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议事规则

2021-01-19 16:42:07

党支部议事规则

  1. 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 支部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委委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3. 支部大会、支委会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
  4.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
  5. 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中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支部书记负主要责任。
  6. 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专人负责记录。会议作出的决定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并及时传达到支部的每名党员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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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部大会、支委会召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