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融服务国家战略 为“共同富裕”贡献浙大创新学派智慧

2022-01-06 13:54:58

党建引融服务国家战略 为“共同富裕”贡献浙大创新学派智慧

2021年5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强调,要“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建设全球人才高地。世界科技强国必须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我国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归根结底要靠高水平创新人才。”

立足新发展阶段,面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新特征新要求,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新矛盾新挑战,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创新创业与战略学系教工党支部积极发挥国家级党建工作优秀样板支部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党建引融,主动引导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业务水平强、育人效果好的外籍学者在服务创新型省份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贡献浙大创新学派的智慧力量和责任担当,将党史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加快构建新时代浙大创新学派的学术影响力、决策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和国际影响力,推动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走在前列”。

“十四五”规划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使命,支部书记魏江教授在深入浙江困难群众家庭与欠发达地区、落后山区调研走访基础上,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浙江探索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实践相结合,持续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寻短板、找对策”,《关于加强创新创业促进我省共同富裕的建议》、《以高质量创新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科技创新要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的道路》、《共同富裕的关键是“创造财富”》《什么是创造性张力》、《建设橄榄型社会》等观点建议,先后被杭商传媒、浙江卫视、《浙江日报》、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等主流媒体的大力报道,为浙江实践行“八八战略”,打造“重要窗口”,建设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了新的智慧。与斯晓夫教授联合撰写的论文《Business, Entrepreneurship and Innovation Toward Poverty Reduction (创业创新与减少贫困)》获《Entrepreneurship & Regional Development》年度最佳论文奖,是新发展阶段浙大创新学派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服务“国之大者”,用中国原创理论讲好中国管理实践故事重要成果之一。


在魏江书记的引领带动下,浙大管理学院兼职教授、海外知名学者斯晓夫教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问题开展了深入研究, 6月18日在“智青春 赢未来”2021世界青年高质量创新创业(杭州)论坛作《探索实施共同富裕的“中国方案”》报告。近日又在华东师范大学创新论坛作《促进共同富裕,企业与企业家能做什么?》报告,指出共同富裕虽然涉及很多变量,但首先它是“财富”问题。企业与企业家是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他们能为共同富裕做些什么,这显然是实现共同富裕需要特别关注的一个问题。共同富裕,一定要在创造经济财富的同时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两翼齐飞。

(以下内容转载自“上观新闻”)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共同富裕又是一个世界性问题,目前还没有成功的先例。因此,如果在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能够实现共同富裕,那将是对人类社会作出的重大贡献。

什么是共同富裕?在宏观层面,大家的认识已经逐步清晰。但如何实现共同富裕,具体到微观层面,还缺乏充分的研究。共同富裕虽然涉及很多变量,但首先它是“财富”问题,不管是初次分配、再分配还是三次分配,社会不拥有足够的财富,共同富裕也就无从谈起。企业与企业家是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他们能为共同富裕做些什么,这显然是实现共同富裕需要特别关注的一个问题。这里需要说明一点,今天的演讲中我所说的企业与企业家,主要指的是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

共同富裕,企业能做什么?

推动共同富裕,企业能做什么?首先,企业是创造财富之源。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中小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引用了这个“五六七八九”,以此来说明民营经济的重要性。

就创造财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来说,企业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首先将自身做好,通俗地说,就是将企业做好、做优、做大、做强,这应该是企业能为共同富裕所做的所有事项的核心。只有做好、做优、做大、做强的企业才有可能向国家提供尽可能多的税款,国家才能通过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性安排,推动共同富裕。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做大“蛋糕”是分好“蛋糕”的前提。促进共同富裕不能偏离这一方向,不能迫使企业在不利于自身发展的前提下用企业的发展资金去做慈善公益,去扶贫减贫。企业的资金一定要首先用在企业创新发展与提升企业可持续性竞争力上。根据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创业研究所研究人员的相关调查,近年来在国内不少地方,尤其是经济不发达地区,由于疫情等原因,很多民营企业与初创企业,发展受到资金紧缺的影响,融资也很困难。企业创新发展,包括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与产品服务系统,常常由于缺少资金支持,所制定的规划只能考虑眼前,很难制定相关的长远发展目标,从而严重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企业要走科创发展的道路,做好产品与价值升级,没有相应的资金投入是不行的。因此,在促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十分重要的。只有企业做好、做优、做大、做强,社会“大蛋糕”才能越做越大。

