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浙江省法学会人民调解学研究会换届大会暨2022年度学术年会在我院圆满举行。本次大会由学院承办,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协办。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省法学会副会长杨必明为大会寄语。厅党委委员、院党委书记顾金法,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徐祖华等出席。来自高等院校、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多个领域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50余人参会。
杨必明对新一届理事会成立和本次学术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强调做好人民调解研究工作,对推动“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具有积极深远意义,并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研究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强人民调解领域的前瞻性基础理论研究以及引领性实践成果总结,争取在理论研究和实务推进方面均能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为我省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供智力支持,助力我省“共同富裕先行”。二是希望研究会以坚持人民主体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我们有天然的基础优势,也承担了更高的使命要求。希望研究会工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化实践经验提炼,丰富经验内涵,高质量推进浙江特色人民调解,助力我省“省域现代化先行”。三是希望研究会结合“数字浙江”优势,发挥平台作用,擦亮我省人民调解的金名片。国家和省对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数字化建设均有明确要求,希望研究会秉承“服务、赋能、创新”理念,加强人民调解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探索新时代人民调解创新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
顾金法指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持续深耕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论与实务研究,通过多场域、多形式、多渠道实践创新,有效盘活人才培养、教学科研、行业服务等资源要素,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更好融入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大局,高质量服务浙江省社会治理现代化。他强调,学院将进一步提高根植行业、服务行业水平,聚焦人民调解重点领域,找准人民调解学研究会的工作要点和研究方向,增强理论与实务研究的针对性与实用性,全力推进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更好服务我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建设。
根据《浙江省法学研究会管理规则》规定,大会选举产生省法学会人民调解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48名、常务理事10名以及秘书长1名、副会长6名、会长1名。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应用法律系主任胡晓军同志当选为研究会会长,张朝辉、吴文峰、何成兵、胡大伟、彭建新、韩艳等6位同志当选为研究会副会长。
本届学术年会的主题是“共同富裕﹒人民调解”。大会向社会公开征集年会论文,共收到征文53篇。经过专家评审,评选出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10篇。同时,根据所征集到的论文设置了三个主题研讨,分别为“人民调解的理论与制度研究”、“社会治理现代化与人民调解”、“新时代人民调解品牌化、标准化建设”。
主题研讨一:人民调解的理论与制度研究。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吴文峰、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教授、副院长胡大伟、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赵辉,分别以《法院诉前程序与律师调解制度的衔接》《浙江省基层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的演进逻辑及未来展望》《新时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重构》为题作主旨发言。浙江农林大学乡村振兴法治研究所所长马永双教授、北京君泽君(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何立志作为与谈人围绕人民调解在社会纠纷解决中的重要作用,对其理论、制度、文化、方法等进行充分研讨。
主题研讨二:社会治理现代化与人民调解。金华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李方荣、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韩振文、温岭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泳滨先后以《以村民代表票决机制推进全过程民主》《共同富裕视域下共享法庭发展的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新时代人民法庭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的进路探寻》为题进行发言。与谈人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员赵琼、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丽迪就如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人民调解制度创新发展,形成具有时代特色、符合社会治理需求的调解大格局进行探讨。
主题研讨三:新时代人民调解品牌化、标准化建设。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调解技能名家工作室负责人莫晓燕、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俞香兰、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姚梦莹分别就《标准化全域联动大调解品牌创新与示范研究》《新时代人民调解品牌化特色化国际化建设研究》《本土文化:和合思想融入县域治理之路径探析》为题作发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应用法律系副主任韩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调解协会调解专家沈寅弟作为与谈人畅聊拓展深化和创新提升调解品牌建设,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和模式创新。
大会最后,新会长胡晓军致闭幕词。胡晓军表示新一届人民调解学理事会适逢伟大时代,肩负重托使命,将砥砺奋进、开拓创新,为积极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续写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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