.4  学院将每年的无偿献血工作列为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活动予以开展,应做到:

a.学院指定一名辅导员负责献血专项工作,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制定学院献血工作计划,在校医院帮助下开展献血前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献血过程中协助校医院工作。

b.通过学院媒体积极开展献血优秀事迹和典型人物的宣传。

c.学院党委倡导符合条件的党员教师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参加无偿献血,并将履行无偿献血义务的行为记录在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成长卡上。

d.学工部门鼓励学生参加无偿献血,在日常考核、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

e.无偿献血期间学院组织辅导员和学生在献血现场和献血后关心、鼓励献血师生;校医院组织红十字会的学生在现场开展志愿服务,维持秩序,引导献血师生完成采血程序。

5.4.5  每年献血工作完成后,校医院总结工作、公布各学院献血计划完成情况,对宣传到位、任务完成好的学院和个人给予表扬激励。

5.5航运物流节

5.5.1航运物流节采取轮值主席制度,每年在主办部门图书馆、宣传部、学生处、团委部门之间轮换,主持本届工作。

5.5.2每年10月份由图书馆、交通运输学院和物流工程学院分头准备和策划航运物流节活动。距航运物流节开幕前一周,轮值主席单位负责召集主办部门、承办学院负责航运物流节工作的成员会议,研究确定航运物流节主题、实施计划与日程,明确各自任务。

5.5.3航运物流节正式开幕前,图书馆将活动计划和日程在图书馆大厅和网站专栏中予以公布,交通运输学院、物流工程学院组织师生工作团队在学生中开展广泛宣传,组织学生参与活动。

5.5.4 航运物流节作为学校传统文化育人、服务育人的一个重要项目,应该做到:

a.主题应与国家发展相一致,紧紧围绕海洋强国、交通强国、绿色和智能航运物流等主题。

b.开展的系列活动应紧扣主题、贴近学生、形式多样,又有自己的特色。主要有几类:学生参与的专业知识和科创比赛实践,名师名家和杰出校友等人文讲坛,与主题相关的人文展览和人文影院等形式。

c.活动过程教师引导、指导为主,更多地依靠学生自己的组织和参与,起到促进学生独立思考、自我教育、实践创新的作用。

e.图书馆开放相关资源、提供全过程服务以保证系列活动的有效开展。

5.6评价与改进

5.6.1 服务方和参与方应共同总结项目的开展情况,通过师生座谈会、服务满意率调查、投诉机制等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

5.6.2 学校一年一次的质量管理内部审核,评价后勤中心、校医院、保卫处、图书馆工作的落实情况。针对内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必须制定措施、完成整改。

5.6.3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六T”食堂和学生公寓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献血工作的考核评价,针对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

6.支持性文件

6.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JY/SQ-12/01)

6.2饮食服务“六T”实务现场管理知识(JY/SQ-12/02)

6.3上海高校学生公寓“六T”实务现场管理实施标准(2019版)(JY/SQ-12/03)

6.4餐饮管理办公室创建6T星级食堂工作实施方案(JY/SQ-12/04)

6.5上海市大学生安全教育三年行动计划(JY/SQ-12/05)

7.质量记录

7.1 上海高校学生公寓“六T”实务现场管理达标检查评估评分表

7.2 “六T”实务现场管理星级食堂评分标准及评分表

7.3 交通运输学院党员积极分子成长卡

7.4 交通运输学院安全责任书与安全检查记录

7.5 学校年度无偿献血计划与总结

7.6 航运物流节活动计划与日程安排

7.7 服务育人活动宣传报道


JY/SQ-13

交通运输学院职业教育育人工作规程

1.目的

为贯彻落实“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在大学生中规范并持续有效开展职业教育,发挥育人作用,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交通运输学院本科生。

3.定义

职业教育育人,是指统筹各方资源开展大学生职业教育工作,坚持在工作中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素质为重、全面发展的理念,多层次提升学生职业素养。通过开展各类职业教育理论及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深入了解自我、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形成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及人生目标,并最终完成从高校到社会的过渡转型,实现人生价值。

4.职责

4.1 学生处负责就业服务工作的组织、开展和考核。

4.1.1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日程,同时做好各类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组织就业服务工作。