其次,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不能把企业与企业家的社会责任等同起来。什么是社会责任?用通俗的话语来说,它主要包含四方面内容:一、社会责任就是个人有义务为整个社会的利益与其他个人和组织合作;二、社会责任是每个人都必须履行的责任,以保持经济和生态系统之间的平衡;三、社会责任意味着要保持经济发展与美好社会建设之间的平衡;四、社会责任是跨代的,前一代人的行为会对后来者产生影响。企业与企业家作为社会的一部分,自然都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但两者之间不是等同的关系。企业家与其所在企业的关系密不可分,但在资金方面并不完全是一体的。企业家可以拿出相当一部分钱做慈善,但这是他个人的行为,而企业却必须把钱用在自身发展上,将产品与相关服务做好、做优、做大、做强。

再次,企业在追求做好、做优、做大、做强的同时,必须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实现共同富裕是诸多正能量合力发展推动社会文明的过程,对于企业来说,创造财富很重要,遵纪守法也很重要。企业向社会彰显创新力与积极向上的驱动力,将正面影响社会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说,遵纪守法与创新发展应该同时都是企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基础。

共同富裕,企业家能做什么?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经济获得迅速发展,随之涌现出大量杰出的企业家。企业家队伍的形成不仅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发展,更直接推动了中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企业家是市场经济的生命之源,他们通过相关的商业活动,不断进行“创造性破坏”。奥地利经济学派认为,如果没有企业家精神,市场经济就是停滞的,创造财富也就成为一句空话。企业家擅长也应该帮助社会寻找“资源拼凑”的方法。社会资源往往是有限的,很多时候单一资源无法创造社会财富,但通过“资源拼凑”进行创业,可以满足社会需求并创造社会财富。在某种程度上,企业家就是“社会资源拼凑者”,他们通过“资源拼凑”发现与解决社会需求,进而促进一个地区的共同富裕建设。“社会资源拼凑者”往往具有小规模、本地性的特征,能够快速响应当地社会需求。在这方面,企业家的丰富实践经历与经验,能够做很多政府并不擅长做的事情,这也正是企业家精神所在。过去几年,我国有比较多的企业家尤其是社会企业家根据国情,研究与实践最优拼凑经济与社会资源的模式,帮助当地社会发展,这对于促进共同富裕是很有借鉴意义的。

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企业家相比,中国的企业家大部分是白手起家,通过创业在逆境中成长起来,他们最清楚从“0”到“1”创造财富的创业精神。最近这些年,企业家经历了数字科技给企业发展带来的机会与挑战,他们很清楚数字科技对于推动共同富裕同样是一种机会与挑战。如何通过科技赋能来推动共同富裕?这需要更多企业家的探索和实践。

企业家要为共同富裕做贡献,需要真正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本质。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家在经济利益面前,只要不触犯法律,可以完全忽视社会与职工的利益。但在中国是绝对不能这么做的,我们的企业家必须兼顾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中国所追求的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与资本主义的所谓“共同富裕”是截然不同的。我们的共同富裕是让一部分人和地区先富起来,先富的帮助后富的,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由此可见,要实现共同富裕,一是要增强创造财富的能力,二是要坚定社会主义本质,二者缺一不可。企业家一定要了解中国的国情,不能唯利是图,这样才能把路走稳、走好。

关于共同富裕,存在哪些认识误区?

我前面说过,共同富裕是一个世界性问题,但目前还没有成功的先例。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存在不少认识误区。这些认识误区在实践中集中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认为有经济财富就可以解决一切社会问题,包括人的精神富裕问题;另一方面是不重视经济财富创造,不顾现有经济发展水平,推动过度社会福利化。显然,这两种情况如果得不到解决,就会影响共同富裕的最终实现。

经济财富的增长必然会带来共同富裕吗?答案是否定的。相关研究证明,经济财富与共同富裕建设具有高度相关关系,但并没有必然关系。不少人认为财富多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就自然实现了。但事实上,衡量一个地区或国家的共同富裕水平并不完全取决于财富的多与少。一些国家在财富不断增多时,贫富两极分化日益严重,富人想的不是共同富裕问题,而是如何保持另外一部分人的贫穷。这方面的例子比比皆是,如今天的美国,有不少财富超百亿千亿美金的富人,而另一边贫穷人口也在增长。

共同富裕中的“富裕”并不仅仅指的是经济上的富裕。共同富裕是一个包含物质生活在内的、体现社会成员各方面生活富裕的综合概念。只有拥有雄厚的经济财富和社会财富,并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种混合型财富,才能解决众多错综复杂的共同富裕建设问题。简单来说,它是全民共富、全面富裕、共建共富、逐步共富。全民共富指的是覆盖面,共同富裕不是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的富裕,是要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所以“一个也不能少”。全面富裕指的是,共同富裕的最终目的不是简单的物质占有,是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在内的人的充分享有、更好满足,是人的全面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共建共富指的是,共同富裕是奋斗出来的,没有人能坐享其成,更不是养懒汉。逐步共富指的是,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

