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委顺利完成校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

2022-09-16 17:49:23

根据党章规定,经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同意,校党委决定,拟于9月下旬召开中国共产党扬州大学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9月12日至9月16日期间,按照校党委要求与指导,院党委经过“三上山下”程序顺利完成了代表推荐选举工作。

博士研究生党支部全体正式党员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广泛共识,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建言献策,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做好党代表选举工作。最终,支部党员周立云(支部副书记)、李相伯(学生党员)通过选举,将作为农学院党委党员代表参加校党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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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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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党章规定,经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同意,校党委决定,拟于9月下旬召开中国共产党扬州大学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