4.1.2 学生事务中心协助就业指导中心做好就业服务的保障工作。

4.2 交通运输学院负责职业教育育人工作的具体实施。

4.2.1 学院党政负责职业教育育人的决策、具体落实、考评和改进。

4.2.2 学院教学部门、办公室、学工部门、共青团及学生组织等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履行责任范围内的职业教育育人职责。

4.3 大学生职业发展联合会协助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5. 工作程序

5.1 职业教育与就业服务组织

5.1.1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切实承担起职业教育的统筹工作并做好就业服务,应做到:

a. 根据教育部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代表学校认真制定学年工作计划并安排好工作日程。

b. 搭建职业教育平台,定期更新职业教育相关信息。

c. 做好与用人单位的对接,收集对毕业生的需求信息,并及时向全校毕业生公布。

d. 做好网站“上海海事大学就业创业信息服务网”的日常运营和维护。

5.1.2 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协助毕业生完成各类证明材料的制作及就业实习协议的盖章。

5.1.3 大学生职业发展联合会做好官方微信平台的运营和维护,及时发布职业教育相关信息。

5.1.4 学院党政应明确责任,制定职业教育和就业工作计划,给予人力和财力保障,确实落实各项工作。

5.1.5 学院学工部门按照《学生就业与跟踪调查》( SMU/B-XS/7052)质量文件程序要求,协助就业指导中心工作、发布就业信息、开展就业指导、组织学生参加双选会、开展毕业生调查等工作。

5.2学院职业教育育人体系建设

5.2.1职业教育育人应贯彻执行《上海海事大学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大纲》、《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实施意见》,根据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的内容的序列性和发展性,分初期(主要针对大一新生)、中期(主要针对大二、大三学生)、后期(主要针对大四学生)三个阶段开展工作。同时,在工作开展前,应做好自身职业教育育人体系的建设,确保队伍专业、资源丰富、过程科学、结果满意。

5.2.2充分利用学院内外资源,建设好学院“卿云工作室”,进一步完善组织构架和人员配备,加大对职业咨询师的培训力度,同时选聘优秀兼职辅导员纳入到职业教育工作团队,更好地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并对学生的创新创业进行科学指导。

5.2.3形成针对大一到大四学生不同职业发展阶段的职业教育工作模式,完善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宣传,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资源。

5.2.4深入挖掘和扩展教育教学资源,具体有:

a.推进“院企俱乐部”建设工作,让企业更多参与到“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学院职业教育系统活动、职业教育相关培训及担任校外导师项目中来;

b.推进“金钥匙”走访计划,让学生在课堂之外走访企业,了解最新就业动向,明确自身职业发展方向;

c.深化学院与企业的联系,鼓励企业签订实习基地协议,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机会;

d.与企业联合开展企业开放日活动,为校企双方提供交流平台,让学生走进企业,走近行业。

5.2.5坚持理论讲座与实践活动并行,提升就业指导讲座数量和质量,具体:

a.开设专题讲座,使学生更全面地吸收、掌握知识和技能并运用于今后的工作;

b.开设职业教育主题工作坊,主题涉及新生适应、人际沟通、情绪管理、职业习惯、时间管理、面试礼仪等内容,以小班化形式着力提升学生个人薄弱环节;

c.举办品牌活动,如简历制作大赛、全覆盖模拟面试、航运物流企业知识竞赛等,帮助学生进行理论和实践的融合,从而更好的体会职业教育育人内涵。

5.3职业教育育人实施

5.3.1 针对大一学生开展初期阶段职业教育

通过生涯意识养成教育,使学生对职业生涯规划的意义和基本知识有大致了解;帮助学生增进对学校和专业的认知,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和人际交往,完成高中生到大学生的角色转变,同时做好榜样教育工作。具体工作:

a. 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学院在新生入学后组织召开专业介绍会,对大一新生进行专业认知教育。由学院院长、系主任及专业优秀教师等人员参与主讲,主要介绍学院概况、师资力量、专业教学计划、专业技术的社会应用等内容。通过优秀教师与学生面对面的接触,解答学生在专业发展方面的各种困惑,帮助学生对自身专业和个人成长路线形成初步概念。

b. 举办职业育人主题教育和讲座。为大一新生讲解生涯规划和大学生活,内容包括:生涯规划对人生发展的意义及其基本概念、如何规划和管理大学四年的学习与生活、能力的分类及探索方法等内容,帮助新生挖掘自我并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对职业生涯有初步了解。

c. 职业生涯认知实践活动。在大一上学期开展“新生讲述者”比赛,以视频录制的方法分享新生们心目中高中老师留下的感人瞬间,书写对今后人生的展望;在大一下学期开展“优秀毕业生成长经验交流”,邀请各专业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为大一学生做经验交流,以面对面座谈的方式更好地帮助学生为四年大学生活答疑解惑,增加对专业的感性认识;同时开展“职业生涯人物访谈”,以小组为单位邀请业内有工作经验的人物分享职业生涯经历,使学生对未来的职业发展有初步概念,并能通过榜样教育,使他们树立信心,立定目标,有一个良好的大学生活开端。