西方社会虽然没有共同富裕这样的说法,但有类似的概念。亚当·斯密以人性为出发点,把普遍性带入了经济研究领域,提出增加人民财富是使国家富裕的手段,并提出改善人民生活为主的富裕国家标准。其中就涉及财富创造与财富分配的问题。斯密认为,人天生而且永远是自私的动物,人的本性就是追求个人利益。如果一个社会的发展成果不能充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而且充满风险。洛克菲勒也说过,当富人富起来的时候发现穷人没有同时富起来,这会破坏富人们富有的社会条件。因此,富人们要做一些慈善帮助穷人,减少这部分穷人对社会稳定的威胁。但显然,他们所谓的共同富裕,目的是为了维护富人相对稳定的社会基础,而不是真心要帮助穷人也富起来。

谈到共同富裕,不少人会联想到北欧的所谓“福利国家”。事实上,在这些国家,个人税收和消费税是很高的。这些国家试图通过高消费税等来实施高福利,通过高福利来缩小贫富之间的差距,但它同时也把应该留给企业发展的钱消费掉了。一个国家无法激励产生优秀企业与企业家创造财富,劳动者不努力工作但都有福利,这样的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是在培养懒汉,又谈何共同富裕?因此,目前在芬兰等北欧国家,这种社会福利模式受到越来越多人的质疑。也许有人会问,北欧“福利国家”的经济不是也很发达吗?我曾就此请教一位熟知这方面情况的朋友。他表示,这些国家的政府也清楚企业是创造财富的,因此政府会提供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等,帮助企业发展。尽管个人税收与消费税很高,但北欧国家的企业税率比美国都要低,目的就在于激励企业创造财富。这些国家的政府非常清楚,只有企业做好了,政府才有可能向企业征得税收,从而支撑国家的高福利模式。

通过社会创业创造社会财富

最后,我想谈谈社会创业。这是近几年学界的一个研究热点,也是我关注的重点。经济财富确实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但二者之间并不存在线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一定要在创造经济财富的同时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两翼齐飞。那么,如何创造社会财富?社会创业是一种有效途径。

经济创业的作用与意义大家都清楚,但对于社会创业,尤其是经济创业与社会创业二者之间的关系,以及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相互制约的过程,并不是所有人都自觉认识并加以明确的。社会创业可以溯源到18世纪的“博爱事业”。从那时起,社会创业便与慈善机构、非营利部门、志愿组织这些名词联系在一起。至上世纪90年代后期,社会创业这个词开始逐渐引起世人的关注。

简单来说,社会创业是一种通过创业为我们的社会增加价值的过程。它包括三点核心内涵:一是社会性。社会创业关注的是市场和政府没有解决的社会问题、没有满足的社会需要。社会创业的本质是为了创造社会价值,需要发展一个更好、更均衡的社会,需要顾及国家、地区中的不同群体。二是创新性。创新性是社会创业的重要特征之一,社会创业必须用具有创新性、持续性的方式去使整个社会获益。它涉及社会福利系统等多个方面。三是市场机会导向性。社会创业需要借助而非抵制市场的力量。虽然社会创业不以经济利益为目的,但以社会绩效为导向,同样需要重视机会的发现。当社会创业者把存在的社会需求以及满足这些需求的方法有机结合起来时,就可能发现创业机会。

经济创业的侧重点在于通过创业来增加创业者与社会整体的财富水平,而社会创业的根本目标是通过创业来建设一个美好社会,它包括山清水秀的环境、创业者的社会责任感等。很明显,社会创业与共同富裕在价值立场和所追求的目标上是一致的,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社会创业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此外,社会创业也有助于三次分配。中央提出,促进共同富裕,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对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大家相对比较熟悉,对于三次分配,则相对比较陌生。所谓“三次分配”,从广义的角度说,指的是在初次分配、再分配基础上进行的实物社会转移;从狭义的角度说,主要是指捐赠和慈善事业。在我看来,做慈善不是“施舍”,也不是简单的捐款捐物,而是要通过捐助帮助社会发展。比如,一些企业家通过设立天使创业创新基金,资助具有创新点子的年轻人,或捐助给具有重大社会需求的研究项目,进而推动社会进步,就很有意义。因此,对于三次分配的具体方式和路径,值得进行深入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从资本主义的发展历史与理论来看,资本主义的确可以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创造出巨大财富,也可以为世界上很多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但其本质决定了很难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推动、发展与实现共同富裕。相比较而言,虽然社会主义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但通过不断实践,为世界构建出一种相对先进的共同富裕“中国方案”是可能的。这一挑战值得我国的研究者与实践者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中进行不断尝试、探索和总结。

编辑:应瑛

图片、内容:斯晓夫、魏江

审核:郑刚


责任编辑:应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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