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全覆盖,公共卫生学院食品检验与统计专业学工办紧扣“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主题,通过讲解宪法的修订历史、宪法的内容、宪法的意义、填写调查问卷组织开展本次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宪法的修订历史: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宪法的内容: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宪法的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学宪法讲宪法》调查问卷:同学们在学习宪法、扎实掌握宪法脉络和条文的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检验自己对宪法与法治的学习成果。
通过本次“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同学们对宪法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希望同学们积极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自觉成为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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