5.3.2针对大二、大三学生开展中期阶段职业教育

通过对学生的学业、职业发展、自我认知和决策能力进行指导,使学生深入了解自己并能够依据个人特点进行生涯设计,从而能够尝试做出决策。具体:

a. 注重专业应用教育。学院邀请院企俱乐部的企业嘉宾为学生开展职场经验分享交流会,内容涉及专业知识的应用、行业的发展、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及职业发展路径,增强学生对专业学习的理性认知。

b. 引导学生自我认知。开展“探索自我 发展自我”主题讲座,将职业生涯规划的理论和实际结合,运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大学生活,运用多种自我评估的工具对职业兴趣、性格、能力和价值观进行评估。

c. 放眼就业市场。开展“历届毕业生就业去向解读”,为学生分析专业历届毕业生就业去向及岗位,引导学生客观分析个人就业去向,找准初步就业方向;组织“企业知识竞赛”,引导学生通过多种途径获取专业信息、企业信息和就业信息;组织“大三学生暑期实习招聘会”,帮助学生寻找实习就业机会,要求学生尽量寻找与求职目标相近的实习岗位,以验证自己的职业期望是否符合社会实际,从而决定是否调整职业目标。

d. 尝试就业实操训练。开展“简历制作大赛” 和“全覆盖模拟面试”,以制作一份优质简历为起点,让学生体验面试、就业的感觉。指导大学生主动积极地参加有益的择业技巧培训,更早更多地了解就业市场现状,在实践中校验自己的积累和准备等。

e. 指导学生进行就业决策。指导学生进一步探索专业学习的社会应用前景,结合个人情况在就业、升学、出国、创业几种主要的就业去向中进行选择,并根据不同的就业去向制定不同的行动计划。

5.3.3 针对大四学生开展后期阶段职业教育

通过多方面的就业指导,引导学生结合就业实际,不断学习积累以培养完善的职业技能和职业修养,加快适应职场环境,从而实现由学校到职场的过渡。具体:

a. 开展就业流程及政策解析专题指导讲座。以学院为单位,邀请学校或者学院就业工作资深人员开展就业指导的专题讲座,分析就业形势,开展就业流程、户籍、档案迁移等政策的解读。

b. 建立学院就业信息发布渠道。通过专业微信群、“卿云工作室”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就业信息,鼓励学生积极尝试,寻找匹配自身特质的企业。

c. 做好就业服务与各类咨询工作。以毕业班辅导员为窗口,开展面向学院全体毕业班学生的服务与咨询,以便学生在实习、就业的过程中能及时获得各类帮助,顺利实现就业;同时,拓展咨询内容,开展就业特别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在创业、考研、出国各方向各环节中遇到的困难,有效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d. 学院应发挥校友、教职工等全员参与就业的积极作用,主动走访用人单位,拓展实习基地,建立企业信息库。通过调研、走访、校友返校等渠道,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完成上海海事大学****年毕业生需求信息表的填写;邀请用人单位配合完成上海海事大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跟踪调查问卷,了解其对我院毕业生的评价和用人需求。

5.4 职业教育育人评价与改进

5.4.1 学校一年一次进行质量管理内部审核,评价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和学院的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工作;对未按质量体系要求实施的工作予以不符合项判断,必须改正和改进,内审组将验证整改情况。

5.4.2 学生处每年考核学院毕业生就业率、签约率,应超过学校平均水平。

5.4.3 学院每年组织的职业教育育人活动13年级学生每个年级不得少于2场;教育活动应有客观证据做支撑,并通过座谈会、问卷等调查形式进行有效性评价。

5.4.4学院每学年应至少一次全面分析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职业教育育人和就业工作的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

6. 支持性文件

6.1 《学生就业与跟踪调查》 (SMU/B-XS/7052)

