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中心学生王婵媛同学获评最高院 “优秀法律实习生”荣誉称号

2022-03-04 21:06:30 黄丽琼

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十批法律实习生正式结束为期近四个月的实习工作。经各实习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推荐,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19级硕士研究生王婵媛荣获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政治部、机关党委组织评选的“优秀法律实习生”荣誉称号。据悉本批来自全国法律院校实习生共64名,实习期为2021年5月至8月,其中30名获得“优秀法律实习生”荣誉称号。

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和法治人才培养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王婵媛同学作为我校推荐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十批法律实习生,在实习导师的指导下,参与了辅助审判、司法调研和综合行政等工作,并获评“优秀法律实习生”荣誉称号,不仅从实践层面展现了我校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密切合作与交流,亦充分体现了我校优秀研究生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司法实践能力与沟通组织能力。

王婵媛表示:“能够有幸进入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学习,对于法学生而言,是无比珍贵的体验。感谢最高人民法院为我们提供的宝贵机会。四个月来,我们感受到法官们自觉担当时代使命、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的热情,亲历老师们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所付出的努力,也对新时代法治青年的使命与职责有了更清晰的认知和更坚定的选择。未来我也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个人成长同时代发展紧密相连,为中国法治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做中国法治的信仰者、支持者和后备军。”

我校研究生获推成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十批法律实习生,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我校教学质量的充分肯定,对促进人民法院和法律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创新高素质法律人才培养方式、积极传播前沿的法治理念具有突破性意义。我校将继续秉持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办学理念,探索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优质法律人才,再创学科佳绩。

责任编辑:李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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