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创建撷英——组织全覆盖、监督全覆盖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_1

2021-01-19 15:31:4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提出明确要求,十九大后中央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为学校加强纪检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济大学党委落实中央要求,深化中央巡视整改,针对学校校区分散、二级单位多、监督面广、专职纪检监察人员相对不足等实际,着力破解全面从严治党“上热中温下凉”的问题,在学校二级单位全面建立二级纪委,并注意发挥二级纪委近距离监督的“探头”作用,实现纪检组织全覆盖和纪律监督全覆盖,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机构设置全覆盖,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组织保障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学校各二级单位,普遍设有二级党组织,为履行主体责任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但二级纪检组织在一段时间内并不健全,监督责任的层层传递成了一个问题。针对这一问题,2015年,学校党委印发《同济大学关于完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通知》,明确了设立党委的各学院、直属单位,原则上应设立纪委;直属党总支等其他二级党组织,设立纪检监察员岗位。为此,学校在原有部分二级纪委基础上,新设纪委22个,并逐步配齐二级纪检干部。目前,学校下属39个二级党委均设立了纪委,委员3-5名,纪委书记由各单位党委副书记担任;2个直属党总支设立纪检监察员岗位,由总支副书记兼任。由此,实现纪检组织在基层院系、直属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的全覆盖。

二、强化学校纪委对二级纪委的领导,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政治保障

学校纪委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的要求,强化对二级纪委的领导,增强二级纪委的权威性、独立性。根据“两个为主”的要求,二级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由学校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二级纪委受理办理的信访件接受学校纪委的审核检查。每半年二级纪委向学校纪委报告一次工作,每年校纪委书记与二级纪委书记逐一谈话,既利于学校纪委全面了解各二级单位的政治生态和党员干部的履职情况,又强化了对二级纪委工作的督促检查。2020年,学校纪委将制定对二级纪委的专项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二级纪委日常工作的评估考核。这些举措,强化了学校纪委对二级纪委的领导和工作指导,为二级纪委敢于监督、履行好监督专责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健全工作规定,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制度保障

二级纪检组织全覆盖,做到有形覆盖,只是第一步,如何从“有形”到“有效”,还需要制度来规范。2016年,学校党委印发《同济大学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规定》,对学校纪委的产生、人员组成、下设机构、主要职责等做出规定。2019年,学校党委印发《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关于二级单位纪检工作的实施办法》,对二级单位纪检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议事规则、工作保障等做出规定。此前,学校纪委印发《同济大学二级单位纪委向学校纪委报告工作办法(试行)》,规定每半年二级纪委书记当面向学校纪委报告一次工作,对所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汇报。这些制度使二级纪委工作有规可依。

四、监督全覆盖,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工作保障

“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六条宝贵经验中的一条。二级纪委监督作用的发挥,是学校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的关键一环。各二级单位班子成员是学校的“关键少数”,二级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近距离接触,在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上参与本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可全天候对这些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及时向学校党委或纪委报告,利于学校党委抓住“关键少数”。各二级单位的党员、师生是学校的“绝大多数”,学校党委无法近距离接触这些“绝大多数”,只能通过二级党委、二级纪委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级纪委可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学校党委各项决议决定等情况进行监督;可对重点领域和师生反映强烈问题进行监督。此外,二级纪委还可通过每一个支部中的纪检委员,对每一个党员进行纪律监督。监督触角直接插到系所中心和支部,实现了全天候、近距离、常态化的监督,有利于管住“绝大多数”,有利于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五、培训锻炼全覆盖,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能力保障

组织到位、制度到位、人员到位,还需要能力到位,才能使监督真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二级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的政治站位、业务能力、监督水平,需要常抓不懈。为了推动二级纪委从“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向“敢于监督、愿意监督、善于监督”转变,学校纪委每年都对二级纪委开展培训,培训范围从二级纪委书记逐步扩大到全体纪委委员,培训内容从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扩展到实践锻炼,实现了培训教育全覆盖,能力提升全方位。在培训基础上,学校纪委还组织纪检干部参加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实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在日常校内巡察、查信办案过程中,也有意识地抽调二级纪委书记参与相关工作。通过实践锻炼,二级纪委书记的政治站位、政治觉悟获得了提升,也增强了纪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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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纪检组织全覆盖和纪律监督全覆盖。每半年二级纪委向学校纪委报告一次工作。规定每半年二级纪委书记当面向学校纪委报告一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