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我国依法治国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为了广泛宣传民法典精神,工商管理学院第二学生党支部于2021年7月19号晚上7:00通过腾讯会议的形式开展主题为“深入学习《民法典》”的主题党日活动。本次会议85期全体预备党员参加。此次活动由梁秋雨和陈茜带领全体预备党员学习,学习内容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首先,第一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内容和历史简介,陈茜通过播放一段视频,带领我们一起深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内容与发展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详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第二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新意”与“硬核”,陈茜同学围绕市场主体、要素权利、人的尊严和制度创新四个方面讲述了《民法典》的“新意”与“硬核”。在市场主体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规定了五类“特别法人”,又明确了三类“非法人组织”,这首次总括确立了《民法典》第二条提及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全部平等市场主体,便利了中国特色的市场主体作为要素依法参加经济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要素权利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界定了民事主体的“十一大民权”,首次明确呼应了《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科学内涵。《民法典》从此汇总、明确、统筹了全部民权,极大地优化了营商环境中的民事权利。在人的尊严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一步创设、明晰了自然人作为人的“八大尊严”权利。在制度创新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设了“人格权编”,升格了保理合同权利、物业合同权利、居住法律权利、器官移植权利、个人征信权利等法律规定,将之从原来的一般条例规章权利写入了法典,这是经济社会的基础性制度创新。这在法治意义上更加明确了市场与伦理的法定边界,让一部分民权在市场上得到法定保护的同时,让另一部分民权能脱离市场的污染、进而维护人民的尊严,至此,中国《民法典》达到了“人与市场”、“人离市场”的双重法治文明。
第三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其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通过这次党日活动,党员们更为深入地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进一步理解了新时代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同时还激励党员们继续深入学习好、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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