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财会金融学院总支委员会文件
浙经财金党总支〔2020〕2号
关于印发《财会金融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
学习实施细则》的通知
学院各总支委员、支部委员:
《财会金融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已经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会金融学院党总支
2020年2月25日
财会金融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
学习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推进财会金融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结合分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与职责
(一)总支中心组由分院总支委员会委员、各支部委员会委员、综合主管、专职组织员组成,总支书记任组长,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邀请其他有关人员参加。总支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学习秘书由总支专职组织员担任。
(二)党总支委员会对总支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总支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总支委员会负责宣传工作的委员是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
总支书记主要职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开展学习讲评、指导和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等。书记不能参加学习的,委托总支专职副书记代行职责。
总支中心组成员职责:总支委宣传委员要配合总支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其他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总支中心组学习秘书职责:起草或拟制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推荐学习书目,准备学习资料,通知学习事项,协调学习事务,负责学习记录、考勤,撰写学习情况报告,整理和管理学习档案等。
二、学习内容
总支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的学习要求,围绕分院中心工作,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不断提升中心组学习的质量和水平。主要学习内容如下: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中央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中央部署开展的主题教育内容,上级党组织重要工作要求。
(五)国家法律法规。
(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九)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十)学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及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十一)学校党委和分院党总支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三、学习要求和形式
总支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至少每两个月一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
总支中心组学习以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为主要形式。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可以通过报告(读书)会、研讨会、专题讲座、观看视听资料、参观学习等多种方式,并充分利用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开展学习,积极开展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微学习”,提升学习效果。总支中心组成员要把开展宣讲活动作为提高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每年为师生作报告、上党课不少于1次,加强与青年师生交流学习心得。
四、学习管理
(一)制定学习计划。每年年初,结合分院实际,编制总支中心组学习计划表,明确学习主题、主要内容、研讨重点等,提出学习要求。
(二)明确中心发言。总支中心组进行集体交流学习前要确立学习主题和中心发言人。中心发言人要提前准备好发言提纲,发言要有重点、有深度,使中心组成员在学习交流中提高学习效果。其他中心组成员也要积极发言,交流学习体会。中心组组长每年度中心发言不少于2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度中心发言不少于1次。
(三)开展专题调研。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改进工作作风,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党支中心组成员分四组分别开展党建思政、学生教育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与管理等方面的专题调研至少1次,撰写调研报告,并在学习过程中进行交流,提出相应的对策,提交党总支委员会,为决策提供参考。
(四)定期报告通报。总支中心组开展学习情况通过分院官网、官微等载体进行通报,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加强理论学习。学习情况实行年度报告,次年1月底前将学习情况和成果报送上级党组织。
(五)实行考核管理。总支中心组集体学习进行考勤登记,因故不能出席应事先向总支中心组组长请假,总支中心组成员全年参加集体学习出勤率不得低于5次。请假后自行补学,提交书面心得体会的视同出勤。
(六)开展年终述学。总支中心组成员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要对中心组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检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时,要对年度学习情况、学习成果和用理论指导实践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汇报。
(七)规范档案管理。按年度建立总支中心组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学习制度、成员名单、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学习成果、考勤记录等。学习档案应规范、准确、完整,能够真实反映总支中心组学习概况,可以电子数据、音像资料等形式保存。
(八)落实责任制度。党总支要把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总支委纪检委员监督总支中心组的学习安排和学习质量。
中共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财会金融学院总支委员会 2020年2月26日印发 |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全部评论 (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