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并结合支部实际,制订本制度。
1.每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党员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需向党支部请假,事后应进行补课。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考勤,对无故缺席者,党支部要给予批评教育。
2.党员因工作调动,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由党员本人办理。
3.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工作、学习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
4.凡被批准辞职和同意流动的党员,其组织关系应转到接收单位;因各种原因不辞而别的党员,组织关系由原单位保留6个月。没有正当理由 ,超过6个月,本人仍不转组织关系的,所在单位党组织可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做除名处理,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报上级党委批准。
(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
(2)没有正当理由,离单位后超过6个月未转组织关系。
(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6个月未向党组织正式提出转正申请。
6.对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7.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经党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8.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党员统计工作,建立党员花名册,定期搞好统计分析,确保统计数字的准确无误,对于党员变化情况要及时更新。
9.党员必须按党章的规定,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对无故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无故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10.党支部要严格经常性的党内组织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改进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方式,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对党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0,要及时给予批评帮助。
中共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机修理厂发动机修理车间支部委员会
二O一九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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