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之下,大学毕业生就业竞争日趋激烈,企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不断扩大,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中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同志们对就业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强化法律意识,园林学生党支部于2021年10月22日在刘宇新楼412会议室开展了以“大学生就业权益”为主题的法律讲堂,通过卢昱静老师对大学生就业权益相关知识的阐述,同志们对大学生就业权益有了更清晰的认知。园林学生党支部书记卢昱静老师与19级学生党员同志、就业委成员参与了本次会议。
会议伊始,园林学生党支部书记卢昱静老师,当下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合法权益受侵犯、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的现象,强调了开展本次讲堂的重要性。
第一部分,卢老师从法律角度简要概述了大学生权益保护知识,为我们介绍了就业权益保护的依据、高校生享有的权利,通过案例对平等就业权、知情权、等权利展开阐述。随后,卢老师分别以某高校生不恰当的创业行为、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被侵权和大学生对自身不负责的案例,强调了法律底线,阐明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明确了高校生树立法律意识、建立法律思维的重要性。
第二部分,卢老师向我们介绍了保障就业权益的法律体系,分别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违反和解除合约的经济补偿办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案例和常见的就业法律问题,围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部分条例展开了详细说明,解释了就业协议的概念、试用期相关问题等知识,并向大家讲解了维权的依据及方式、规避法律的风险及后果。期间,卢老师通过提出问题,引发同志们的思考。
会议最后,卢老师再次强调作为党员和学生干部,应当提升个人就业法律素养,需要培养自觉守法的意识、自主培养解决问题用法的能力,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通过此次法律讲堂,党员同志们和就业委成员们学习到了充实的就业法律知识、强化了个人的发髻意识、维权意识、诚信意识。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我们必须要掌握良好的法律知识,具备必要的法律素养。作为高校学生,我们应当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教育,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法制观念,形成法治思维,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从而成为专业技能与实用法律素质的综合性人才,贯彻落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原则,成为堪当大任的时代青年。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全部评论 (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