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大会正式代表1989人,特邀代表46人,代表全国5100多万党员。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刻,邓小平视察南方并发表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地阐述了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指明了继续前进的方向,也为此次大会的召开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大会的任务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认真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4年的实践经验,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部署,动员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握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
江泽民在会上《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
大会认为,现在国内条件具备,国际环境有利,既有挑战,更有机遇,是加快发展、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好时机,要紧紧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同时提出,90年代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应该从原定的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6%,调整为8%—9%;到20世纪末,我国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国力将迈上一个新台阶,国民生产总值将超过原定比1980年翻两番的目标,人民生活由温饱进入小康。二是明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会要求,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要抓紧制定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相应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三是确立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江泽民回顾改革开放14年来的实践,从九个方面概括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指出这个理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根本问题,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全党和全国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最可珍贵的精神财富。大会审议通过了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批准了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
大会审议通过了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批准了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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