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大会正式代表2114人,特邀代表40人,代表全国6600多万党员。党的十六大,是中国共产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也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大会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江泽民代表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报告。报告共十部分:(1)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十三年的基本经验;(2)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4)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5)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6)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7)国防和军队建设;(8)“一国两制”和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9)国际形势和对外工作;(10)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大会系统总结了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13年的奋斗历程和10条基本经验。报告科学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精神实质和指导意义,进一步阐明了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报告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在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大会通过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出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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