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 • 依法防控——普法推文系列报道(一)

2020-05-21 14:35:01 侯叶梅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更需要我们用理性,用法治精神去看待和处理当前所面临的疫情。大“疫”当前,你知道此次疫情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吗?春节前夕,习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作出重要指示,“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的重要指示,给卫生健康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点出了工作重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防治以及监督管理工作。这是早期疫情防控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为了让大家更全面的了解疫情期间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小编划分了五个板块,让我们一起来普及防控疫情的法律知识吧。

一、个人与法

1.保护个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不当泄露个人信息,将被处以行政处罚,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也规定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不得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如发生泄露对相关责任人可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例如一些群肆意泄露、传播武汉返乡人员的家庭信息,这很可能涉嫌违法。

2.依法加强隔离

对密切接触者等相关人员采取隔离措施是传染病防治法的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有权对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拒绝隔离治疗的,可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以暴力、威胁阻碍有关工作人员采取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3.特殊报销政策

1月2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针对此次疫情特点,医保局决定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通知,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预付资金减轻集中收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4.医务人员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参与传染病防治和疫情处理的人员给予津贴,对有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因参与传染病防治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要给予补助、抚恤。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三部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医务人员因工作原因感染的,属于工伤,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报销或补助。


图一  医护工作者.jpg

图一  医护工作者.jpg

图二  医护工作者.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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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企业与法

1.乘机哄抬物价

根据国务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对违法商家根据其违法情节予以处罚,情节较重的可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疫情期间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2.口罩“一罩难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图三  口罩生产.jpg

图三  口罩生产.jpg

       三、国家与法

1.启动一级响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建立传染病预警制度。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一级响应为最高响应级别。

2.失职渎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或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


图四  失职渎职行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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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公告征集疫情漏报瞒报问题线索。天津市卫健委一名二级巡视员被问责;中央赴湖北指导组派出督查组督查工作,“一问三不知”的湖北省黄冈市卫健委主任被提名免职;河北五名干部因疫情防控履职不力被查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隔离期间外出聚餐被免职……

四、社会与法

1.暴力伤医行为

奋战在一线的“白衣天使”正在为全国人民与疫情进行着艰难的斗争,依法保障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是司法机关和卫生健康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和其他密切接触者有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治疗的义务,暴力伤医不仅涉嫌违法更可能涉嫌犯罪。最高检日前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要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奋战在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安心放心。

2.擅自阻断交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擅自占用道路从事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可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对公路进行破坏,足以使火车、汽车等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图五  擅自阻断交通.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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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六  擅自阻断交通.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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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将被处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村口拦路设卡、堆土方阻断交通、封堵武汉返乡人员住宅......这些“防控”措施涉嫌违法。

3.打击传播谣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编造突发传染病疫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4.延期假期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等。

五、自然与法

1.保护野生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图七  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jpg

图七  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jpg

        日前,最高检也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强调,严惩各类涉疫犯罪和非法捕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行为,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公安部也下发紧急通知,严打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侵权责任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其附件《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规定,违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还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偿相应的资源损害补偿金,以及支付生态损害修复费用。

小编,希望大家都能有所收获,在抗疫期间能够依法防控。最后的最后,想告诉大家:只要明天还在,只要春天还在,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武汉加油!中国加油!(文字  侯叶梅)【图片及资料来源微博、知乎、南风窗、最高人民检察院】


图八  武汉加油  中国加油.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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