6.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JY/SQ-13/01

6.3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上海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德[2005]22号)(JY/SQ-13/02)

6.4 《上海海事大学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大纲》     (JY/SQ-13/03

6.5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实施意见》(JY/SQ-13/04

7. 质量记录

7.1 交通运输学院职业教育工作计划

7.2 交通运输学院就业工作计划

7.3 交通运输学院职业教育工作总结

7.4 交通运输学院就业工作总结

7.5 交通运输学院XXXX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报告

7.6 上海海事大学学生实习基地建设合作协议

7.7 交通运输学院“金钥匙”企业走访统计表

7.8 交通运输学院职业教育育人工作满意度调研报告


JY/SQ-14

交通运输学院学业帮扶育人工作规程

1.目的

为推进学院学风建设,帮助学习困难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和效果,在大学生中规范开展学业帮扶工作,发挥育人作用,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交通运输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3.定义

3.1学业帮扶育人,是指以学生能力提高为核心,调动大学生个体主观能动性,致力优良学风建设;开展大学生个人学风建设,注重个性化教育,发挥育人功能。帮助学生弥补学习短板,打好学科基础;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兴趣;锻炼学生创新能力、思维模式,提高学习效果。

3.2 学习困难学生分类,本文件将学习困难学生分为学习困难类、学习态度类、学习方法类以及特别困难类四个类型。学习困难类学生主要表现为英语基础较差、理工科课程基础较差等情况跟不上学习要求和进度;学习态度类学生主要表现为缺乏学习的目标和动力、沉迷网络、自制力差、学习兴趣不足等情况;学习方法类学生主要表现为时间管理欠缺、学习方法不对、大学学习方式不适应等情况;特别困难类别学生主要包括预警学生以及延长学制学生,预警学生可能会被退学,延长学制的学生可能会无法毕业。

4.职责

4.1教务处负责本科教学和学生学业工作的管理和考评。

4.2交通运输学院负责学业帮扶育人工作的具体实施。

4.2.1教学副院长负责学院本科教学和学生学业工作,协助学业帮扶育人工作开展。

4.2.2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学业帮扶育人工作的计划、制度建设和组织落实。

4.2.3学院学工部门负责鉴别学习困难学生,具体实施学业帮扶育人工作。4.2.4 办公室、共青团及学生组织等根据责任分工履行学业帮扶育人职责。

5.工作程序

5.1学业帮扶育人制度与机制

5.1.1教务处针对本科学生学业管理工作,建立《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并形成学籍管理工作程序《学生学籍管理——学业管理(SMU/B—JW/7034)》,规范学籍管理。

5.1.2学院教学副院长指导本科教学秘书建立学生学习情况信息系统,与学校教务处保持联系,及时录入教务处发布的学生成绩和学业预警、延长学制学生名单,准确掌握学习困难学生的选课、学分、学籍和毕业情况。

5.1.3 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每学期至少应组织一次学工部门研究学业帮扶育人工作,明确建设要求和工作任务。针对学院实际,制定学风建设、辅导员和学生组织实施学业帮扶育人的制度。

5.2学业帮扶育人工作实施

5.2.1依据《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总结分析学院实际情况后制定《交通运输学院“海燕”学风建设项目》作为工作指导,针对不同类别学习困难的学生:学习困难类、学习态度类、学习方法类以及特殊类别,实施分类施策、分类帮扶的育人措施。

5.2.2学习困难类帮扶,具体开展工作有:

a.学工部门指导成立学生社团“海博学社”,并制定《交通运输学院海博学社小老师管理条例》,规范小老师的报名、选拔、激励等管理措施,确保小老师队伍的质量。

b. 借助朋辈力量,招募品学兼优的学生组成的“海博小老师”队伍,帮助学习困难类学生进行具体科目补习。

c.学业帮扶采取开设补习课程学习班和海博小老师与学习困难类学生结对辅导、答疑等形式。

d.海博学社负责小老师的具体管理以及课程安排,设一名辅导员负责海博学社的建设、协调和评价工作。

5.2.3学习态度类帮扶,通过辅导员以及优秀学生的努力,帮助困难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具体开展:

a.辅导员通过谈话、晚点名以及主题班会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增加学生学习动力、保证学生出勤率。

b.通过借助党员、积极分子等优秀学生的力量,树立学习榜样,激发学习兴趣,督促学习进度。由辅导员牵头,通过海博学社汇集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优秀学生,与学习态度存在问题的学生开展班级“手拉手”互助学习等活动,并承担日常监督、帮助任务。

