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团委喜获浙江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2021-01-19 15:42:36

经由层层考核与评选,我院团委被授予浙江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2019年度,我院团委坚持“自由自律,修德修文”的院训精神,以培养“勤学、笃行、求真、至善”的团员青年为目标,围绕基础建设、思想引领、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四个方面顺利开展基础团务与各项组织建设工作,积极打造有特色、社会影响力的实践活动平台,致力于从思想上引导大学生锐意进取,从实践上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据悉,本次评比还评出了“校十佳团干”“校十佳团员”“校先进团支部”“校优秀团干部”“校优秀团员”。我院汉语言文学175班李金娜获“校十佳团干”称号,汉语言文学176班刘涵获“校十佳团员”称号,汉语言文学173班等11个团支部被评为“校先进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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