5.2.4学习方法类帮扶,动员学院全体教师以及优秀学长学姐开展指导和帮助,锻炼学生的创新能力、思维模式、有效学习以及时间管理等。具体开展:

a.以学院“我和您有约”特色活动作为推进,依托学院全体教师以及关工委老师,学生就自己的困惑与问题与学院教师相约进行面对面交流。教师们丰富的人生阅历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可以帮助学生答疑解惑,指引方向。

b.开设“海博小讲堂”,采用学生主讲的模式,推进优秀学生与其他学生面对面的交流。每期通过不同的主题,为同学们提供不同方面的经验。

5.2.5特别困难类帮扶,采取辅导员、教师兼职辅导员、任课教师、同学的集智集群帮扶,帮助学生端正态度、督促学生投入学习、帮扶学生学业,力求学生不掉队。具体开展:

a.学院通过制定《关于交通运输学院辅导员做好延长学制学生工作的相关意见》、《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学生工作辅导员关于拟预警和预警试读学生管理办法(试行)》、《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兼职辅导员工作模块及任务要求》规范预警学生以及延长学制学生管理和帮扶。

b.针对学业预警试读学生,实施三帮扶,发挥辅导员、教师兼职辅导员以及优秀学生的作用,建立预警试读学生帮扶联系表。辅导员做到督促学生学习情况并进行家校联系;教师兼职辅导员开展具体帮扶并记录;与预警学生结对同学监督该学生上课出勤、听讲、课余活动、补习等情况。

c.针对延长学制学生,辅导员开展全覆盖式的关心,保持沟通与联系,并做好谈话记录;进行每周签到,以便掌握学生情况;教务通知及时转发延长学制学生。

d.辅导员制作学风联系卡,于每学期初交于任课教师,便于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和沟通。

5.3学风建设促进学业帮扶育人

5.3.1每年开展有学院特色的学风月建设活动。学风月中海博学社组织“优秀学风评比”活动,通过各类奖项的设置与开展,调动班级和个人在学风建设中的积极性,激励学生积极学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具体有:

a.优秀学风班级评比,大一至大三的班级达到全覆盖;

b.优秀学风寝室评比,党员寝室达到全覆盖;

c.优秀学生进步奖,根据计算综测排名上升名次,奖励学习进步学生;

d.优秀学风个人奖,对个人成绩优秀且在学习上积极帮助他人的学生进行表彰。

5.3.2每学期期末考试复习阶段开展学风建设活动,帮助和促进学生自觉学习和诚信应试。具体有:

a.海博学社开展学长学姐期末复习交流会、班导师见面会进行学风宣传;

b.专业内继续班级结对帮助计划、班级自主学习计划、辅导员关注学习困难生等日常管理;

c.海博学社组织开展高数、概率论等课堂期末复习课,创建学科复习重点习题册等形式进行学习帮助;举办“超级小老师”比赛等活动促进交流;

d.辅导员在期末考试前进行诚信考试宣传和教育。

5.4学业帮扶育人评价与改进

5.4.1 每年考核帮扶供需比率(实际帮扶人次/申请帮扶的人次),应达到90%以上。

 5.4.2每年组织开展帮扶对象学业改善状况调查,“海博学社”收集“海博小老师”和帮扶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分类评价学业帮扶的具体效果。

5.4.3学院每年对学生挂科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汇集各方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题会研究学业帮扶育人工作的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

6.支持性文件

6.1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JY/SQ-14/01

6.2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JY/SQ-14/02

6.3学生学籍管理——学业管理(SMU/BJW/7034

6.4交通运输学院海博学社小老师管理条例(JY/SQ-14/03)

6.5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兼职辅导员工作模块及任务要求(JY/SQ-14/04

6.6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学生工作辅导员关于拟预警和预警试读学生管理办法(试行)(JY/SQ-14/05

6.7关于交通运输学院辅导员做好延长学制学生工作的相关意见(JY/SQ-14/06)

6.8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海燕”学风建设项目(JY/SQ-14/07

7.质量记录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手拉手学生名单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小老师及学员结对名单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预警试读学生帮扶联系表

上海海事大学学风联系卡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学风月活动计划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学业指导育人工作总结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学风建设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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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质量管理体系,​第二部分:程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